P物業控制中心管理作業指導書
1.目的:
規范控制中心的工作,保證本轄區安全工作的正常開展。
2.范圍:
適用于P公司各項目。
3.職責
3.1部門經理負責對控制中心工作的指導,并編制閉路監控系統制度。
3.2護衛主管負責對控制中心工作的具體組織。
3.3控制中心值班人員負責工作的落實和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無關人員不得在控制中心逗留,相關人員須作好保密工作,因工作需要進入的工作人員應進行登記。
4.2控制中心人員要求
4.2.1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知識、監控設備操作的培訓,且考核合格。
4.2.2控制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商業中心環境、樓宇結構、設施、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3控制中心工作內容
4.3.1控制中心屬經理直接領導,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協助控制中心對客戶信息處理的工作安排。
4.3.2控制中心負責對信息進行綜合處理,并及時調度并安排相關人員執行。
4.3.3受理顧客投訴須及時處理并記錄,同時向管理服務中心匯報,跟蹤處理結果。
4.3.4監視出入本轄區人員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跟蹤結果。
4.3.5監督護衛員嚴格履行物資搬運放行手續。
4.3.6指揮處理緊急情況,必要時通知上級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并做好記錄。
4.3.7負責對管理服務中心鑰匙的管理,依照《鑰匙管理作業指導書》執行。
4.3.8負責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4控制中心必備的常用聯系電話、資料和消防設備
4.4.1控制中心必備的常用聯系電話:本轄區租戶、業主的聯系電話、供水、供電、供氣、轄區派出所、三防指揮部、居委會等聯系電話,管理服務中心重要設備廠家或保養單位的聯系電話,公司內部聯系電話,分包商電話,常用緊急電話。
4.4.2控制中心須保存的有關資料:《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租戶公約》、有線電視、水、電、煤氣、電話收費標準,《治安管理處罰法》、《重慶市消防條例》等資料。
4.4.3控制中心須配備的防滅火器材:防火服兩套、滅火器三瓶、強力照明燈兩個、消防工具箱一個(內有市政消火栓專用工具一套)等消防設備。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必須保存完好并不得挪做它用。
5.相關文件
HW-CQ01 《安全管理程序》
6.質量記錄和表格
HW-CQ05-04-F1 《控制中心交接班記錄表》
HW-CQ05-04--F2 《中控室監控設備運行記錄表》
篇2:小區設立物業信息控制中心建議
小區有關設立物業信息控制中心的建議
鑫山公館電氣施工圖紙設計,位于會所負一層的弱電機房和消防控制室分為兩個獨立房間。弱電系統主要內容有通信網絡系統、建筑設備監控系統、背景音樂及消防廣播系統、安全防范系統、有線電視系統、綜合布線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弱電各系統的控制室或機房可視工程規模及管理模式,可以分系統單建或合建。
查閱GB50116—20**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對于消防控制室是否獨立設置未做明確規定。因此建議將消防控制室與弱電機房合并為一室,這樣既可節省管理人員配置的數量且管理人員可通過安防系統的攝像機(探頭),適時監控來反映現場的狀態,對消防管理起到了輔助的作用。
具體如下:
一、1、背景音樂系統與消防廣播共用一套系統廣播,系統設備放在消防控制室內。2、電視屏幕顯示墻、監控報警系統主控操作臺、電氣火災監控主機和消防主控臺等相關控制管理設備放置在消防控制室內。
二、若房間面積限制,也可將不間斷電源設備、通信網絡系統和有線電視系統設備單獨放置在另外的房間內。
如上述建議圖紙標注的消防控制室實際起到小區物業信息控制中心的功能。優點:便于集中管理,減少物業管理人員數量,節省設備直接和物業管理人員工資等間接費用。
篇3:物業消防控制中心培訓教程2
物業消防控制中心培訓教程2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共十三條: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
、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十三)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主要作用?
消防安全知識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的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十四)如何使用萬用表?
萬用表分:(1)指針式:讀取精度較差,但指針擺動的過程比較直觀。
(2)數字式;數字表讀數直觀,但數字變化的過程看起來很雜亂,不太容易觀看。
萬用表主要作用:測電阻、電壓(注:直流電壓、交流電壓)、電流、短路、開路等
萬用表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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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6V以下的電壓為安全電壓,在測高于36V直流,25V交
流電時,要檢查表筆是否可靠接觸,是否正確連接,是否絕緣良好等,以免電擊。
二、換功能和量程時,表筆應離開測試點,測試時選擇正確的功能和量程,謹防誤操作。
三、直流電壓測量,先將量程開關轉至相應的DCV量程上,然后將測試表筆跨接在被測電路上,紅表筆所接的該點電壓與極性顯示在屏幕上。
四、交流電壓測量,先將量程開關轉至相應的ACV量程上,然后將測試表筆跨接在被測電路上。
五、直流電流測量,先將量程開關轉至相應的DCA檔位上,然后將儀表串入被測電路上。
六、交流電流測量,先將量程開關轉至相應的ACA檔位上,然后將儀表串入被測電路上。
七、電阻測量,將量程開關轉到相應的電阻量程上,將兩表筆跨接在被測電阻上。
八、電容測量,將量程開關轉到相應的電容量程上,將測試表筆跨接在被測電容、兩端進行測量,必要時注意極性。
九、極管及通斷測試,將量程開關置檔。將紅表接二極管正極,黑表筆接二極管負極。如測線路的通斷時,將表筆連接在待測線路的兩端,如蜂鳴器響則電路通,反之電路斷開。
十、管放大倍數測量,將量程開關置于hFE檔,決定所測晶體管為NPN型或PNP型,將發射極,基極,集電極分別插入相應的孔里。
十五)實物演練:
第2章一、《消防控制室》要求:根據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1)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2)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風管在其穿墻處應設防火閥。(3)消防控制室內嚴禁與其無關的電氣線路及管路穿過。(4)消防控制室周圍不應布置電磁場干擾較強及其他影響消防控制設備工作的設備用房。(5)消防控制室內設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設備面盤前的操作距離: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5m;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m。
2.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設備面盤至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
3.設備面盤后的維修距離不宜小于1m。
4.設備面盤的排列長度大于4m時,其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或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1.5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m。(6)消防控制設備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設備應有下列控制及顯示功能:
1.控制消防設備的啟、停,并應顯示其工作狀態;
2.消防水泵、防煙和排煙風機的啟、停,除自動控制外,還應能手動直接控制;
3.顯示火災報警、故障報警部位;
4.顯示保護對象的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等;
5.顯示系統供電電源的工作狀態;
6.消防控制室應設置火災警報裝置與應急廣播的控制裝置,其控制程序應符合相關要求。
(二)干粉滅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前,先把滅火器搖動數次,使瓶內干粉松散;
2、拔下保險銷,對準火焰根部壓下壓把噴射;
3、在滅火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得橫臥或顛倒使用;
4、滅火后防止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