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臨時工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用工的統一管理,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臨時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招用范圍和條件
第二條公司招用臨時工從事短期、臨時、季節性工作,或繁重性體力勞動工作。
第三條臨時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即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能勝任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臨時工優先從本地居民中招用;確有困難時,經當地勞動部門核準從外地招用。
第三章招用程序
第五條按照人力資源計劃、工作需要,填寫招聘申請單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六條人事部匯總各部門用工需求,安排臨時用工計劃。
第七條與正式員工一起或單獨招聘。公司招聘管理辦法適用于本辦法。
第八條公司與臨時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員工、勞動部門分存。
第九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與臨時工辦理續聘或終止手續。
第四章臨時工待遇
第十條臨時工在受聘期間按崗位享受勞動報酬。報酬標準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臨時工工資包括獎金、有關補貼,不能攀比正式員工工資待遇。
第十二條臨時工的勞保用品,與正式員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條臨時工享有與正式員工相同的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視情況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條臨時工的醫療保險、計劃生育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臨時工加班按照工資的1.5倍計算。
第十六條臨時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滿未痊愈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發給相當本人1~3個月工資的補助金。
第五章臨時工管理
第十七條臨時工與正式員工一樣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同樣進行考勤。
第十八條除特殊情況下,臨時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九條臨時工轉為正式員工應通過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條件下享有錄用優先權,其臨時工齡可累計為連續工齡。
第二十條各部門使用臨時工的一切費用,均列入部門費用總額內開支,進行費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條公司可以依照勞動合同解聘臨時工。
第二十二條臨時工可以依照勞動合同辭職。
第二十三條沒有依據勞動合同條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內因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時,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聘用離退休職工參照本辦法。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篇2:地產置業公司項目臨時工管理規定
地產置業公司項目臨時工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加強對臨時工的管理,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項目各相關部門的臨時工管理。
3、定義
本規定所述的臨時工是指:有相對比較固定的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但在工資待遇及相關福利方面區別于正式員工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適用于技術含量低、勞動密集型的工種,如:清潔工、綠化工、草坪工、市政雜工等。
4、職責
4.1臨時工使用部門負責對臨時工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
4.2人事部負責對臨時工的招聘、離職、異動、考勤、薪酬、工傷等人事方面的工作進行管理。
5、臨時工的招聘和解聘
5.1臨時工的招聘
5.1.1招聘基本條件: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品德良好,無犯罪記錄,符合公司用工條件和要求者。(被公司解雇及自動離職者,不再錄用。)
5.1.2招聘程序
批準吳小平審核馬翎編訂人事部
發布日期20**.4.30實施日期20**.5.1修訂日期20**.10.1
5.1.3臨時工入職時,需交納工作證工本費5元。
5.2臨時工的解聘
5.2.1辭職。臨時工辭職,須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公司不接受任何經電話、同事或親友轉達的辭職申請。
5.2.2勸退
5.2.2.1因人員富余或其它原因達不到要求的臨時工,公司有權勸退,而無須提前通知。
5.2.2.2試用3天內被證明不符合要求而勸退者,不予結算工資。
5.2.3解雇。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解雇條款)的臨時工,公司有權立即解雇。
5.2.4自動離職
5.2.4.1下列情況視作自動離職:提出辭職者,任意缺勤而無合理解釋者;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
5.2.4.2自動離職者一律不予結算工資。若有攜款潛逃或給公司造成其它損失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2.5離職程序
5.2.6臨時工的離職工資,由人事部勞資管理員負責核算,財務部、部門經理審核,呈項目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發放。辭職或勸退,2個工作日內須完成工資結算;解雇,1個工作日內須完成工資結算。
6、異動管理
6.1本規定所指異動包括:調動、轉員工、晉升。
6.2臨時工調動分為:項目內部調動和項目之間調動。調動程序可參照普通員工調動程序執行。
6.3臨時工轉員工條件:a.正式員工編制內許可;b.工作表現優異并符合正式員工錄用條件者。
6.4臨時工轉員工程序可參照正式員工錄用程序執行。
6.5臨時工晉升,須轉員工并直接錄用至晉升的職位,如:晉升為班組長。
6.6臨時工轉員工及晉升可酌情免試用期。
7、薪酬管理
7.1臨時工計薪方式:日薪制。
7.2工資標準
7.2.1普通工資標準:28元。(注:28元日薪僅限于草坪部使用機械的剪草工人;另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表現特別優異者,可另行申請按高于該標準的日薪執行,經項目總經理審批
后生效。)
7.2.2 根據集團公司雅集行中[20**]98號文件,對部分臨時工的工資進行調整,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年9月17日,凡在此年限內工齡滿1年、3年的臨時工,其工資由此日作出相應的調整,具體標準如下:
級 別工齡未滿1年1年以上工齡3年以上工齡
一般臨時工28元/天29元/天31元/天
技術類臨時工30元/天31元/天31元/天
7.3加班費標準:3元/小時。
7.4臨時工的工資由人事部勞資管理員負責核算入"臨時工工資表",經財務部、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并呈項目總經理審批后,于每月12號前交財務部發放。公司定于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
8、考勤管理
8.1工作時間
8.1.1臨時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
8.1.2各相關部門臨時工每日作息時間:參照各相關部門正式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執行。
8.2打卡管理規定:參照正式員工打卡管理規定執行。
8.3遲到/早退/曠工:參照正式員工相關規定執行。
8.4請假/休假規定
8.4.1一般情況下,臨時工連續請假不得超過30天。
8.4.2臨時工請假(使用"員工請假單"),6天(含)以內由直屬督導級審批,超過6天由部門經理審批。(如崗位特殊,部門經理可自定審批權限。)
8.4.3如工作不需要,部門經理有權安排臨時工休假。臨時工休假、請假均不計薪。
8.5加班管理規定
8.5.1臨時工加班監督制度:參照正式員工相關規定執行。
8.5.2超時加班以實際加班時數為依據,以半小時為單位起算,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以半小時計,以此類推。
8.5.3當月的加班情況需登記至"加班情況匯總表",呈直屬主管領導簽名后于下月初交部門文員統計。
8.6考勤統計。部門文員負責統計本部門臨時工當月的考勤(在臨時工考勤卡上的備注欄中注明即可),并于下月6號前交人事部審核匯總。
9、工傷管理
9.1臨時工工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受理。
9.2臨時工工傷誤工費補貼標準:按正常情況發放.
10、附則
文章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 10.1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人事部。
10.2本規定未盡事宜由項目總經理裁決。
附件:1、臨時工登記表
2、臨時工離職表
3、臨時工工資表文章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3:電器公司臨時工制度
電器公司臨時工制度
1 公司除特殊期間和特殊崗位外,原則上不招用臨時工,各部門和各分店如需招用臨時工,必須先將所虛人數、崗位及條件上報人力資源部。
2 招用的臨時工也必須提供本市戶口人員出具的擔保,擔保必須對被擔保人在公司的一切行為(包括法律和經濟行為)負全部責任。
3 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崗位情況和所虛條件對臨時工進行面試,報請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4 臨時工面試虛填寫"臨時工工作申請表",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外省市人員需提供務工證和暫住證復印件)。
5 臨時工和正式員工一樣要服從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6 臨時工要簽定《臨時工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年,期滿可根據雙方意愿續簽合同。
7 根據需要和表現可以解雇或辭職,公司不負擔臨時工的社會保險的繳納。
8 臨時工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9 臨時工上崗前應交納置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