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醫院病歷復印與封存告知書
一、病歷的復印與封存按《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執行,根據該規定第十二條,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公安司法機關以及保險機構可以申請復印病歷資料。
二、申請復印病歷資料時,除提供患者相關住院證明(如出院記錄、住院收據等)外,必須出具以下原始證件:
1、復印本人病歷資料,須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
2、復印他人病歷資料,須出具患者的身份證和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
家長復印其小于18歲子女的病歷資料,須出具家長身份證和戶口薄。
死亡患者近親屬復印病歷資料,須出具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身份證、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如戶口薄、結婚證等);
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復印病歷資料,須出具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證,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如戶口薄、結婚證等),代理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復印病歷資料的,應請示醫教科同意,由本院醫護人員攜帶病案,到病案室按照有關規定復印。
三、查閱、咨詢、復印病案按規定收取病案資料查詢費和復印工本費。復印的病案資料加蓋“**醫學院附屬醫院病歷復印專用章”。
四、當患方要求封存病歷時,由主管醫師報科主任、醫教科和病案室,醫護人員帶病歷原件和患者或患者近親屬同時到病案室,在醫患雙方共同在場的情況下,按以下程序進行封存。
1、封存前,復制一份完整病歷,并按規定收費。
2、用醫院大號信封,封存原始病歷。
病案管理人員在信封正頁注明住院號、病人姓名、科室、封存日期,在封口處蓋章。病房醫護人員在下面簽字認可封存內容,病人或其近親屬在封口處簽字或做標記。
3、封存病歷由病案室保管。
4、非正常工作時間封存病歷時,需醫務科人員在場并簽字。封存的病歷由醫務科暫時保管,正常上班時交由病案室負責保管。
5、封存病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需要時在醫患雙方同時在場的情況下拆封。
篇2:醫院病歷復印管理規定(5)
> 醫院病歷復印管理規定(五)一、根據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制定我院病歷復印管理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及住院病歷。正常工作時間內,門診辦公室負責受理門診病歷復印申請,醫務部負責受理住院病歷復印申請,社工辦負責受理涉及糾紛的病歷復印申請。受理病歷復印申請時,應按《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要求審核復印病歷申請人及申請人所持有的有效材料。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復印病歷在該患者診療活動結束且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即病歷返回病案科或掛號處)后予以提供。特殊情況下,如交通事故、司法鑒定、醫療糾紛等需住院期間復印部分病歷內容時,應由主管醫師負責攜帶和保管病歷。
四、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應當在公安、司法機關出具采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予以協助。
五、可以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經醫務部或門診部審核同意,復印申請人持《復印病歷通知單》到病案科(住院病歷)/掛號處(門診病歷),并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復印。復印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加蓋復印病歷專用章。
七、病歷復印費,由申請人一方承擔。
附:復印病歷流程
醫務部
篇3:東方人民醫院病歷復印要求
東方人民醫院病歷復印要求
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要求,我院特提醒有要求復印在我院就診過患者的門診、住院病歷資料必須帶齊相關合法有效證件:
?。ㄒ唬┥暾埲藶榛颊弑救说?,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ǘ┥暾埲藶榛颊叽砣说?,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ㄈ┥暾埲藶樗劳龌颊呓H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ㄋ模┥暾埲藶樗劳龌颊呓H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 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 患 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ㄎ澹┥暾埲藶楸kU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 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醫療 機構應當在公安、司法機關出具采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