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部客戶登記制度(七)
為加強客戶管理,增強銷售人員的客戶跟蹤意識,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要求銷售人員在客戶登記上做到仔細認真。
1、客戶接待實行現場統一登記,統一存放,專人管理。銷售人員必須嚴格按規定,認真做好客戶接待登記,詳細記錄客戶信息,并以此作為客戶成交重要依據。
2、銷售人員使用統一發放的個人客戶登記本。
3、銷售人員個人客戶登記本由銷售經理簽字確認并統一發放。
4、公用客戶登記本和個人客戶登記本的必須一致。
5、個人登記本實行專頁制。登記本每一頁只可記錄一位到訪客戶的情況。
6、個人客戶登記本實行編號制,對每一位客戶進行編號,以客戶到訪問的先后次序為順,且要與公用客戶登記本一致。
7、銷售人員須將客戶的到訪日期、客戶姓名、聯系方式、客戶需求、客戶反饋意見等信息記錄清楚,且要與公用客戶登記本信息一致。
8、客戶有效期為七天。即客戶到訪登記之日起七天之內,此期間內銷售人員要進行客戶跟蹤,過期作廢。如該客戶之后到訪,事先并未要求找回原銷售人員,其他銷售人員可以進行接待,如成交業績屬后者,原銷售人員不得與之分單。
9、如同一客戶再次到訪或銷售人員與之進行電話聯系,銷售人員到訪日期、需求、反饋意見、接待情況等詳細情況記錄在客戶的專頁,有效期可以順延七日。
10、個人登記本不得留空頁、斷號、漏登,如出現立即通知銷售經理,由銷售經理簽字注銷或確認。
11、在有效期內任何銷售人員都有責任、有義務在原銷售人員不在的情況下,為其做好義務接待,其接待新客戶機會保留。
12、如個人登記本已登記完畢后,可向銷售經理領取,銷售經理必須簽字確認。
13、銷售經理必須不定期地對銷售人員的個人登記本進行抽查,如發現有登記空頁、斷號或者是客戶情況登記不清、客戶跟蹤有作假等情況、可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14、公用登記本出現客戶登記沖突的,以有效期為準,并以先登記者為準。
篇2:售樓中心客戶登記管理條例
售樓中心客戶登記管理條例
1、售樓員必須請自己在現場接待的客戶于客戶來訪登記表上留名,并于當天做公司的客戶登記,交與項目經理核實確認。
2、現場客戶登記薄由項目經理保存,不得涂改和銷毀,登記薄查閱僅限于銷售部經理。
3、電話咨詢的客戶部計入客戶登記薄。
4、售樓員必須認真跟進自己的客戶,因跟進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戶流失的后果自負。
5、客戶登記有沖突的,以先登記者為準。
6、公司轉介的客戶由項目經理安排接待,成交提成另議。
篇3:售樓部管理規范:客戶登記管理辦法
售樓部日常管理規范:售樓部客戶登記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將自己接待的客戶在自己的《客戶來訪登記表》上登記,并在下班前在部門的客戶登記表上轉登,售樓主管審核確認,以此作為劃分客戶歸屬的憑證;
2客戶登記應包含客戶的稱呼并有聯絡電話及欲購戶型,如缺少或錯誤較多可視為無效登記;
3客戶登記簿由銷售主管保存,登記簿用完或銷售結束后交給銷售主管,不得涂改和銷毀;
4電話咨詢的客戶一律不準做客戶登記,而是做電話記錄;
5客戶登記有沖突的,以先登記者為準;
6售樓員必須認真跟進自己的客戶,并填寫跟進記錄表,每個客戶來訪后的跟進不少于三次,客戶的有效期為最后一次跟進后一個月內,因跟進不足而造成客戶流失(被其它售樓員接待或跟蹤)的后果自負;
7夫妻關系、情侶關系、父母與子女等直系親屬關系視為同一客戶,登記一個人的資料即為有效。其余視為不同客戶,以先登記者為準;
8所有職員對所登記客戶資料均應嚴格保密;
9售樓員的直接提成計算以登記本先登記的記錄做為主要依據。如其中有其它售樓員協助接待者,原則上協助接待者的行為作為部門集體互助獎分配的主要參考依據。故意搶客者將不在此規定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