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院長接待日制度
1.每個月的第二、第四周周四上午為院長接待群眾來訪時間,由院領導輪流值星,職能部門中層干部陪同接待并負責記錄。
2.接待群眾來訪要認真貫徹上級的相關政策。
3.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當下能夠解決的要予以解決;需要集體研究的要做好解釋工作,研究后及時答復;屬于職能科室處理的問題,批轉或責成有關部門答復處理,并做到件件有結果。
4.對涉及群眾私秘的問題,不得隨意散布。
5.每次接待群眾來訪的內容、處理結果都要記入《院長接待日記錄本》,值班結束后送院辦室保存。
篇2:醫院院長接待日制度
第五醫院院長接待日制度
為了加強醫患之間的溝通,增加醫院管理的透明度,及時有效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特制定院長接待日制度。
1、每周三下午為院長接待日時間,接待地點設在各接待院長的辦公室;如遇特殊情況,由院辦公室統一另行安排;其余時間隨機接待。
2、院長、副院長實行輪流接待,由院辦公室安排接待順序。院長接待日期間,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參加接待。
3、接待群眾來訪要遵循以下原則:正確貫徹執行政府有關辦醫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醫院有關規定,分工負責,歸口辦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結果。
4、醫院辦公室負責做好院長接待日的各項準備工作,按照先后順序依次安排來訪者反映問題,并分別通知所涉及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接待;同時要做好接待記錄,對接待中決定的有關事項進行督促落實。
5、對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能夠現場解決的要主動予以解決,需要集體研究的事項應先向來訪者做好解釋工作,待院領導班子討論研究后,批轉或責成有關職能部門及時給予辦理和答復。
6、對每次接待群眾來訪的內容和處理結果,都要認真填寫《院長接待日情況登記本》,需要職能部門辦理的事項應抓緊辦理,并在規定時限內將處理結果答復給來訪人,同時將登記表和答復內容以文字形式匯報院辦公室,由院辦公室向接待院長匯報處理結果。
7、對于因工作落實不力造成群眾重復*、越級*或產生嚴重影響的,要嚴格按照醫院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8、接待院長和所有參加人員,要尊重來訪者的隱私權,為來訪群眾守密,不得散布來訪者所反映的任何問題,否則將按醫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篇3:法院院長接待日制度實施細則
法院院長接待日制度實施細則
為充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樹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1、院長(副院長)接待的事項為反映本院案件審判和執行工作,反映本院執法和執紀中的問題。
2、確定每月20日(節假日順延)為院長接待日,接待地點為縣法院信訪接待室,由本院院長、副院長輪流接待。
3、立案庭庭長負責院長接待日的聯系和安排,并確定一名信訪接待室工作人員為聯絡員,審查來訪當事人要求院長接待的事由,并負責聯系和安排院長接待有關事宜。
4、凡要求安排在院長接待日接待的來訪人,應事先到立案庭進行登記,由立案庭統一接待。立案庭在了解相關情況后,應做好記錄,并分別情況作如下處理:
?。?)對院長已預約的來訪人,立即安排由院長接待。
?。?)對首次來訪的來訪人,立案庭先安排由來訪涉及案件的部門負責人進行接待,部門負責人應當接受安排認真接待,做好記錄。負責對來訪人的解釋、答復工作,確實無法解決和答復的,應及時告知立案庭安排轉為院長接待。
?。?)對不屬上述兩項情形的來訪人,在非院長接待日來訪的,由立案庭按序號登記,一律安排在院長接待日集中接待,立案庭同時應將接待的具體時間、地點、來訪人應帶好的材料等事項通知來訪人;在院長接待日內來訪的,安排按序號接待。
5、接待院長應當按照安排的接待時間準時出席,著裝整齊、文明接待。應認真聽取人民群眾對本院各方面工作的反映,詳細做好接待記錄(要求記錄好來訪人的姓名、年齡、住址、聯系電話、反映的主要問題及事實等)。值班院長因故不能出席接待的,應提前告知立案庭,由立案庭安排與其他院長替換。
6、來訪當事人在訴訟或申訴過程中有代理律師的,可以通知該代理律師參加接待。
7、院長接待時,由院長接待聯絡員或相關業務庭安排專人做好記錄。負責接待的院長和來訪當事人應當在記錄上簽名。
8、在院長接待過程中,如需要有關業務庭作解答或處理的,院長可直接通知該庭、室領導或承辦人參加接待。
9、院長在接待時能當場作出答復的,應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并答復來訪人;當場不能答復的應交辦相關庭室在一周內做出答復。
10、院長接待后決定交辦的案件或事項,由院長接待聯絡員負責填寫《院長接待交辦函》,并由負責接待的院長簽字后,院長接待聯絡員負責在兩日內轉交有關業務庭及部門限期辦結。涉及隊伍建設和紀律方面問題的由紀檢監察室負責。
11、院長對在接待中發現的重大、疑難、新類型案件或事項的,可由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后再予以答復、處理。
12、院長接待后列為交辦和報告結果的案件,由院長接待聯絡員負責督辦,并將案件處理結果及時上報接待院長。
13、對重訪當事人反映的相同問題,原則上按首次接待院長的處理意見辦理。
本實施細則自20**年*月*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