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手續隨便“走人” 法律不保護
不管是為公家干還是為私人干,現在講的都是雙向選擇,干得不好單位有權讓你下崗,同時你也有權炒老板的“魷魚”,但是任何選擇都要遵循“游戲”的規則,否則你的行為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孫某某1980年從學校畢業后分配到云南省某研究所工作,1993年孫某某沒和單位打聲招呼就拍*股走人,和朋友一起到外邊成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兩年后,研究所下發文件對孫某某擅自離開單位的行為做出離職處理。
2000年研究所改制,從原來的事業單位改為企業法人,孫某某寫信給研究所,提出了想返回單位的請求,但單位不同意。孫某某向五華區勞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仲裁委不久做出仲裁,對孫某某的請求不予支持。孫某某對仲裁不服起訴到五華法院。
法院認為,孫某某既然是單位的職工,在單位沒有對其進行調動的情況下,孫既不返回單位又不與單位辦理相應的手續,相反,還以合伙人的身份與他人辦起了律師事務所。孫的工作經歷表明他和單位已經脫離了關系。另外,在單位改制以后,孫某某沒有和單位建立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所以孫某某的訴請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此案很有代表性,現在國家鼓勵人才流動,“跳槽”的人也很多,《勞動法》對勞動者就業和擇業的權利也有相關的保護。但是人才的流動應有序進行,勞動者在擇業時應遵守相應的規則。在選擇離開單位另謀職業時,應與單位辦理相應的手續,這樣,既有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也能夠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否則拍*股隨便走人的行為,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打工者沒簽合同受傷 單位也要賠
相對于單位來說,勞動者法律意識不夠強,出了問題往往會被雇主鉆法律的空子。遇上這種情況,勞動者應該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楊某某是個“自由”打工者,20**年12月1日楊某某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昆明市五華區某處負責轄區內行道樹樹枝修剪工作,進單位后楊某某沒有和單位簽訂任何勞動合同。4天后楊某某所在單位和一個姓楊的老板簽訂了《行道樹修剪包工安全合同》,合同約定,在五華區某處20**年度行道樹的修剪以包工形式承包給楊某施工,施工期間五華區某處只負責技術指導,因施工出現人員傷亡等問題,全部責任由楊某負責。此外雙方口頭約定驗收合格每棵樹報酬為3元。
20**年12月20日晚,楊某某在修剪金碧路行道樹枝時,因樹枝斷裂從高空墜落,造成右小腿骨折。送到醫院治療后,經傷情鑒定為右脛骨下段、腓骨上段螺旋型粉碎骨折,傷殘達到十級。楊某某無力承擔巨額的醫療費,故向五華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于楊某某沒簽訂勞動合同,不屬于仲裁范圍,仲裁委不予受理。無奈之下,楊某某只有告到法院。
最終法院的判決讓楊某某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實現。法院認為,雖然原告沒有與兩被告五華區某處及楊某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原告是在為楊某以包工形式承包修剪金碧路行道樹樹枝時,從樹上摔下來并造成十級傷殘的。所以在本案中兩被告都要承擔責任。最后楊某某終于如愿以償地拿到上萬元的賠償金。
法官說法:在現實生活中,少數單位為了眼前的利益,故意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想著一旦出了事故可以規避責任;或采取承包的方式,將勞動者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安全問題及人身損害后果及責任轉嫁給第三方。不管是什么方式,這兩種做法都是掩耳盜鈴,一旦有了“一旦”哪一方都脫不了干系。
職工福利待遇 國家說了算
職工福利待遇對職工來說事關重大,不是哪個私人或單位說了算,只能是國家的規定標準說了算。
高某某的母親原來是昆明市潘家灣商貿公司某商店的退休職工,20**年12日,高某某的母親去世后,高某某要求母親所在單位按照《云南省企業職工保險福利待遇暫行辦法(試行)》的規定給予喪葬費和撫恤費。而單位則表示,要按單位的主管部門在職工大會上通過的標準給付,該標準是喪葬費為死亡職工三個月的基本工資,加上撫恤金500元。高某某認為這個標準大大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表示不服向仲裁委申請了仲裁。仲裁后,仲裁委要求單位一次性支付高某某喪葬費、撫恤金6253.52元。對仲裁結果單位又不服起訴到了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勞動者有享受福利待遇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害勞
篇2:勞動糾紛典型案例說法
不辦手續隨便“走人” 法律不保護
不管是為公家干還是為私人干,現在講的都是雙向選擇,干得不好單位有權讓你下崗,同時你也有權炒老板的“魷魚”,但是任何選擇都要遵循“游戲”的規則,否則你的行為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孫某某1980年從學校畢業后分配到云南省某研究所工作,1993年孫某某沒和單位打聲招呼就拍*股走人,和朋友一起到外邊成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兩年后,研究所下發文件對孫某某擅自離開單位的行為做出離職處理。
2000年研究所改制,從原來的事業單位改為企業法人,孫某某寫信給研究所,提出了想返回單位的請求,但單位不同意。孫某某向五華區勞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仲裁委不久做出仲裁,對孫某某的請求不予支持。孫某某對仲裁不服起訴到五華法院。
法院認為,孫某某既然是單位的職工,在單位沒有對其進行調動的情況下,孫既不返回單位又不與單位辦理相應的手續,相反,還以合伙人的身份與他人辦起了律師事務所。孫的工作經歷表明他和單位已經脫離了關系。另外,在單位改制以后,孫某某沒有和單位建立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所以孫某某的訴請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此案很有代表性,現在國家鼓勵人才流動,“跳槽”的人也很多,《勞動法》對勞動者就業和擇業的權利也有相關的保護。但是人才的流動應有序進行,勞動者在擇業時應遵守相應的規則。在選擇離開單位另謀職業時,應與單位辦理相應的手續,這樣,既有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也能夠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否則拍*股隨便走人的行為,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打工者沒簽合同受傷 單位也要賠
相對于單位來說,勞動者法律意識不夠強,出了問題往往會被雇主鉆法律的空子。遇上這種情況,勞動者應該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楊某某是個“自由”打工者,20**年12月1日楊某某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昆明市五華區某處負責轄區內行道樹樹枝修剪工作,進單位后楊某某沒有和單位簽訂任何勞動合同。4天后楊某某所在單位和一個姓楊的老板簽訂了《行道樹修剪包工安全合同》,合同約定,在五華區某處20**年度行道樹的修剪以包工形式承包給楊某施工,施工期間五華區某處只負責技術指導,因施工出現人員傷亡等問題,全部責任由楊某負責。此外雙方口頭約定驗收合格每棵樹報酬為3元。
20**年12月20日晚,楊某某在修剪金碧路行道樹枝時,因樹枝斷裂從高空墜落,造成右小腿骨折。送到醫院治療后,經傷情鑒定為右脛骨下段、腓骨上段螺旋型粉碎骨折,傷殘達到十級。楊某某無力承擔巨額的醫療費,故向五華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于楊某某沒簽訂勞動合同,不屬于仲裁范圍,仲裁委不予受理。無奈之下,楊某某只有告到法院。
最終法院的判決讓楊某某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實現。法院認為,雖然原告沒有與兩被告五華區某處及楊某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原告是在為楊某以包工形式承包修剪金碧路行道樹樹枝時,從樹上摔下來并造成十級傷殘的。所以在本案中兩被告都要承擔責任。最后楊某某終于如愿以償地拿到上萬元的賠償金。
法官說法:在現實生活中,少數單位為了眼前的利益,故意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想著一旦出了事故可以規避責任;或采取承包的方式,將勞動者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安全問題及人身損害后果及責任轉嫁給第三方。不管是什么方式,這兩種做法都是掩耳盜鈴,一旦有了“一旦”哪一方都脫不了干系。
職工福利待遇 國家說了算
職工福利待遇對職工來說事關重大,不是哪個私人或單位說了算,只能是國家的規定標準說了算。
高某某的母親原來是昆明市潘家灣商貿公司某商店的退休職工,20**年12日,高某某的母親去世后,高某某要求母親所在單位按照《云南省企業職工保險福利待遇暫行辦法(試行)》的規定給予喪葬費和撫恤費。而單位則表示,要按單位的主管部門在職工大會上通過的標準給付,該標準是喪葬費為死亡職工三個月的基本工資,加上撫恤金500元。高某某認為這個標準大大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表示不服向仲裁委申請了仲裁。仲裁后,仲裁委要求單位一次性支付高某某喪葬費、撫恤金6253.52元。對仲裁結果單位又不服起訴到了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勞動者有享受福利待遇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害勞
篇3:物業防汛溫馨提示
物業防汛溫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業主:
近期的強暴雨還將繼續,大雨已經導致新洲、江夏等地大面積城區漬水,全市防汛等級提升到三級。在此,物業服務中心提醒各位業主在暴雨天氣注意以下事項:
1、將窗臺、陽臺、露臺等部位的花盆、建材等容易墜落、受損的物品移入室內;
2、對空調室外機、支架的牢固狀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有不牢固的情況時及時加固;
3、注意檢查門窗是否關閉,以免下雨、起風時戶內進水;
4、及時對陽臺地漏進行清理,以免因下水管堵塞返水到室內;
5、檢查家中廚房、衛生間排水管、空調孔是否密閉,大風暴雨天氣下請堵住孔洞。
6、雷雨時盡量不使用室內熱水器、電視機、電腦等電器,并拔除電源插頭;
7、請及時清理院內地溝、地漏和露臺等,以免被雜物堵塞,造成雨水倒灌;
8、在小區行走時,請不要在光面大理石上停留,以免滑倒;
9、小區車輛行駛請謹慎慢行,以免視線不清、路面打滑方向失控;少騎摩托車或自行車出行;如經過有標識提示已封閉的區域,請繞行,以免發生意外;
10、請關閉好機動車關窗,非機動車請上U形鎖,避免因大風天氣電子鎖誤報滋擾鄰居休息;
11、暴雨來臨時盡量不要出行,如果恰好在外,則要提防:強風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設施,吹落高空物品,因此要格外注意高處墜落物體;千萬不要在危舊住房、工棚、臨時建筑、腳手架、電線桿、樹木、廣告牌、鐵塔等容易造成傷亡的地點避風避雨;門窗玻璃、幕墻玻璃等有可能被強風吹碎,要注意玻璃飛濺;走在路上、橋上、水邊容易被吹倒或吹落水中,要避免在靠河、靠湖的路堤和橋上行走。
12、行車途中如遭遇暴風雨風,不僅會雨大路滑、風大易偏、視線不清等,甚至還有可能會被大風吹翻,因此要減速慢行,并盡早選擇安全地帶停車躲避。停車也要注意不能停在低洼地帶,還要避開有高空落物、電線桿、大樹等地方,以免出現意外。
如您需要幫助,可隨時聯系物業服務中心電話:********
強暴雨期間,管理處會安排管理人員24小時值守,確保小區安全。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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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