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項目銷售現場接待制度
本司認為銷售乃一門專業工作,樓盤銷售成功與否不單表現出個人能力高低,更重要體現出團隊精神,所有從事銷售之業務員必須具備專業精神及態度進行銷售工作,以客為尊,貫徹售前及售后服務,充分了解樓盤所有資料并掌握市場最新資訊,統一口徑演繹樓盤銷售賣點,全力配合整體銷售策略,嚴格執行公司規定之規章制度,服從并尊重項目負責經理之最終決定?,F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接待客戶實行"輪流接街、專人全程服務的制度",銷售部經理負責監督調查接等順序,保證每個客戶能得到銷售員主動的接待。
1、接待順序根據簽到的順序。銷售人員須按此排序表進行客戶接待工作。輪到接待的銷售員須攜帶相關售樓資料站在門口等候,其余銷售人員在接待臺后等候。若銷售員不按順序接待客戶,遭其他銷售員書面投訴,核實后第一次給予書面警告;第二次以后計入季度考核。
2、銷售員如因正常工作如接待客戶或其他公務不能按次序接待而導致空缺的,自動跳過。若輪到的銷售員因私不在現場,則自動跳過,不另行補回。
3、每個客戶由專業全程服務,無特殊情況避免一個客戶由多人接待的現象。
4、不得令客戶受冷遇,不論客戶的外表、來訪動機,銷售員都要全力接待。銷售員在接待每一次見面的客戶必須委婉地詢問客戶以下兩個問題:(1)你是否來過?如來過,則詢問'是哪位銷售員接待的您?'若客戶有來過并說出該銷售人員,應及時給回該同事,若該銷售員恰巧休假,則其他業務員有責任第一時間通知有關銷售員,并招呼客戶先坐下,有關銷售員亦需及時性時決定找指定同事跟進或親自跟進;若客戶未能說出先前接待同事姓名、相貌特征,且現場同事無人認識該客戶,則由輪班同事跟進,并于客戶總登記冊進行客戶登記,并于排序表上登記。若有刻意隱瞞,并經證實違者每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第三次自動離職。
5、排序中不能代接客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如因服務態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戶投訴,現場經理查實后給予銷售員書面警告,累計兩次自動離職。銷售員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正在接待的客戶,而轉接其他客戶(客人多時,只能兼顧)。若因服務態度問題遭客戶書面投訴,處理方式同上。
7、規范銷售員用語,不該在客戶面前說的話決不允許說。其中包括:公司內部資料,有損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言語,與政府相關規定不符的言論。銷售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在客戶面前發生爭執,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銷售員之間發生爭執而向客戶查核當時成交或登記的情況。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處罰,第一次給予書面警告;第二次立即除名。
8、銷售員接待客戶完畢后,須送客戶出售樓處,并目送客戶上車離開現場方可返回,不得于客戶背后談論、辱罵或取笑客戶。
9、銷售員接待客戶后須在《接待輪序表》上簽字確認,并按順序接聽電話。
10、每個銷售員都有義務做電話咨詢,做好電話記錄,并鼓勵客戶來訪售樓現場,客戶主動留下電話的,登記在來電登記表上。銷售員接聽電話不主動報自己的姓名。
11、銷售員接待完客戶,要完整填好一份客戶來訪登記表,以備今后查閱,否則將視作放棄該客戶。
12、嚴禁挑選客戶接待,否則將視為放棄本次接待客戶的權利。若銷售員正在接待客戶,登記過的老客戶來訪則由該銷售員自己選擇新客戶還是老客戶,如選擇新客戶,則老客戶由輪班同事接待。若同事協助成交,傭金平分。
13、嚴禁爭搶客戶及破壞成交的行為。銷售員不得在其他銷售員接待客戶的時候,主動插話或幫助介紹(除非得到邀請)。若遭到其他銷售員投訴,影響成交,經理查實后按情節給予警告,累計二次以上則罰款50元。
14、銷售員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戶時不得主動遞送名片,除非得到該銷售員的同意。若客戶主動要求,事后必須及時知會原銷售員。每個銷售員都有義務幫助其他銷售員促成交易,在原銷售員不在或繁忙的情況下,其他銷售員必須協助接待。如有銷售員書面投訴,核實后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給予書面批評,罰款50元。
15、請假者,視為自動放棄當日接待新客戶的機會,過期不予彌補。
16、工作時間以外接待的客戶不計次數;老客戶直接再次定房接待不計次數。其他情況一律視為有效接待。違者參照第一條處理。
17、購房認購書應由銷售人員自行填寫,交現場經理簽字后審核保管(經理不在時由主管跟進)。
18、銷售員有責任跟進已登記并屬于其跟進客戶,促成交易??蛻艨偟怯泝詢戎蛻舻怯浺缘谝淮魏炇馂闇?,當天起計20日內,視作銷售員的老客戶,若于20天內客戶與另一名銷售員成單交易,傭金平分,業績也平分,但必須于當日向銷售經理提出,并在認購書上簽署兩人的姓名(20天后視作新客戶處理);對于同一客戶多人接待過,以第一接待人與最后成交者為準,傭金平分;老客戶帶來新客戶除非指明或直接找某位銷售員,否則作為新客戶處理(若新客戶回訪有老客戶陪同,也視做新客戶處理)。違者參照第1條處理。
19、銷售員需'留單位',需通知'銷控人員',銷售完畢亦必須通知'銷控人員',同時填寫成交客戶調查表,現場銷售經理作為銷控人員,進行當日銷控及統計。
20、原則上客戶定房后不予調換和退房,客戶退房后,獎金、任務指標均不計。
21、換房必須經銷售部經理簽字生效且須交納手續費,換房原則上可以以小換大,不可以以大換小,可以價格低換價格高的,不可以價格高的換價格低的;退房按公司規定執行。
22、以下客戶屬于老客戶:與其是直系親屬的客戶。
23、客戶直接到現場投訴時,應及時接待并及時處理。如客戶情緒較激動,接待銷售員應盡量將客戶引到較為安靜的地方,慢慢予以安撫并通知現場銷售經理。銷售員應面帶微笑,全神貫注地傾聽,并要及時表示你的理解。如客戶提出無理要求,也不能直接回絕,可視情況委婉表達公司的立場,或找出有關協議、法規文件等說服客戶,如矛盾尖銳,須作好記錄工作,便于事后處理,不得擅自作出承諾與保證,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吵,也不得態度冷淡。
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早班9:00--18:00,晚班11:00--20:00
2、無論任何理由遲到三次,累計超過45分鐘,做曠工處理;曠工達兩次以上自動離職。
3、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請,兩天以上須經經理簽字,事假扣除當日工資。
4、請病假,須事后提交"醫院證明書"。否則按事假處理。病假每月累計超過兩天,按國家有關規定扣除當天部分工資。
篇2:醫院公務接待制度
醫院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務接待的標準與程序,保證接待工作效果,合理控制費用開支,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接待來院檢查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
2.2接待應邀來院協助工作和合作單位的客人;
2.3集團安排來院調研、培訓或實習的員工。
2.4與上述接待對象相關的工作日程、食宿、用車、購買返程票等接待工作,均屬于公務接待管理范圍。
3、職責部門
3.1來訪人員由直接對口的業務部門負責接待;
3.2無直接對口業務部門或不可確定對口業務部門的來訪人員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接待;
3.3省、市級政府部門及其它重要領導、學者等來訪由總經理負責接待。
4、接待標準及程序
4.1集團內部人員接待
4.1.1集團內部人員的接待標準參照《出差管理制度》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標準;
4.1.2食宿應就近安排,一般應安排工作餐和普通住宿,費用由本人所在單位自行支付;
4.1.3如需接待地承擔(代墊)費用,需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
4.2集團外來賓接待
4.2.1集團外來賓的接待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由醫院總經理確定并批準。
4.2.2來賓就餐可采用工作餐和招待餐兩種形式。上級領導或來院指導工作的專家,經總經理批準,可安排招待餐,其它人員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安排工作餐。
4.3工作程序
4.3.1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接待工作的總體協調,包括交通工具、食宿安排、費用結算等,所需經費按照規定申請辦理。
4.3.2集團內部人員到異地出差、調研、培訓等需由目的地單位接待的,由所在地單位向接待地單位發出傳真文件,注明人員所乘車次或飛機班次、聯系方式及接待標準等信息。
4.3.3集團外客人需異地單位協助接待時,由所在地單位向接待地單位發出傳真或接待函,注明客人身份、所乘交通工具詳細信息、聯系方式、接待標準、費用結算辦法等信息??腿嗽诋惖匕l生的接待費用由接待地單位墊付,待客人離開后結算全部費用(包括食宿、用車等),并由接待地單位財務部門向客人所屬地單位的財務部門劃帳。
4.3.4集團外來賓接待需嚴格執行審批手續,盡量縮小接待范圍、節約接待費用。接待時一般不安排白酒、易拉罐飲料和煙,非經總經理批準,接待人員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標準。
4.3.5公務接待發生的各項費用,需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或對口接待部門)填寫《費用報銷單》,并注明詳細情況,報總經理簽批。
4.3.6公務接待費用未經總經理簽批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4.3.7接待客人需安排車輛時,一般只限市區內使用,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批準并安排;若需長途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安排。
篇3:單位接待室工作制度
接待室工作制度
一、接待室是為接待外單位工作人員來所訪問、協作并為其辦理入所證件的場合,在保衛處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二、接待室工作人員必須以人為本,文明接待,與人為善,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同時要敢于、善于堅持原則和接待制度,不得隨意開具人情入所證。
三、接待室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脫崗,要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四、對公事來訪者,應認真查驗其出示的介紹信和有效證件,經與有關部門和受訪人員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辦理入所手續。
五、工作時間一般不接待私人會客。特殊情況聯系在接待室會見,不得辦理入所手續。
六、未經保衛處同意,本所職工一律不得代辦非本所職工的入所手續,也不得辦理帶人入所手續。
七、要維護好接待室的工作秩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室內。
八、臨時工,外協人員或因需要短期進出所區工作的人員,由保衛處負責辦理臨時出入證,接待室不予辦理入所手續。
九、保持接待室的清潔衛生,愛護管理好接待室的公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