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案場日常管理條例及違紀處罰
1.嚴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主動自覺簽到簽退。
2.工地業務人員的早餐必須在正式上班時間前用完畢,上班時間到后不得以用早餐為由外出或占用正常工作時間,違者一次罰款10元。
3.工地業務人員每天必須保持服裝儀容整齊、清潔,在上班期間一律穿著制服,頭發必須梳理,襯衫西褲一律要熨燙,女生必須要化妝,男生不準留胡須,違者一次罰款10元。
4.簽到完畢后,每個人就自己的衛生包干區域進行打掃,違者罰款10元。
5.女員工不準在售樓廳內公開化裝,違者一次罰款10元。
6.接聽電話時報項目名稱:"魅力晶都,您好!",違者一次罰款10元。
7.有來訪客戶,柜臺組人員或輪到接客戶的業務員喊"客戶到",其他業務員喊"歡迎參觀",違者一次罰款10元。
8.開發商、本公司主管至本工地時,由輪到接客戶的業務員喊"職務人,到",其他業務員喊"職務人,好",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9.在售樓廳內,業務員對經過身邊的客戶應主動問好,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0.業務員接待客戶必須送客戶至門外,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1.在售樓處男女不得出現不良儀態,如抓癢、撓發、挖鼻子、扣耳朵、剔牙、亂扔紙屑,隨地吐痰等應避免,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2.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抽煙,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3.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用餐,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4.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瞌睡,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5.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開不雅玩笑、吃不雅食品、做不雅動作,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6.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準長時間談論與業務無關的話題,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7.客戶在時業務員不得在銷售廳內大聲喧嘩,嬉戲打鬧,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8.有人在接廳工作電話時,周圍人員不準大聲說笑,影響他人接聽電話,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9.同事外出,接聽到同事的電話,切忌一問三不知,應主動留下對方電話,迅速告知同事及時回復,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0.聽客戶電話,不論時有業務還是投訴都應一視同仁,始終保持耐心,努力解決問題的口吻接聽電話,注意樹立公司電話職業形象,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1.在售樓處每次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講話、接聽電話都要控制自己的音響,以免聲音太響干撈別人,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2.進入樣品房必須穿脫鞋或鞋套,樣品房內不得睡覺,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3.接待完客戶應及時、認真、規范填寫來人條,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4.接待完客戶應及時整理銷售桌、椅、茶杯、煙灰缸,保持銷售廳內清潔,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5.置業顧問不得私自在售樓大廳用電腦上網,若特殊情況需得到上級主管批準。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6.保持業務員桌的整潔,除茶杯、名片外不得放置其他私人物品,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7.在與客戶洽談時,主義自身的坐姿正確,有風度,不得抖動二郎腿,忌身體歪斜,半躺于椅子上,腳蹺桌上,腳擱在抽屜上、茶幾上等不文雅動作,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8.接待客戶,不準對客戶惡語相向,不準摔客戶電話,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9.同事之間互相配合,積極協助,如發現工作上不予配合的行為罰款30元。
30.上下班需本人簽卡,如有代簽,一經發現雙方罰款30元并以曠職一日論處。
31.威脅、侮辱同事或妨害他人工作者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32.客戶下訂后,業務員之間因業績糾紛爭吵或影響他人者罰款50元。
33.售樓處進行賭博活動,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34.同仁之間相互爭吵,甚至打人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5.與客戶爭吵甚至打人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6.無故連續曠職滿3日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予以辭退,并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7.工地業務人員未經專案或經理級以上人員同意嚴禁與外人(特別時同行)討論有關工地內事物,或將工地內資料、報表給予外人,如有違反者以開除論處,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8.工地業務人員未經專案或經理級以上人員同意不得私自去專案或柜臺作業處翻看銷控表及任何報表(售、足、簽文件夾、營業日報表、周報表、已購未購客戶資料等)或翻動銷控專用抽屜,如有違反者以開除論處,并承擔造成不良后果之損失。
39.不準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發之傳真,如有違反者以開除論處。
40.必須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對報銷,沖帳必須憑該購買物的發票辦理報銷、沖帳手續,如實報銷沖帳,發現弄虛作假,以開除論處,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1.防盜防火,下班時關閉門窗,空調,切斷電源。
42.工地如需安排午休時間由專案決定,午休時間為工地業務人員午餐和休息時間,工地業務人員可視情形休息、午睡。
43.午休時間,每組至少留一個人在柜臺或銷售區值班,隨時接待來人或接聽電話,人員由業務主任安排。
44.每日于下班之前做好當日的來人、來電分析,到周日,要做一周的分析。
45.下班簽到,應把柜臺整理干凈,把重要資料及物品繳回歸檔。
46.工地依據個案銷售情況,由專案決定休假天數及上下班時間。
47.工地業務人員休假,應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每周工地排休,應于上周五之前決定,并由專案協調統一安排后填入考勤表。
48.調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經理級以上人員批準簽字,方可執行。
49.工地業務人員于上班及加班時間內,未經專案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凡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外出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50.如非工作需要,工地業務人員于工作時間內不得外出,工地業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因故必須外出者,需填寫外出登記,寫明外出事由、外出時間等,并需得到專案簽字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回來后,必須在外出登記上寫明回到工地時間。外出而未填寫外出登記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51.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應注意控制時間。處理完公事后,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辦理公事為借口,在外閑逛或處理其他個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52.本規章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由各工地專案另行訂定,作為本規范的補充,但原則不得與本規范相抵觸,由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核準后發布實施。
53.有投訴違反以上條例者,經調查屬實的,須由公司業務部發出警告通知,并參照銷售管理制度相關處罰進行處理?;虍斒氯隧毺顚憰鏅z查并記錄在案。
54.被投訴違反條例達三次以上者,且警告三次無效,在公司造成影響者,將勸其離開本公司。對拒不接受處罰者,令其離開本公司,并以開除論處。
55.《定購協議》如若價格簽錯者,如造成損失,簽字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6.置業顧問超范圍承諾,欺騙客戶,如情況屬實者,并對公司造成損失者,自行承擔職責,公司視情節決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動。
57.置業顧問違規所交納的罰款一收納于業務部建立罰款基金庫,由相關人員統一收取,不記錄在基金帳目上。罰款基金的收入將用于業務部的集體活動中,所有支出將做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58.置業顧問一旦違反相關規定應主動接受罰款,并在時將罰款交于業務部業務主任,逾期繳納者將受到雙倍處罰,拒不繳納將在工資中強制性扣除。
59.業務人員在處理案場相關事宜時,若發上有越權現象,視事件情節的嚴重性,給與相應的懲罰。
60.案場各級人員嚴禁有炒房或變相炒號的行為,違反者一律開除,并扣發所有的提成。若因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者產生的法律糾紛,則由當事人自負承擔全部責任。
篇2:某廠職工違規違紀行為處罰和行政處理條例
廠職工違規違紀行為處罰和行政處理條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使國有資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受危害或損失的,尚不足以刑事、治安處罰的,情節較輕的,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50-200元;情節較重的,給予調離原崗位、降職使用,經濟處罰200-5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500-10000元。觸犯刑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移交地方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1、尋釁滋事,無理取鬧,不服從上級指示、命令,干擾他人工作、生活秩序;
2、盜竊企業或他人財物;
3、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4、侮辱他人,打架斗毆、賭博;
5、傳播、觀看淫穢錄像、書畫;
6、調戲、侮辱婦女等流氓行為;
7、隱慝、毀壞或私自開拆他人郵件;
8、造謠惑眾,煽動他人故意違反廠規廠紀、法律法規;
9、張貼*標語,散發*傳單或參與*活動;
10、擅自在計算機上安裝游戲軟件或上網訪問與工作無關的網址、網頁;
11、現場值班人員發現可疑的人或事,不制止、不報告,
12、違反財物安全管理制度,對責任范圍內經管的財物不按規定落實防盜措施;
13、違反重點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規定;
14、違反用電,明火作業及易燃易爆、劇毒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
15、故意損壞,擅自移動路牌、路標等公共設施;
16、攀折廠區內花木、樹木,破壞草坪、綠化;
17、違反內部治安管理標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未經登記批準;
18、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標準、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的其它違章行為;
19、騎自行車進出廠區大門,不下車推行;
20、機動車、非機動車、人員強闖門崗逃避檢查的;
21、在廠區內不按m.airporthotelslisboa.com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
22、職工私自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域或攜帶寵物進入廠區;
23、出入廠區不服從門衛、巡邏人員管理;
24、基層治安秩序混亂且管理不力,致使案件、治安災害性事故發生或職工有違法犯罪等問題;
25、發生刑事案件、治安災害性事故隱瞞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弄虛作假;
26、為犯罪分子窩贓或銷贓,隱匿包庇犯罪分子,知情不報或作偽證;
27、違反保密法規,對秘密級以上的文件、圖紙、資料等保管不嚴,發生丟失、被盜或口頭泄密;
28、拒絕或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活動,情節輕微的。
29、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篇3:學生公寓違紀處罰條例細則(2)
> 大學學生公寓違紀處罰條例細則(二)凡違紀者,除在宿舍文明狀況等評定中給予相應的降級外,還將按以下細則執行:
(一)不服從統一安排,私自調換宿舍或床鋪者,令其搬回原處,并給予通報批評。
(二)在宿舍內打麻將者,沒收麻將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有賭博行為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沒收賭具、賭資。
(三)非規定時間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者,沒收其用品并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四)宿舍內自炊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五)在宿舍內私拉電線,接燈、接插座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六)存放或使用電爐子、電熱器、電熱杯、電褥子、電熨斗等電器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七)在公寓區內打架、斗毆者,按《學生手冊》第七十八條規定處理。
(八)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九)平時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十)隨地小便,將垃圾放在樓道或其他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亂仍果皮、雜物,亂倒臟水者,將給予通報批評。
(十一)未經批準,在公寓內從事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在公寓樓內焚燒垃圾、物品者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者,從重處罰。
(十三)刻畫、涂抹、粘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燃放鞭炮、朝樓下投擲物品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造成人身傷害的,依法追究責任。
(十五)自行車入樓、不按規定排放者,給予通報批評。
(十六)破壞水電設施或公共物品者,除加倍賠償外,按《學生手冊》第二十一條之規定酌情給予紀律處分破壞消防器材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七)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八)未經公寓中心允許私換門鎖者,給予通報批評。
(十九)晚歸者,必須出示學生證,說明原因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給予通報批評;爬門跳墻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無故晚歸或擅自通宵不歸,經勸阻不改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二十)未經公寓中心允許,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十一)在異性宿舍過夜或留宿異性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對本宿舍人留宿異性不制止不反對者,給予警告處分。
(二十二)假期無住宿證者,每天按實際住宿標準的3-5倍繳住宿費,情節嚴重者,不予安排住宿并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二十三)未經允許,私入女生宿舍者,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加重處分。
(二十四)不服從公寓管理人員管理,尋釁滋事、無理取鬧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十五)凡有盜竊和詐騙行為者,酌情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嚴重者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二十六)在宿舍內觀看、傳播*、淫穢書刊或音像制品者,除給予以沒收外,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二十七)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十八)已被學校安排住宿,未經批準擅自在校內外租房、借住居住,經教育批評不改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十九)對嚴重或屢次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除按規定處罰外,并令其搬出學生公寓住招待所,按規定收費,待其認識錯誤、愿意改正后,經學生處批準,方可回宿舍住宿。
(三十)對于不負責任的舍長和值日生,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三十一)其他違紀和不文明行為根據學生手冊及國家法律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