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灣小區控制中心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中心值班秩序的管理,充分發揮控制中心的監督作用及防范緊急事件和突發事件的能力,合理調動部門的一切資源,保障小區管理系統正常運作,提高控制中心對信息收集、處理、反饋的及時性、準確性,發揮指揮協調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 中心值班人員上班不準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嚴禁頂崗換班,接班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達指揮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處理完畢,交班人員不得離開中心。
2.值班時間不得做任何與值班無關的工作,不得看書報或收聽廣播,嚴禁在崗上打瞌睡,影響值班質量,嚴禁擅離職守。
3.值班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及日常工作問題,或其它班組及業主反饋的信息,要立即協調,安排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如遇重大事件或緊急突發事件,不得擅自作主,不得隱瞞不報,要及時知會部門經理。
4.對日常工作中所發現的問題處理,及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經過必須做好詳細完整記錄,以便對整個事件的追溯取證。
5.中心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調?;虿僮髦行脑O備、設施(正常值班操作除外),嚴格遵守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和值班紀律。
6.嚴禁閑雜人員及與值班無關人員進入中心值班室,嚴禁任何人利用中心電話辦理個人事務, 任何人員不得在中心吸煙、吃零食或進行其他違規行為。
7.嚴禁值班人員利用中心電話辦理與值班無關的事務, 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不得超過三分鐘。
8.中心值班人員對業主來電及投訴,必須熱情、禮貌、耐心地接聽,并對信息予以記錄,及時反饋部門領導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理解決。
9. 值班人員在接到業主或其他工作人員反映的維修項目時,應及時安排人員維修并予以記錄,同時跟蹤落實維修結果,要求維修人員予確認,對暫時因材料短缺或不能馬上安排人員維修的,要耐心向顧客解釋清楚,明確維修時間并以記錄。
10. 在本班內能完成的工作事項,如無特殊原因,不得移交下一班次,如確定在本班無法解決的問題,須明確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11. 控制中心內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為消防專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將其挪做它用。
12. 值班過程中,認真履行公司的《控制中心管理辦法》,密切觀察四周圍外墻、出入口動態及其它崗位人員值班狀況,同時對鏡頭、背景音樂、門禁紅外線運行狀況等進行監控并對運行狀況予以記錄,如有問題及時反饋工程部解決。
13. 切實監督各崗位值班人員狀態,發現問題即時糾正。
14. 嚴格執行控制中心鑰匙領借用程序和《物資搬運放行條》手續,確保鑰匙存放及使用安全,保障業主財產不遭受意外損失。
15. 充分利用監控中心安全、消防的技防功能,密切留意小區消防、治安及車輛動態,發揮技防和人防有機配合,隨時掌握小區的一切安全情況和隱患,對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及時控制、及時處理,確保小區的安全。
篇2:M小區控制中心管理規定
M小區控制中心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了增強指揮中心的服務功能,提高其對信息收集、處理、反饋的及時、準確性,發揮指揮協調的重要作用。
2.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已,認真學習公司及管理處文件精神,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了解和掌握與工作有關的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3.2認真作好當天維修服務申報記錄,重要電話、對講記錄、設備運行及交班情況記錄,錄像帶錄像起止時間記錄;
3.3值班人員如有特別情況需離開中心,須向人事行政部和監控中心主辦說明去向、原因,由人事行政安排人員頂班并知會監控中心主辦,且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崗位;
3.4值班人員應認真觀看閉路監控系統,密切注視小區內人員、車輛的出入情況,隨時掌握各值勤崗的工作動態,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信息的傳遞渠道暢通無阻;
3.5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值班人員不能處理的事情,要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或求助社會力量解決,并認真做好相應的記錄;
3.6借用鑰匙必須嚴格遵守鑰匙借用程序,領取及存放時必須當面核對;
3.7每日按時開關音響系統并注意系統運作狀況,背景音樂開放時間:
7.1.1上午10:00-12:00, 下午17:00-19:00(商業街20:00)。
3.8每日清理中心各類設施及地面,并每周擦拭消防器材,嚴禁在中心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各類物品;
3.9交接班時,接班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達指揮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處理好,交班人員不得離開中心;
3.10中心負責人應根據每周的實際工作情況召集其他業務部門,召開工作協調會,認真聽取其他部門對中心工作的建議,并針對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整改;并在每周六將本周的信息處理情況交各個業務班組傳閱或張貼;
3.11非值班人員不得操作指揮中心的監控系統、居家報警系統、背景音樂系統、保安對講系統等各類設備;
3.12指揮中心內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為消防專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3.13任何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在指揮中心接聽拔找與管理無關的電話,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不得超過三分鐘;
3.14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持對講機呼叫,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用對講機傳遞信息,須征得值班人員同意或由值班人員代為呼叫;
3.15嚴禁在指揮中心閱看與工作無關的圖書、報紙、雜志等;
3.16值班人員須監督其他人員不得在指揮中心閑聊、逗留,與中心聯系工作簡明扼要;
3.17任何人員不得在中心吸煙、吃零食或其他違規行為;所有人員均應努力營造一個嚴肅、有序,整潔的工作環境,值班人員有權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任何對指揮中心正常工作的開展造成影響的人員和行為,一經調查屬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篇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統操作管理規定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統操作管理
一、每天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并作日記錄。
二、每季應檢查和試驗火災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及確認顯示。
1、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操測的動作及確認燈顯 。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要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俜琅艧熢O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防火卷聯門等控制設備;
?、谑覂认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刍馂氖鹿蕪V播,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
7、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試驗。
三、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做下列檢查和試驗:
1、每年應用檢測儀器對所有安裝探測器試驗一次。
2、進行第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項試驗,其中第5項試驗可作模擬試驗。
3、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后,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并做響應閥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
四、 每天保持大樓消防中心室內衛生。隨時保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