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20**-2504
合同編號:
廣州市(物管小區)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維護合同
二〇一五年三月
廣州市(物管小區)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維護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供水企業):
乙方(全體業主):
丙方(物業服務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廣州市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維護工作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適用于有物業管理服務的小區的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維護。
二、乙方同意將下述地址的用戶共用用水設施交由甲方維護。
區 路 街 巷 號;
區 路 街 巷 號;
區 路 街 巷 號;
;
。
(一)三方確認交由甲方維護的共用用水設施符合以下條件:
1.已裝表供水,具備市政給水總表,總分表關聯清晰;
2.已實行抄表到戶;
3.共用用水設施符合國家及本市相關技術規程、規范的要求,如管道無私拉亂接、二次加壓設備完好、共用用水設施無嚴重漏水及挪用占用情況等;
4.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5.乙方無拖欠甲方的費用。
(二)共用用水設施的界定:
用戶共用用水設施是指同一規劃紅線范圍內2戶以上用戶共同使用的用水設施,包括各類供水加壓設施、儲水設施、管道、閥門等。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的界定以注冊水表的安裝位置確定:
1.注冊水表安裝在用戶戶外的,市政給水總表至注冊水表之間的用水設施為用戶共用用水設施;
2.注冊水表安裝在用戶戶內的,市政給水總表至配水立管與用戶獨立使用管道的接管點處之間的用水設施為用戶共用用水設施。
三、乙方提供的資料
乙方提供資料包括:□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物業服務合同復印件;□提供申報地址兩戶(含兩戶)以上的產權證明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請注明)
四、共用用水設施維護服務內容及費用
(一)甲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
1.甲方定期對共用用水設施進行保養,并將保養情況在樓宇顯眼處進行張貼,保養服務標準由甲乙丙三方商定。
2.甲方接到共用用水設施發生損壞的通知,屬爆管、水泵停運等影響居民正常用水的,應在24小時內修復;屬滲漏、閥門故障等不影響居民正常用水的,應在48小時內修復。對處理期限內不能修復的,應當向用戶說明原因,并確定修復時間。維修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維修結算費用及其構成告知乙方和丙方,并在樓宇顯眼處進行張貼。
3.因共用用水設施進行有計劃維修確需中斷居民用戶用水的,甲方應當提前24小時以公共媒體、區域公告或甲方門戶網站等形式通知受影響的居民用戶;連續停水超過24小時的,應當采取應急供水措施,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4.甲方設24小時服務熱線 受理用戶關于共用用水設施的報修及投訴,并及時處理。
(二)費用
1.費用計算:甲方負責共用用水設施的保養和維修,其中保養服務費用按每戶 元/月的價格計算;維修費用按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按實結算,維修費用按戶平均分攤。
2.繳費方式:各業主應在甲方送達繳費通知之日起15天內(遇法定節日順延),按各自的水費繳納方式向甲方繳納保養服務費用和維修費用,如業主已辦理銀行代劃水費的,則保養服務費用及維修費用在該賬號內劃取。
五、甲方、乙方和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共用用水設施的保養和維修,乙方、丙方應予以配合。因乙方或丙方阻撓、不配合甲方搶修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丙方按責任承擔。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共用用水設施的保養服務和維修費用。如因部分業主未按時繳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未按時繳交費用的業主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丙方負責共用用水設施的日常巡檢以及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共用用水設施安全運行,并協調業主配合甲方的維修、維護工作。
4.丙方發現共用用水設施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進行檢查或維修。因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產生的后果由丙方承擔,造成損失的,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總分表計量差額水量產生的水費由甲方承擔??偡直碛嬃坎铑~水量=市政給水總表計量水量-市政給水總表之后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等全部注冊水表計量水量之和。
6.甲方負責維修的共用用水設施保修期限為 個月,已過保修期限的,甲方不再承擔保修責任。
7.共用用水設施的運行電費及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負責收取并支付給相關單位。
8.丙方主體發生變更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重新簽訂三方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致使全年維護服務達不到附件約定標準的,應向乙方支付當年合同期內保養服務費用10%的違約金。如給乙方、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不按期繳納保養服務費用和維修費用的,除盡快補交所欠費用外,還須按超期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欠費用0.5‰的違約金。
七、合同解除
業主未按約定繳納保養服務費用和維修費用的,經甲方催促后,超過規定繳費日期60日且所有業主合計欠繳金額達到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合同解除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擔共用用水設施維護責任,總分表計量差額水量產生的水費由乙方承擔。
八、通知送達
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所發送的繳費通知、催繳通知等一切材料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信函、直接投遞或張貼等方式送達,一經發送短信至乙方手機、發送電子郵件至乙方郵箱、投遞或張貼至乙方用水地址均視為送達。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的下一自然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三方均無異議,則自動續期。續期方式:每次合同期滿自動順延一年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業主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注明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篇2:大學冬季加強用水設施防凍溫馨提示
大學關于冬季加強用水設施防凍的溫馨提示
溫馨提示
各位老師、同學:
由于近期外界氣溫持續在零度以下,校區部分樓宇相繼出現室內冰凍現象,造成自來水管道、閥門、水龍頭、消防栓、消防噴淋、下水管、地面等結冰、凍裂、跑水。
為了保證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防止各樓宇設施、設備出現冰凍現象,避免設施設備的損壞,請大家齊心協力,做好各樓宇門、窗的管理工作,隨時關門、關窗;隨手關閉水龍頭,長時間外出或不在房間,要關閉水源總閥;經常檢查用水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修處理。
報修電話:zz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與配合!
zz大學后勤管理二處
zz物業物管服務中心
20**年*月**日
篇3:廣州市供水用水設施連接合同(2017版)
SF-20**-0503
合同編號:
廣州市供水用水設施連接合同
二〇一七年五月
廣州市供水用水設施連接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供水企業):
乙方(建設單位):
為明確在公共供水設施(以下簡稱甲方設施)與自建供水設施或用戶共用用水設施(以下簡稱乙方設施)連接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廣州市排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設施類別、地址和用水類別
乙方設施類別:□新建、擴建、改建 □在用
乙方設施地址:
申請用水類別:□永久用水 □施工用水
申請用水性質:□居民生活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
□特種用水
第二條 設施連接乙方應具備的前提條件
(一)新建、擴建、改建乙方設施的連接:
1.辦結申請用水手續。
2、已取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排水設施設計條件咨詢意見》。
3、施工用水裝表前,已取得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排水許可證》。永久用水裝表前,已取得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以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排水許可證》或環保部門核發的《排污許可證》。
(二)在用乙方設施的連接:
辦結申請用水手續。
第三條 連接方案
(一)連接方案中的連接點是:經甲方確認的市政給水總表。
(二)甲方受理乙方資料后應嚴格審核,審核同意的應在受理乙方資料后20個工作日內根據國家、省、市以及行業標準規范出具連接點到甲方市政供水管網之間需新裝供水管道的連接方案。
(三)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須根據甲方出具的連接方案進行施工圖紙設計,并將施工圖紙提交甲方備案。連接方案需要變更的,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四)新裝供水管道、管件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符合相應的質量技術標準和衛生、節水規范,并經甲方確認后方可使用。
第四條 連接施工作業
(一)自備水源的乙方設施嚴禁與甲方設施連接。
(二)連接施工作業不得污染供水水質。
(三)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管道施工和工程承包資質,要按施工圖紙施工,使用符合相應質量技術標準和衛生、節水規范的管道、配件、設備、儀器和器具。
(四)甲方應在連接工程建設過程中進行技術指導及現場查驗。
第五條 連接工程所需費用
(一)連接工程的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因連接施工產生的管道施工耗水費、水質檢驗費等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制定連接方案的現場勘察費、連接施工過程中甲方的現場查驗、驗收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連接工程及乙方設施的驗收
(一)甲方參與對連接工程進行驗收,并配合乙方辦理連接前的驗收手續。
(二)連接工程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和廣州市建設工程檔案編制指南的規定,及時編制整理工程施工竣工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并向甲方及廣州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報送驗收合格的工程檔案。
(三)乙方設施施工前和完工后,乙方應分別將施工組織方案,以及隱蔽工程驗收資料、通電通水調試記錄報甲方備案。乙方設施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供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裝表通水;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及時與用水戶辦理用水手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設施的施工組織方案和相關驗收資料不需報甲方備案,甲方也不需參與乙方設施的驗收:
1.乙方設施類別為在用的;
2.申請用水類別為施工用水的;
3.申請用水性質為非居民生活用水或特種用水的。
(四)當乙方設施屬居民用戶共用用水設施時,乙方應配合甲方與本建設項目中的用水戶辦理水表注冊及簽訂供水用水合同,協助甲方完成用水戶注冊水表的安裝通水工作,并在注冊水表通水后及時向甲方辦理居民二次供水儲水池(箱)清洗保潔的手續。
第七條 開通用水及設施的管理維護
(一)乙方設施及相關資料驗收合格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完成市政給水總表的安裝工作。甲方不需參與乙方設施驗收的,自乙方向甲方提交連接工程竣工證明及相關資料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完成市政給水總表的安裝工作。
(二)市政給水總表完成安裝并簽訂供水用水合同后,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水并提前通知乙方。
(三)實施連接通水后,連接點水源側的供水設施(含市政給水總表)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其所有權及其衍生的權利屬甲方所有;連接點另側的乙方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的,每逾期1天應向乙方賠償 元。
(二)乙方存在以下行為之一的,應向甲方賠償 元,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截斷連接。
1.擅自將乙方設施與甲方設施連接的;
2.未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3.將施工用水作為永久用水提供給用戶;
4.連接施工工程完工后,擅自更改乙方設施的供水方式。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約定
本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