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市區臨時售樓處應注意的幾個方面
在操盤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就是項目亮相初始階段,展示最重要的道具—接待中心,往往不能到如期到位;另外一種情況是,由于項目位于城鄉結合部,距離市區距離遠,為了擴大客戶受眾面,有必要設立市區臨時客戶接待場所。為了發揮臨時售樓處的最大效能,在售樓處的選擇以及使用上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目的:很多人認為設立市區臨時接待中心是為了提升房子的銷量,如果把目的僅局限于此,往往會覺得實際結果和我們的目的有很大差距,市區雖然輻射面廣,上客量大,但不一定能和我們的客戶群重疊,有可能會出現自然上客量大但成交量一般的狀況,從銷售行為分析來看,有一部分客戶可能是因為在市區臨時接待中心接受了項目的信息,然后到現場接待中心完成了購房行為。從這個角度分析,將設立市區接待中心目的定為項目推介的一個環節,還是最為客觀。
位置:鬧市區人流量大,商業氛圍濃郁,自然上客量大,售樓處的宣傳展示面(門頭牌匾、條幅)以及空間是否具備客戶的接待能力,需要進行仔細的考量。市區周邊的廣告位一般比較繁雜,能否設立樓體廣告等,都是是否租房需要考慮的因素,我們曾經在某個商場的一層,做過一個臨時接待中心,每天的看房客戶數量以幾十、成百計,而且由于客戶進入商場的消費習慣隨機性大,從早到晚周期拉的長,最后導致銷售人員工作疲憊,逆反心理重從而導致接待效率低。市區接待中心的選址一定要考慮能夠便于停車,人流出入方便,選擇“坐北向南”的房子,更利于聚集人氣。很多時候市區臨時接待中心選擇和項目相近以及順向的區域,效果都非常好,一方面可以輻射市中心,另外一方面也能考慮客戶的區域輻射性。
功能:臨時接待中心既然是“臨時性”,在使用的過程中不到萬不得以,盡量不要作為大、小型活動的場所,就像汽車的“備胎”,而且盡量不要做全尺寸,與其在這方面貨費太多的精力和財力,反倒不如把現場接待中心做的更為完備。
只是作為一個開發商發布信息和客戶接受信息的臨時中轉站,不要把它做的、想得太復雜了!
篇2:售樓處值班制度
一、每日晚班值班(參照每周值班表)的銷售員所接熱線、上門客戶不列入輪接紀錄。
二、如在值班時間接到以前聯系過或曾經來過的客戶,值班銷售員有責任馬上通知負責該客戶的銷售員,并同時熱心接待該客戶,如發現有怠慢客戶或客戶投訴情況,當晚值班銷售員則停接第二日來電或來訪。
三、值班銷售員若發生早退現象,則按曠工處理。
注: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銷售員,每次處罰50元,并示情節后果另行處罰。
四、售樓處電器開關管理規定:
A、每日9:00應準時開啟:
1、入口處玻璃地面燈;
2、入口左側效果圖射燈;
3、沙盤內燈、沙盤頂部射燈;
4、啟動地噴泉;
5、衛生間照明、排風扇;
6、根據溫度開啟兩組空調;
B、每日17:00應準時開啟:(遇有陰天時可提前開啟)
1、入口處門燈;
2、銷售廳內所有照明燈;
3、玻璃墻后射燈;
C、每日21:00后(或最后一位客戶離開后),應及時關閉除照明必須的所有燈光、空調、噴泉。
D、及時將電器損失情況報內勤處理。
E、以上工作由值班保安從進場日起負責執行。
篇3:售樓處音響設備管理規定
售樓處音響設備管理規定
一、音響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放置于副總監辦公區,由副總監負責操作,其他人員未經同意不得使用。
二、副總監負責保管音響設備,正確使用,定期清潔。
三、副總監每日應確保音響電源切斷后下班,否則罰款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