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小區控制中心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了增強指揮中心的服務功能,提高其對信息收集、處理、反饋的及時、準確性,發揮指揮協調的重要作用。
2.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已,認真學習公司及管理處文件精神,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了解和掌握與工作有關的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3.2認真作好當天維修服務申報記錄,重要電話、對講記錄、設備運行及交班情況記錄,錄像帶錄像起止時間記錄;
3.3值班人員如有特別情況需離開中心,須向人事行政部和監控中心主辦說明去向、原因,由人事行政安排人員頂班并知會監控中心主辦,且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崗位;
3.4值班人員應認真觀看閉路監控系統,密切注視小區內人員、車輛的出入情況,隨時掌握各值勤崗的工作動態,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信息的傳遞渠道暢通無阻;
3.5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值班人員不能處理的事情,要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或求助社會力量解決,并認真做好相應的記錄;
3.6借用鑰匙必須嚴格遵守鑰匙借用程序,領取及存放時必須當面核對;
3.7每日按時開關音響系統并注意系統運作狀況,背景音樂開放時間:
7.1.1上午10:00-12:00, 下午17:00-19:00(商業街20:00)。
3.8每日清理中心各類設施及地面,并每周擦拭消防器材,嚴禁在中心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各類物品;
3.9交接班時,接班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達指揮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處理好,交班人員不得離開中心;
3.10中心負責人應根據每周的實際工作情況召集其他業務部門,召開工作協調會,認真聽取其他部門對中心工作的建議,并針對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整改;并在每周六將本周的信息處理情況交各個業務班組傳閱或張貼;
3.11非值班人員不得操作指揮中心的監控系統、居家報警系統、背景音樂系統、保安對講系統等各類設備;
3.12指揮中心內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為消防專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3.13任何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在指揮中心接聽拔找與管理無關的電話,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不得超過三分鐘;
3.14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持對講機呼叫,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用對講機傳遞信息,須征得值班人員同意或由值班人員代為呼叫;
3.15嚴禁在指揮中心閱看與工作無關的圖書、報紙、雜志等;
3.16值班人員須監督其他人員不得在指揮中心閑聊、逗留,與中心聯系工作簡明扼要;
3.17任何人員不得在中心吸煙、吃零食或其他違規行為;所有人員均應努力營造一個嚴肅、有序,整潔的工作環境,值班人員有權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任何對指揮中心正常工作的開展造成影響的人員和行為,一經調查屬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篇2:銀行消防控制中心火警應急處理操作程序
銀行消防控制中心火警應急處理操作程序
當消防控制中心收到火警信號時,值班人員應根據顯示情況,查看報警探頭位置,并立即電話通知該區位所在的部門現場查看,或派人到現場查看,如果是火警應按下列程序操作。
1、撥打“119”向消防大隊報警,報警時要沉著,準確地講清楚位置,樓層起火部位,燃燒性質和火勢大小等,同時報告保衛部門主要負責人,并向辦公室水電系統管理人員通報。
2、在報警的同時,將消防控制器切換成自動狀態,使消防供水、噴淋的報警等處于聯動狀態。
3、打開事故廣播,通知大樓消防員立即到火災地點投入滅火,引導人員疏散及轉移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應時刻與著火點保持聯系,根據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時處理,如果發現聯動有故障應及時手動啟動消防泵。
5、消防隊到現場后,應服從消防隊領導統一指揮。
文章篇3:小區設立物業信息控制中心建議
小區有關設立物業信息控制中心的建議
鑫山公館電氣施工圖紙設計,位于會所負一層的弱電機房和消防控制室分為兩個獨立房間。弱電系統主要內容有通信網絡系統、建筑設備監控系統、背景音樂及消防廣播系統、安全防范系統、有線電視系統、綜合布線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弱電各系統的控制室或機房可視工程規模及管理模式,可以分系統單建或合建。
查閱GB50116—20**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對于消防控制室是否獨立設置未做明確規定。因此建議將消防控制室與弱電機房合并為一室,這樣既可節省管理人員配置的數量且管理人員可通過安防系統的攝像機(探頭),適時監控來反映現場的狀態,對消防管理起到了輔助的作用。
具體如下:
一、1、背景音樂系統與消防廣播共用一套系統廣播,系統設備放在消防控制室內。2、電視屏幕顯示墻、監控報警系統主控操作臺、電氣火災監控主機和消防主控臺等相關控制管理設備放置在消防控制室內。
二、若房間面積限制,也可將不間斷電源設備、通信網絡系統和有線電視系統設備單獨放置在另外的房間內。
如上述建議圖紙標注的消防控制室實際起到小區物業信息控制中心的功能。優點:便于集中管理,減少物業管理人員數量,節省設備直接和物業管理人員工資等間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