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科科長職責
一、在院長及分管副院長領導下,負責領導本科各項工作。
二、負責組織全院醫療儀器設備、器械,衛生材料的采購、管理和維修工作,保證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審查各科室提出的醫療儀器、器械的請購計劃,組織有關人員制定采購計劃,報請院長或院辦公會審批后實施。
四、了解各科室對醫療器械的需求和使用、管理情況,做好合理供應和調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組織有關人員對購入、調入的各類貴重儀器設備進行管理,并建立設備檔案和固定資產帳目。協助院長、財務科做好重點設備的效益分析。
六、負責本科業務訓練,掌握本科人員的工作、思想情況,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長提出晉升、獎懲意見。
篇2: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職責
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職責
由醫院主管領導、職能部門、相關業務科室、醫學工程部門的專家和負責人,組成醫院醫療(含教學、科研)設備管理委員會。設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于設備科,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對醫療設備引進的咨詢、審議、決策及工程項目協調等管理工作,包括設備的計劃、論證、購置、驗收、管理、維修報廢及技術問題進行評價或咨詢。
二、聽取設備科對各科室申請購置的設備論證及效益分析,委員會成員討論,統一意見后報向院辦公會匯報。
三、負責確定并建立本院醫療設備管理體系,制定相關工作制度細則,對其進行審核和評價,監督糾正措施的執行。
四、負責建立本院的計量管理體系,組成醫院三級計量管理網絡,督促開展對醫院設備的定期計量監測工作。
五、負責確定并建立醫療設備應用質量的監控體系,組織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調查和追蹤。
六、建立相關的管理工作獎勵、處罰制度,并組織執行醫療設備使用效能分析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