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41號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通州區城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安全管理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永順鎮、梨園鎮,區政府有關委、辦、局:
為了加強我區城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的安全管理,吸取新華聯北區污水井事故教訓,規范垃圾糞便清運單位作業行為,提升我區城市管理水平,經區政府同意,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城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垃圾糞便清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由區市政市容委、通州工商分局、區城管監察大隊、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安監局和各街道辦事處、永順鎮、梨園鎮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我區垃圾糞便清運監督、管理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溝通,促進我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的安全管理。
二、通州工商分局加強垃圾糞便清運行為的規范管理,在取得市市政市容委的行政許可后,依法對各類主體從事該行為的,對其進行注冊登記,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對無證照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整治。
三、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應加強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應聘用具備相應資質的清運單位對垃圾糞便進行清運。發現聘用未具備相應資質清運單位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及時整改,對于拒不整改的將情況及時告知區市政市容委處理。
四、區城管監察大隊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對擅自清運、隨意傾倒垃圾糞便等違法行為進行執法檢查,并對這些單位和個體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各街道辦事處、永順鎮、梨園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定期檢查管轄小區垃圾糞便清運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行政執法部門反映,督促各小區安全開展垃圾糞便清運工作。
六、區安監局負責做好垃圾糞便清運的安全監督工作,有效開展垃圾糞便清運的培訓、宣傳等工作。所有從事垃圾糞便清運單位所雇傭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資質,并在清運前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清運過程加強檢測,配備相關防護器材,做好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不得雇傭無相關資質人員從事垃圾糞便清理工作,由此所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由使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七、區市政市容委加強對我區垃圾糞便清運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取得市市政市容委行政許可后的個人及社會單位,進行經營垃圾糞便清運的管理工作,協調各相關單位,推動全區垃圾糞便的規范管理。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篇2:通州區城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安全管理意見(2009)
通政辦發〔20**〕41號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通州區城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安全管理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永順鎮、梨園鎮,區政府有關委、辦、局:
為了加強我區城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的安全管理,吸取新華聯北區污水井事故教訓,規范垃圾糞便清運單位作業行為,提升我區城市管理水平,經區政府同意,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城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垃圾糞便清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由區市政市容委、通州工商分局、區城管監察大隊、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安監局和各街道辦事處、永順鎮、梨園鎮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我區垃圾糞便清運監督、管理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溝通,促進我區垃圾糞便清運工作的安全管理。
二、通州工商分局加強垃圾糞便清運行為的規范管理,在取得市市政市容委的行政許可后,依法對各類主體從事該行為的,對其進行注冊登記,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對無證照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整治。
三、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應加強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應聘用具備相應資質的清運單位對垃圾糞便進行清運。發現聘用未具備相應資質清運單位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及時整改,對于拒不整改的將情況及時告知區市政市容委處理。
四、區城管監察大隊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對擅自清運、隨意傾倒垃圾糞便等違法行為進行執法檢查,并對這些單位和個體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各街道辦事處、永順鎮、梨園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定期檢查管轄小區垃圾糞便清運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行政執法部門反映,督促各小區安全開展垃圾糞便清運工作。
六、區安監局負責做好垃圾糞便清運的安全監督工作,有效開展垃圾糞便清運的培訓、宣傳等工作。所有從事垃圾糞便清運單位所雇傭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資質,并在清運前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清運過程加強檢測,配備相關防護器材,做好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不得雇傭無相關資質人員從事垃圾糞便清理工作,由此所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由使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七、區市政市容委加強對我區垃圾糞便清運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取得市市政市容委行政許可后的個人及社會單位,進行經營垃圾糞便清運的管理工作,協調各相關單位,推動全區垃圾糞便的規范管理。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篇3:小區生活垃圾清運協議
小區生活垃圾清運協議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小區環境管理工作,規范生活垃圾的清運,給業主營造一個潔凈、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清運生活垃圾的地址為物業服務中心所轄區域。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3、清運時間:每天在上午8:00前完成。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為¥元/月。
2、結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等額鄭州市正規稅務發票給甲方,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如乙方在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滿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乙方每次清運后不得有“滿桶和漏桶”現象,清運完畢后需將垃圾桶歸位至指定位置。
4、乙方清運出現“落渣、漏渣” 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處理干凈。
5、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桶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與變更: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續簽本協議。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