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控股公司臨時用工管理辦法
1 目的
規范臨時人員的使用和管理。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及各項目臨時用工的使用和管理。
3.定義
3.1臨時工是指公司為滿足臨時性工作需要而招聘之員工,臨時工的雇傭是作為一種公司補充用工形式,公司有權依據工作任務的完成解除與被雇傭者的勞動關系。
3.2因這種雇傭關系為臨時性質,如無特殊規定規定,不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4.職責
4.1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臨時用工政策的指定和指引。
4.2各項目人事部負責臨時用工的計劃、合同、薪酬等人事管理。
4.3各臨時工的使用部門負責臨時工的培訓、日常管理工作。
5.規范
5.1招聘
5.1.1由于臨時工用工形式不穩定,其招聘由用人部門根據經批準的用工計劃招聘,人事部門負責辦理入職手續,并對招聘過程實施監控管理。
5.1.2臨時工入職統一填寫《臨時工登記表》,并付上身份證復印件和照片以供存檔。
5.1.3臨時工離職時填寫《臨工離職表》,經部門負責人、人事部同意后方可結算工資離職。
5.1.4 因項目發展需要,對表現優秀的臨時工可在定編空缺的情況下,填寫《臨時工轉正式工申請報告單》經項目負責人批準,轉為正式工。
5.2薪酬待遇
5.2.1各項目根據工作性質的差異可選擇計時工資制或計件工資制作為臨時工工資支付形式。
5.2.2計時工資的支付形式采用日工資制。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勞動力市場價格制定臨工日工資標準頒布實施。
5.2.3計件工資制
5.2.3.1 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工作性質及范圍以體力勞動或手工操作為主的工作可以實行計件工資制。
5.2.3.2同一計件單位價的支付工資數額或計量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原始記錄統計表,由財務復核后統一計發。
5.3工傷
5.3.1公司可以由選擇地為臨時工購買團體意外商業保險,分散工傷事故風險。
5.3.2臨時工在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要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有效醫療證明文件,經人事部門審核同意的醫療期限為工傷假期,工傷假期間的全薪待遇以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除以21天為基數發放。
5.4考勤
5.3.1日常必須按公司規定實行打卡制度,上下班到指定地點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臨時工考勤卡簽卡權歸用人部門。
5.3.2不能遲到、早退、曠工,否則參照《員工手冊》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3.3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事先請假,經用人部門批準后方可休假。臨時工請假審批權歸用人部門。
5.3.4臨時工的工牌號碼由項目自行編制。
5.5 培訓
臨工使用部門應適當安排相關職業技能培訓,以提高其基本素質及專業技術水平。
5.6獎罰
臨時工的獎罰辦法參照《員工手冊》之"獎罰制度"執行。
篇2:學校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學校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篇3:師大后勤發展總公司臨時用工合同管理辦法
師大后勤發展總公司臨時用工合同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規范臨時用工,明確雙方責、權、利,根據《**師范大學后勤發展總公司聘任(用)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和與之建立勞務關系的臨時工,適用本辦法。
3、各使用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臨時用工合同的簽訂和管理;人力資源部指導、監督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續訂和解除。
二、合同內容
1、合同期限: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一般為一年。試用期為一個月。
2、工作內容:合同必須明確臨時工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及崗位職責。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俟靖鶕矣嘘P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勞動衛生制度和勞動安全制度,為臨時工提供必須的勞保用品和防護用品。
?、趶氖绿胤N工作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
?、叟R時工每月工作一般為22天,超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芘R時工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4、勞務報酬:
?、倥R時工工資不低于杭州市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
?、谛袠I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三部分組成,效益工資經考核后酬情發放。
5、雙方責任:
?、倥R時工根據合同規定,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與合同無關的工作,若有違犯,所在部門有權作出處罰。
?、谂R時工必須遵守總公司和所在部門的各項紀律,否則,根據規定作出處罰。
?、酃鞠蚺R時工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
三、合同解除及善后處理
1、在試用期內,雙方皆可解除合同,而無須支付違約金。酬金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2、臨時工出現下列情況,公司可解除合同,但需征求臨時工本人同意并支付一個月的酬金作為違約金:
?、俳浛己?,證明無法適應工作崗位的;
?、诮涐t生診斷無法繼續工作的。
3、臨時工出現下列情況,公司可隨時解除合同,而無須支付違約金:
?、僖驀乐厥毥o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
?、谝蜻`法、犯罪受到制裁的。
4、臨時工因公負傷,經鑒定無法在原崗位正常工作或致殘、死亡,合同自行終止,公司承擔臨時工的醫療費用,并一次性發給殘疾金或死亡家屬撫恤金。
5、臨時工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強迫勞動或遇公司未按合同規定支付酬金時,可隨時解除合同。
四、其它
1、合同有效期滿后,如一方要求,征得對方同意后可續簽,但一方須于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提出。
2、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因執行合同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由臨時工本人保管,一份由所在部門保存。
本辦法解釋權屬*師大后勤發展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