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集團銷售處電話管理制度
1、熱線電話為*******由當日值臺人員接聽,并認真做好客戶來電內容登記工作,禁止任何人占用熱線電話談私事。來電超過三聲無人接聽,罰值臺人員五元。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不超過5分鐘,違者罰款5元。
3、客戶回訪電話為****,有長途電話客戶要回訪時需要在分管處登記方可打,專用電話為***,傳真電話為4728002(傳真資料必須由總經理認可)。
4、市話卡充值由前臺主管負責,每月限定1日充值,具體標準為:
銷售人員80元/月,銷售主管100元/月,總經理150元/月,銷售文書50元/月,所輸金額未到輸卡日期用完,不予充值,如再需要打電話由本人自費,公司不予承擔。
篇2:某貿易公司電話管理制度
> 貿易公司電話管理制度第一條本公司員工遇特殊情況因私需用工作電話,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第二條電話出現故障,及時向有關人員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換電話機使用,否則本月電話費由責任人承擔。
第三條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四條總臺文員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公司"當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七章車 輛
第一條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并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裝置齊全有效。
第二條司機要服從調配,隨叫隨到,由業務部和老板調度,嚴禁私自出車,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無特殊情況,車輛一般不得私自改變行駛路線和私用,如發現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調離車隊。
第四條如有車輛因執照不全或違章行駛、停放受罰,公司對罰款概不報銷。
第五條車輛損失屬人為造成,由駕駛員負擔損失的50%。半途發生故障需就近修理,返回后司機報車隊修理情況。
第六條車輛用油,加油時要開發票才能報銷。
第七條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和疲勞駕駛,否則,一切責任由駕駛員自負。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因私事需用車者,經老板同意。
第九條車輛管理其它制度
1、車隊司機和車輛的手續、維修和保養及其它技術工作由司機負責管理。
2、車輛使用中安全第一,如發生安全事故按國家相關法律和公司制度處理,司機為責任人、隨車人負連帶責任。
3、車輛在途中不準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嚴禁辦私事,違者給予處罰,舉報者獎勵。
4、車輛放置后司機要隨手鎖門。
第十條要做到把公司的車當自己的車一樣愛護。
篇3:區政府電話管理制度
> 某地區政府電話管理制度一、全體職工應嚴格控制電話使用,盡量減少通話次數,壓縮通話時間,所有電話一律實行定額包干,每三個月結算一次,以平均數為準,節余50%歸科室,超支部分扣科室負責人工資。
二、各科室電話只作工作電話,如利用工作之便打私人長途的,一經查出,按話費多少從科室負責人次月工資中扣除。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打私人長途,如查出,按通話費多少,從值班人員次月工資中扣除。
三、持單機者,凡在外地出差,以出差天數為準,進行核算。在外地學習期間,只付月租費,超支扣工資,節余不歸已。
四、行署、行辦領導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控制電話使用,移動電話按紀檢委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