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住建委房發〔20**〕355號
巴彥淖爾市關于加強住宅小區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旗縣區住建局、房管局、物業管理局:
居民住宅區的安全防范工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和生命財產安全,關系社會穩定和改革、發展的大局。近幾年來,住宅小區逐年增多,規模不斷擴大,對小區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通過日常執法檢查以及專項調研,發現小區安全管理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如小區內私搭亂建,隨意增加附屬建筑;業主改變規劃用途,將車庫改作商店,甚至改為住宅;業主自行改接水、電、暖;業主占用消防通道;住宅底店開設餐館,排油、排煙、噪音污染;電動車亂拉線充電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是小區重大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為切實防范制止此類行為,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要求各旗縣區住建局、房管局、物業管理局迅速向當地政府匯報,由當地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一次專項整治行動,現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旗縣區住建、房管、物業管理局要深入調查摸底,對小區內違規違法行為逐一登記建檔,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制定工作方案報當地政府,由當地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一步明確整改任務、牽頭部門、完成時限,落實整改措施。
二、根據《巴彥淖爾市物業管理辦法》要求,各級住建、規劃、環保、公安、消防、人防、工商、質監、行政執法等政府相關部門要按各自職能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監管,制訂監管規章,及時處理住宅小區的違章及物業管理投訴事件。要進一步完善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體系,抓好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形成保障居住安全的整體合力,確保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工作取得實效。規劃、住建、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大對未按規劃設計要求完成住宅小區配套設施建設的監管力度;住建部門要加大對住宅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質量的監督力度;公安(交警、消防)加強住宅小區治安管理,監督小區安防設施落實,同時對小區內亂停車輛堵塞消防通道、大門,占用道路停放廢棄車輛等行為予以處理;行政執法、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內私搭、亂建、將房屋、車庫改建為門點、私接水電暖和擅自拆改管網設施以及小區內張貼小廣告的行為嚴加管理;環保部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內的噪聲、油煙、廢氣等污染環境行為的整治工作;工商部門要加強住宅小區內非法廣告和無照經營行為的管理工作;園林綠化部門要加強對小區內侵占綠地行為的監管力度;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電梯的安裝驗收、維護、年檢及日常專項檢查;人防部門要加強對人防工程的監管力度。鄉鎮、街道辦事處建立健全信訪投訴處理機制,協調解決物業管理中的綜合性問題,對轄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小區綜合整治工作。
三、各級房地產、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的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責任和政策措施,進一步發揮物業管理在協助維護居民住宅區治安秩序中的積極作用。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規范服務行為,提高物業管理企業安全防范服務水平。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完善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體系,推動安全防范綜合措施的落實。
四、物業服務企業要建立一套科學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規范自身服務行為的約束機制,增強全員服務質量意識,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在日常管理服務中,對裝飾裝修房屋的,要事先告知房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對在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堆放雜物的,要依據物業管理制度及時予以處理。對違章搭建的,要及時報告行政執法部門,要配合行政執法部門予以拆除。對小區亂停亂放車輛,堵塞小區道路、大門、消防通道的車輛,物業要及時報告交通執法部門,要配合交通執法部門予以處理。主動配合公安派出所對居民住宅區的不安定因素進行重點防范,配合居民委員會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和治安宣傳、教育、動員、服務等活動。
巴彥淖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年11月3日
篇2:一中創建安全小區及安全管理規范化達標學校實施方案
EE一中創建"安全小區"及"安全管理規范化達標學校"實施方案
根據全市創建"安全小區"及"安全管理規范化達標學校"的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今年我校安全工作走過那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以***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維護校園和諧治安穩定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則,著力推進"安全小區"及"安全管理規范化達標學校"創建活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范制度,強化師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扎實推進校車、食品等專項檢查,大力整治學校主編治安秩序,確保年內全面建成"和諧校園"及"安全文明校園",為EE市率先建成安全、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要點
(一)全面開展安全專題教育
1、重視加強安全管理培訓和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主題教育活動。以廣播站、黑板報、班級主題活動等陣地,以安全常識為基礎,面向廣大師生員工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學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了解安全基本常識,掌握報警、求助電話的使用方法和在緊急情況下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積極爭取綜治、公安等部門的支持與配合,以"二日一月四節兩假"("3月27日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全國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和寒暑假)為契機,在學生中廣泛開展"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平安交通"等主題教育活動,促使廣大師生進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低于潛在危險的能力。
2、重視加強校園安全、犯法*等*、法紀法規、消防安全等各類專題教育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崇尚科學,抵制*,熱愛生活,珍愛生命"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學生勤奮學習、健康成長;廣泛開展法紀法規講座、法律咨詢等活動,引領廣大師生員工牢固確立法制意識,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變成自己的自覺行為。
(二)扎實推進安全專項管理
1、加強門衛和師資安全管理。進一步健全門衛制度,加強門衛人員的思想道德建設和業務能力培訓,嚴格執行門衛登記制度,未經許可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外來機動車輛隨意進入校園,凡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行駛,并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它可能危及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學生下課、放學尤其是夜間晚自習下課時,安排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擁堵引發事故。
2、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值周制度,值周人員要熟悉報警裝置,按時到崗,在任何情況下不能擅離職守。緊急情況下,領導和保衛干部要確保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保證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a)加強校園用電、特種設備和校園網安全管理。要嚴格遵守行業規定,加強校園用電設備和線路規范化建設,確保無超負荷或缺相工作情況。要進一步加強互聯網使用和安全管理,教育局域網和校園網必須加載性能可靠的網上設備。
b)加強交通和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c)加強校舍和宿舍的安全管理。
d)加強體育和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體育課、早操、課間操等校內體育活動的組織,認真做好技術要領、運動設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e)加強校園飲食和衛生防病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定,嚴把炊事人員健康、食品采購、運輸儲藏、烹飪配餐、餐具衛生、保鮮留樣(必須保存48小時)、人員隔離等各個環節,確保不發生食品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f)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要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建設、文化、衛生、工商、城管、新聞等共同參加的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機構,配合公安交巡警、交通部門,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積極配合工商、文化等部門,依法規范學校周邊地區文化娛樂場所,及時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的網吧、電子游戲廳等場所,凈化青少年成長環境。
三、努力做好幾項重點工作
今年,學校各部門將在"省級安全文明校園"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要配齊配強法制輔導員,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和"零犯罪校園"創建活動,努力避免或降低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率;要積極會同公安部門在學校建立警備站(警備室或校園"110"),切實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要深入開展"無毒學校"的創建工作,確保覆蓋率達100%;要全面實施"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
四、制度建設
1、工作責任制度:要按照"屬地管理、守土建設"的原則,通過鑒定,《EE一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狀》等形式,明確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強化安全責任;通過選調一定數量政治覺悟高、奉獻精神強、綜合素質好的中青年教師,建立一支專(兼)職學校安全及綜治工作隊伍師生積極參加,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及綜治工作。
2、定期檢查制度:要把定期檢查作為安全工作一項重要內容,堅持查重點、重點查、反復查、查反復,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安全預案制度:以自然災害、暴力犯罪、重大傷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為設想條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認真制定預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處理機制,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師生進行實戰情境下的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項應急工作能有條不紊地展開,把危害和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4、安全考核制度:將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評之中,對工作成績顯著或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凡因工作不力釀成事故或超
過安全工作年度指標的,堅決行使"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先進評比資格,考核結果將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之中。
20**年元月8日
篇3:泉州市加強物業管理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建房〔20**〕19號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消除住宅小區火災隱患,維護業主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市物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泉政〔20**〕2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泉州市20**年提升城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水平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45號)的規定和全市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情況,現就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監督
按照相關規定,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處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設施用途,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或者使用人的違法行為未予以勸阻、制止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等違法行為;消防部門負責查處擅自改變建筑物防火間距、耐火等級、防火分區、消防安全疏散條件、消防設施,增加建筑物火災荷載、占用道路設施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明確責任,屬于本部門職責,要加強指導監督,屬于消防部門職責,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上報相關部門。同時,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把消防工作納入物業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考評內容,定期組織督查,對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通報批評或納入不誠信物業服務企業。
二、加強消防人員崗位培訓
通過企業自查上報和整治檢查情況來看,不少小區存在消防安全崗位人員的消防知識與崗位操作技能欠缺、消控室值守人員操作流程不熟悉、遇險情不會排除處置、小區安防應急預案組織落實不到位等現象。對此,經與市公安消防支隊、市消防救災中心溝通,擬于6月份在各縣(市、區)消防大隊按區域分片組織消防安全崗位培訓,請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組織轄區物業企業消防安全人員崗位培訓的報名工作,并將報名培訓結果反饋到我局房地產市場與物業監管科。各轄區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人員崗位技能培訓可列入物業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此外,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物業服務企業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演練,進一步提高消防安全人員的崗位操作技能。
三、督促小區消防安全問題整改
從此次消防安全排查情況來看,有不少小區存在諸多消防安全問題,如部分小區物業經理責任心不強、消防制度落實不到位、消控室人員不在崗、滅火器配置偏少或多已過期報廢、室內消火栓等常規消防器材缺失嚴重、消防供水設施配件損壞、消防水泵房不能正常使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能正常使用、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損壞等問題。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逐一整改到位,對一些無法整改到位的問題,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書面上報當地公安消防大隊。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