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管政務大廳所長接待日制度
為進一步拓寬運管部門與廣大企業的聯系渠道,完善運管信訪工作的機制,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切切實實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建立所長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時間:每月二十五日(如遇到節假日往后順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一天)。
二、接待地點:郊區運管所政務大廳
三、接待人員:
接待工作由所辦公室統一安排,原則上由分管信訪工作的所領導負責接待,客運、站場、貨運、維修、駕校、稽查等科室負責人參加。
四、接待事項:
1、對運管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的;
2、對運管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提出異議,或者反應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建議的;
3、涉及來訪者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事項;
4、接受廣大經營業戶對違反法律、法規案件舉報。
五、接待要求:
1、對來訪群眾提出的要求和問題,能當場答復解決的應當當場答復解決;按法定程序不能現場答復的,由接待所長批轉下發督辦卡,限時辦理;
2、各相關科室要積極配合參加,接待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者,耐心宣傳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及時答復,并做好來訪人員的思想工作,努力讓來訪辦事的人員滿意而歸;
3、接待完結后,所辦公室將接待情況匯總報所領導。
篇2:某街道黨工委領導接待日制度
街道黨工委領導接待日制度
為了加強信訪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特制定領導接待日制度。
一、每月15日為領導接待日,辦事處黨政領導要親自接待來訪群眾。
二、在接待來訪過程中,對群眾提出的問題,能給予答復的,要及時答復解決。不能解決的,要提交黨工委討論研究。
三、要以滿腔熱忱、積極的態度對待群眾的來訪,虛心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四、要重視接待日,主動為來訪群眾提供方便,歡迎群眾來訪,促進機關廉政建設和各項工作的開展。
篇3:公司工會主席接待日制度
工會主席接待日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和科學維權觀,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建立健全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收集聽取職工對公司重大決策的意見建議,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和企業科學發展。公司工會決定實施工會主席接待日制度。
一、主席接待日分別由公司工會主席、副主席輪流主持接待,同時職工代表大會各專門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協助接待工作。
二、每月月初第一周的星期三下午15:00~17:00為主席接待日接待時間,如遇節假日順延。
三、接待日的主要內容包括:聽取對公司重大決策的意見建議;調處勞動關系矛盾;協調職工切身利益問題;解釋相關政策制度咨詢等。
四、來訪職工應事先本人電話與工會民管工委預約登記(電話:3429),如當月沒有預約取消當月主席接待日。
五、對來訪職工反映的各類問題應做好記錄,能夠答復的現場答復,現場答復不了的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處理,并在15工作日內口頭或書面反饋結果(急件應在3日內反饋結果)。
六、對來訪職工反映的重大問題,及時整理書面材料上報公司黨委或行政。
七、接待工作流程:職工電話預約→做好預約登記→接待主席批示意見→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接待主席審閱→回復來訪職工→記錄處理結果→跟蹤結果落實。
八、接待地點設在辦公樓三樓312會議室。
九、本制度自20**年6月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