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新舊建筑規范不同點

3418

1剪力墻柱的構造要求

1.1柱截面縱向鋼筋最小配筋率的加強

新規范
類別抗震等級一二三四中柱和邊柱1.00.80.70.6角柱、框支柱1.21.00.90.8舊規范
類別抗震等級一二三四中柱和邊柱0.80.70.60.5角柱、框支柱1.00.90.80.7
1.2柱箍筋加密區箍筋間距和直徑的要求
引入“柱根”概念,三、四級抗震底層柱箍筋加密區最大間距100mm,四級
抗震底層柱箍筋最小直徑8mm。
二級框架柱的箍筋直徑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時,除柱根外
最大間距應允許采用150mm;三級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時,箍筋
最小直徑應允許采用6mm;四級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時,箍筋直徑不應小于8mm。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0mm。

1.3邊柱、角柱及抗震墻端柱在地震作用組合產生小偏心受拉時,柱內縱筋總截面面積應比計算值增加25%

1.4柱箍筋加密范圍的變化
底層柱、柱根不小于柱凈高的1/3。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取全高。
一級及二級框架的角柱,取全高。

1.5柱箍筋加密區的最小體積配箍明顯增加
應符合下列要求:
ρν≥λνfc/fyν
式中ρν 柱配筋加密區的體積配箍率,一級不應小于0.8%,二級不應小于0.6%,三、四級不應小于0.4%;計算復合箍的體積配箍率時,應扣除重疊部分的箍筋體積;
fc 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設計值;強度等級低于C35時應按C35計算;
fyν 箍筋或拉筋抗拉強度設計值,超過360N/mm2時,應取360N/mm2計算;
λν 最小配箍率特征值,宜按下表采用。
抗震 等級箍筋形式柱軸壓比≤0.30.40.50.60.70.80.91.01.05一普通箍、復合箍0.100.110.130.150.170.200.23螺旋箍、復合或連續復合矩形螺旋箍0.080.090.110.130.150.180.21二普通箍、復合箍0.080.090.110.130.150.170.190.220.24螺旋箍、復合或連續復合矩形螺旋箍
0.060.070.090.110.130.150.170.200.22三普通箍、復合箍0.060.070.090.110.130.150.170.200.22螺旋箍、復合或連續復合矩形螺旋箍0.050.060.070.090.110.130.150.180.201.6一級和二級抗震墻,底部加強部位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墻肢的軸壓比,一級(9度)時不宜超過0.4,一級(8度)時不宜超過0.5,二級不宜超過0.6。

2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2.1設計地震分組
將原規范的設計近遠震改為設計地震分組,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有更詳細的規定。
建筑結構的地震影響系數應根據場地類別、設計地震分組和結構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確定。其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應按表1采用;特征周期應根據場地類別和設計地震分組按表2采用,計算8、9度罕遇地震作用時,特征周期應增加0.05s
表1 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
地震影響6度7度8度9度多遇地震0.040.08(0.12)0.16(0.24)0.32罕遇地震--0.50(0.72)0.90(1.20)1.40表2 特征周期值
設計地震分組場地類別一二三四第一組0.250.350.450.65第二組0.300.400.550.75第三組0.350.450.650.902.2反應譜的范圍增加
反應譜的范圍由3秒延伸到6秒,5Tg以內與89規范相同。

3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3.1取消混凝土的彎曲抗壓強度fcm,以α1fc代替,α1當混凝土等級不超過C50時為1.0,C80時為0.94,其間按線性插值,fcm>α1fc,計算配筋將增大。

3.2混凝土強度等級最高由C60增加到C80

3.3新三級鋼HPB235、HRB335、HRB400(RRB4

00),HRB400為非預應力主導鋼筋。

4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

4.1四類地面粗糙度
進行風荷載的計算時,第四類地面粗糙度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較高的城市市區。

4.2結構各樓層的水平地震剪力標準值不滿足下列要求將在總信息增大地震力調整系數
水平地震作用計算時,結構各樓層的水平地震剪力標準應符合:
VEKi≥λ∑Gj式中
VEKi——第i層的樓層水平地震剪力標準值。對于豎向不規則結構的薄弱層,尚應按本規程5.1.14條的規定乘以 1.15的增大系數;
λ——水平地震剪力系數,不應小于下表規定的最小值;
Gj——第j層的重力荷載代表值;
n——結構計算總層數。
樓層最小地震剪力系數
類別7度8度9度扭轉效應明顯或基本周期小于3.5s的結構0.016(0.024)0.032(0.048)0.064基本周期大于5.0s的結構0.012(0.018)0.024(0.032)0.040

4.3無地震作用效應組合時恒載分項系數的增大
無地震作用效應組合時,恒載分項系數當其效應對結構不利時89規范為1.2,現對由可變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為1.2,對由永久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為1.35,無地震作用效應組合時內力一般比以前增大了。

4.4計算地震剪力放大
當高層建筑結構某樓層抗側剛度小于其上一層的70%或小于其上相鄰三層側向剛度平均值的80%,或結構樓層層間抗側力結構的承載力小于其上一層的80%時,該樓層的計算地震剪力應乘以1.15的放大系數。

4.5考慮重力二階效應及結構穩定
在水平力作用下,帶有剪力墻或筒體的高層建筑結構的變形形態為彎剪型,框架結構的變形形態為剪切型。計算分析表明,如果結構剛度和重力荷載比滿足一定的要求,重力二階效應可以忽略不計,但重力荷載在水平作用位移效應上引起的二階效應(重力P-△效應)有時比較嚴重。對混凝土結構,隨著結構剛度的降低,重力二階效應的不利影響呈非線性增長,直至引起結構的整體失穩。

4.6增加三級框架結構的底層柱底截面的彎矩的放大
抗震設計時三級框架結構的底層柱底截面的彎矩設計值采用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彎矩值與1.15的乘積,89規范只對一、二級放大。

4.7剪力和配筋公式有所變化

4.8抗震時各級內力調整系數有所增加

篇2:新舊建筑規范不同點

1剪力墻柱的構造要求

1.1柱截面縱向鋼筋最小配筋率的加強

新規范
類別抗震等級一二三四中柱和邊柱1.00.80.70.6角柱、框支柱1.21.00.90.8舊規范
類別抗震等級一二三四中柱和邊柱0.80.70.60.5角柱、框支柱1.00.90.80.7
1.2柱箍筋加密區箍筋間距和直徑的要求
引入“柱根”概念,三、四級抗震底層柱箍筋加密區最大間距100mm,四級
抗震底層柱箍筋最小直徑8mm。
二級框架柱的箍筋直徑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時,除柱根外
最大間距應允許采用150mm;三級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時,箍筋
最小直徑應允許采用6mm;四級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時,箍筋直徑不應小于8mm。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0mm。

1.3邊柱、角柱及抗震墻端柱在地震作用組合產生小偏心受拉時,柱內縱筋總截面面積應比計算值增加25%

1.4柱箍筋加密范圍的變化
底層柱、柱根不小于柱凈高的1/3。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取全高。
一級及二級框架的角柱,取全高。

1.5柱箍筋加密區的最小體積配箍明顯增加
應符合下列要求:
ρν≥λνfc/fyν
式中ρν 柱配筋加密區的體積配箍率,一級不應小于0.8%,二級不應小于0.6%,三、四級不應小于0.4%;計算復合箍的體積配箍率時,應扣除重疊部分的箍筋體積;
fc 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設計值;強度等級低于C35時應按C35計算;
fyν 箍筋或拉筋抗拉強度設計值,超過360N/mm2時,應取360N/mm2計算;
λν 最小配箍率特征值,宜按下表采用。
抗震 等級箍筋形式柱軸壓比≤0.30.40.50.60.70.80.91.01.05一普通箍、復合箍0.100.110.130.150.170.200.23螺旋箍、復合或連續復合矩形螺旋箍0.080.090.110.130.150.180.21二普通箍、復合箍0.080.090.110.130.150.170.190.220.24螺旋箍、復合或連續復合矩形螺旋箍
0.060.070.090.110.130.150.170.200.22三普通箍、復合箍0.060.070.090.110.130.150.170.200.22螺旋箍、復合或連續復合矩形螺旋箍0.050.060.070.090.110.130.150.180.201.6一級和二級抗震墻,底部加強部位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墻肢的軸壓比,一級(9度)時不宜超過0.4,一級(8度)時不宜超過0.5,二級不宜超過0.6。

2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2.1設計地震分組
將原規范的設計近遠震改為設計地震分組,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有更詳細的規定。
建筑結構的地震影響系數應根據場地類別、設計地震分組和結構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確定。其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應按表1采用;特征周期應根據場地類別和設計地震分組按表2采用,計算8、9度罕遇地震作用時,特征周期應增加0.05s
表1 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
地震影響6度7度8度9度多遇地震0.040.08(0.12)0.16(0.24)0.32罕遇地震--0.50(0.72)0.90(1.20)1.40表2 特征周期值
設計地震分組場地類別一二三四第一組0.250.350.450.65第二組0.300.400.550.75第三組0.350.450.650.902.2反應譜的范圍增加
反應譜的范圍由3秒延伸到6秒,5Tg以內與89規范相同。

3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3.1取消混凝土的彎曲抗壓強度fcm,以α1fc代替,α1當混凝土等級不超過C50時為1.0,C80時為0.94,其間按線性插值,fcm>α1fc,計算配筋將增大。

3.2混凝土強度等級最高由C60增加到C80

3.3新三級鋼HPB235、HRB335、HRB400(RRB4

00),HRB400為非預應力主導鋼筋。

4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

4.1四類地面粗糙度
進行風荷載的計算時,第四類地面粗糙度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較高的城市市區。

4.2結構各樓層的水平地震剪力標準值不滿足下列要求將在總信息增大地震力調整系數
水平地震作用計算時,結構各樓層的水平地震剪力標準應符合:
VEKi≥λ∑Gj式中
VEKi——第i層的樓層水平地震剪力標準值。對于豎向不規則結構的薄弱層,尚應按本規程5.1.14條的規定乘以 1.15的增大系數;
λ——水平地震剪力系數,不應小于下表規定的最小值;
Gj——第j層的重力荷載代表值;
n——結構計算總層數。
樓層最小地震剪力系數
類別7度8度9度扭轉效應明顯或基本周期小于3.5s的結構0.016(0.024)0.032(0.048)0.064基本周期大于5.0s的結構0.012(0.018)0.024(0.032)0.040

4.3無地震作用效應組合時恒載分項系數的增大
無地震作用效應組合時,恒載分項系數當其效應對結構不利時89規范為1.2,現對由可變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為1.2,對由永久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為1.35,無地震作用效應組合時內力一般比以前增大了。

4.4計算地震剪力放大
當高層建筑結構某樓層抗側剛度小于其上一層的70%或小于其上相鄰三層側向剛度平均值的80%,或結構樓層層間抗側力結構的承載力小于其上一層的80%時,該樓層的計算地震剪力應乘以1.15的放大系數。

4.5考慮重力二階效應及結構穩定
在水平力作用下,帶有剪力墻或筒體的高層建筑結構的變形形態為彎剪型,框架結構的變形形態為剪切型。計算分析表明,如果結構剛度和重力荷載比滿足一定的要求,重力二階效應可以忽略不計,但重力荷載在水平作用位移效應上引起的二階效應(重力P-△效應)有時比較嚴重。對混凝土結構,隨著結構剛度的降低,重力二階效應的不利影響呈非線性增長,直至引起結構的整體失穩。

4.6增加三級框架結構的底層柱底截面的彎矩的放大
抗震設計時三級框架結構的底層柱底截面的彎矩設計值采用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彎矩值與1.15的乘積,89規范只對一、二級放大。

4.7剪力和配筋公式有所變化

4.8抗震時各級內力調整系數有所增加

篇3:什么是前期物業管理

  什么是前期物業管理?有什么規定?

  答:前期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的物業管理。它有下列規定:

  (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應當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約,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與住宅買售人簽訂住宅轉讓合同時,應當將住宅使用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作為住宅轉讓合同的附件。

  (3)住宅使用公約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4)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使用物業維修基金。

  (5)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住宅出售單位承擔,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住宅出售單位和買受人按照住宅轉讓合同的約定承擔。

  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時,除住宅轉讓合同另有約定外,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向住宅買受人收取任何費用。

  住宅使用公約至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業主公約生效時終止。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至業主委員會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住宅出售單位違反上述五項條款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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