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職責
由醫院主管領導、職能部門、相關業務科室、醫學工程部門的專家和負責人,組成醫院醫療(含教學、科研)設備管理委員會。設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于設備科,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對醫療設備引進的咨詢、審議、決策及工程項目協調等管理工作,包括設備的計劃、論證、購置、驗收、管理、維修報廢及技術問題進行評價或咨詢。
二、聽取設備科對各科室申請購置的設備論證及效益分析,委員會成員討論,統一意見后報向院辦公會匯報。
三、負責確定并建立本院醫療設備管理體系,制定相關工作制度細則,對其進行審核和評價,監督糾正措施的執行。
四、負責建立本院的計量管理體系,組成醫院三級計量管理網絡,督促開展對醫院設備的定期計量監測工作。
五、負責確定并建立醫療設備應用質量的監控體系,組織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調查和追蹤。
六、建立相關的管理工作獎勵、處罰制度,并組織執行醫療設備使用效能分析評估。
篇2:人民醫院醫療設備購置審批制度
> 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購置審批制度1.各業務科室應根據臨床、科研、教學需要按年度編報設備計劃,三十萬元以上的設備應填寫計劃論證表,由設備科匯總后交醫院物資采購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年度計劃,并由院領導批準后執行。
2.購置大型醫療設備,必須先編寫可行性報告及大型醫療設備配置申請表,報省衛生廳批準后執行(以省衛生廳為準)。
3.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醫療設備購置計劃,應先上報zz市政府采購部門批準后,報相應的采購機構實施。
4.對緊急情況或臨床急需的醫療設備,應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交院領導批準后,優先辦理。
5.各業務科室不得對外簽定訂購合同或向廠商承諾購置意向。參加各類會議時,可將會議上廠商介紹的產品資料帶回單位,按有關程序辦理批準手續。
6.對各類設備所需的耗材、配件,應做好計劃由設備科審核,報分管領導批準執行。
7.對科研項目所需的醫療設備,應根據科研經費、批準項目,由科教科統一提出計劃,報設備科審核后,由分管領導批準執行。
8.對于贈送、科研合作、臨床試用或驗證的醫療設備,必須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經設備和醫療管理部門審核,報單位領導批準執行。對違反規定造成醫療事故或醫患糾紛,由當事人承擔有關的責任。
篇3:中醫院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更多精品法規 中醫院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1.凡使用期滿并喪失效能、性能嚴重落后不能滿足當時需求、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維修價值的醫療設備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2.醫療設備報廢,必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經醫療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和報廢鑒定小組審核鑒定,設備科或醫院領導批準后(單價一萬元以上貴重設備必須經院領導審批后),方能辦理報廢。
3.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由醫療設備科會計辦理銷帳手續,建立殘值帳目,檔案員辦理相關檔案手續。
4.凡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必須送交醫療設備科,進價萬元以上的設備須由設備科報國有資產管理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