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范學院教務管理系統成績管理規定
為了在全院范圍內實施教學信息化管理,提高教學管理質量,我院正式啟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對全日制普通生的成績實行計算機網絡化管理,現制定成績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條 課程考核與成績記載
1、課程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疾檎n程不統一組織學期考試??荚囌n程必須進行學期考試,形式有筆試(開卷、閉卷)、口試、操作等,其成績由學生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學生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所占比例一般為40%和60%。學生平時成績由作業(含未獨立設課的實驗、實習、調查等,約占30%),課程討論、質疑答問(約占30%),期中測驗(約占40%)等組成。
2、考試、考查課程成績,應按百分制評定,無法按百分制評定時,可按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分制評定。百分制與五級分制的折算標準為:優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3、無法按上述兩種記分制評分的課程,如教學時數過少(少于25學時)、講座性質及純實踐性質(如實驗操作技術)的課程,可采用“合格”、“不合格”兩級分制評定。
第二條 成績管理
成績管理采用紙質原始成績冊與計算機網絡化管理相結合的方式。
1、紙質成績登記冊的管理
?、?紙質《學生成績登記冊》是學生成績的原始記錄,除公共選修課外,其它類別的課程(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公共必修課、公共指選課)均采用《學生成績登記冊》(以下簡稱《成績登記冊》)報送成績并存檔,請嚴格按《〈學生成績登記冊〉填寫要求》來填寫。公共選修課采用學籍科下發的《公共選修課成績登記冊》記載并上報成績。
?、?專業必修課及專業選修課《成績登記冊》一式三份,一份任課教師留存,一份開課系(即學生所在系)留存,一份由開課系(即學生所在系)按班級匯總后交教務處學籍科。
公共必修課、公共指選課《成績登記冊》一式四份,一份任課教師留存,一份開課系留存,兩份交學生所在系(其中一份由學生所在系留存,一份由學生所在系按班級匯總后交教務處學籍科)。
?、?教學秘書在每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的五天內,收齊各類課程(公共選修課除外)的《成績登記冊》,按班級匯總后上報教務處。
?、?公共選修課教師在該課程考核結束后五天內上交《公共選修課成績登記冊》,一式三份,一份任課教師留存,一份交開課系留存,一份交教務處學籍科。
?、?所有的原始成績登記冊教師均應簽名。
2、計算機網絡管理
?、?每學期初,教學秘書應嚴格執行教學計劃,按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號、課程類別、學分、開課學期正確錄入到學籍成績管理系統。錄入中如有變動需報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認定后再予以確認,以杜絕錯誤發生。
?、?每學期成績錄入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完成。教師應按要求認真、準確地登錄成績,杜絕漏登、錯登。登錄的成績應與《學生成績登記冊》上記載的成績保持一致。
3、每學期成績輸入完畢,各系要自行打印學期成績單,將成績單發至家長和學生手中。
4、成績補錄主要指成績糾錯、漏登等各種零散成績的處理,以上成績由開課系提供成績查尋,并將查尋結果及時登錄,經教務處審核通過,該成績才能進入學生成績總庫。
5、學生成績證明一律經由教學秘書查找原始《成績登記冊》后提供,凡以其他形式提供的成績為無效成績。
第三條 補考
1、每學期開學初教務處應組織一次補考,補考成績采用《補考成績登記冊》報送成績?!堆a考成績登記冊》應在補考結束后5天內由開課系匯總后,一式兩份,一份開課系留存,一份交教務處學籍科。
2、補考成績的登錄由各系教學秘書在補考結束后5天內完成,登錄的成績應與《補考成績登記冊》上的記載保持一致。
第四條 學年學籍資格審核
各系每學年初應對學生成績進行學籍資格審核,依據《學籍預警制度暫行辦法》及時提出學籍不合格的學生名單,協助教務處做好學生學籍處理工作。
第五條 畢業成績、畢業資格審核
各系必須及時輸入以下信息:畢業論文題目及成績、畢業實習(生產實習、教學實習等)成績、普通話測試成績、英語四、六級成績、學生違紀處理、學生學籍處理等,以便計算機能自動判斷學生畢業(學位)資格。
畢業前夕,各系須按期提交準予畢業(結業)及授予(不授予)學士學位學生的名單,以便審查報批。
本規定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2:X工學院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
X工學院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根據《X工學院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行動方案》,適應內涵發展的新要求,加強對學生考核工作的管理,嚴肅考紀,端正考風,促進優良教風、學風的形成,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X工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課程考核是檢驗教學效果和保證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導和督促學生系統地復習、鞏固所學知識和技能,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思維,檢驗教與學的成效,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第三條 學生課程考核工作是教學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教學質量管理與評價的重要內容,應遵循求實、嚴謹、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含輔修二學位學生)的課程考核(含各類教學環節的考核),國家級、省級考試等按相關考試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條 凡我院注冊學生經考核資格認定后可參加所修課程的考核,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的學分。
第二章 學生課程考核分類
第六條 按照考核的先后順序或次數,將考核分為正考、補考、重考三種類型。
(一) 學生按人才培養方案完成課程各環節的學習,第一次取得參加考核資格的考核為正考。
(二) 對于正考不合格的課程,學院提供一次不進行修課而直接參加的考核為補考。
(三) 對第二次及以上修讀課程的考核為重修考試,即重考。
第七條 對于正考不合格的課程,學院提供一次免費補考。違紀、作弊、缺考、取消考試資格的課程按照《X工學院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之規定取消學生該課程的補考資格,不得參加補考,必須重修。緩考、補修考、重修考的課程,如與本人其他課程期末考試安排相沖突的,則優先參加期末考試,參加次學期初組織的本課程補考,補考成績按上述類別作正考計;若補考未參加者,則視為缺考。
第八條 補考課程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必須參加重新修讀,參加重修考核。學生課程重修方式參照《X工學院課程重修管理辦法》實行。
第九條 正考不合格的課程,學生可以選擇補考或重修。補考課程在成績單中注明“補考”字樣。補考未通過的課程或未參加補考者,不能再次選擇補考,只能參加重修。正考不合格的課程,如果學生選擇了重修,則視為自動放棄補考機會,不得再行選擇補考。重修不合格的課程,只能選擇再次重修,不能選擇補考。
第十條 學生因轉學、轉專業、出國(境)學習等原因,導致部分課程未修讀者,需要根據所在專業新的人才培養方案進行補修。參加補修的學生原則上應編入下一年級相應課程班級學習并參加考核,成績按正考計??疾檎n程跟班進行考核,考試課程參照本章第七條執行。
第十一條 學期正考不合格的課程,補考時間安排在次學期初。
(一)理論課程正考不合格,允許補考;
(二)體育課程正考不合格,允許補測或補考;
(三)實驗課程、實訓課程(含語言類課程的口語、聽力)、課程設計、學年論文、思政實踐課程正考不合格,允許補做,以補做成績作為補考成績,以補做作為補考;
(四)認識實習、生產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環節課程不安排補考,成績不合格者,不能補考,只能重修。
體育課程、實驗課程、實訓課程(含語言類課程的口語、聽力)、課程設計類、學年論文、思政實踐課程的補考由教務處統一安排,二級教學單位實施;
第十二條 完成了課程學習,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緩考:
(一)因病正在住院,缺課未超過該課程實際教學時數的三分之一者;
(二)考前或考場上突發傷、病或其他異常情況,不能按時或堅持參加考核者;
(三)出國留學、交流、交換學習,未能及時參加課程考核者;
(四)考核期間正在參加由學院統一組織或批準的各項重大活動者。
第十三條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核,須在考試前兩周(急病等緊急情況除外)辦理緩考審批手續,急病等緊急情況須事后補辦緩考審批手續。學生填寫《X工學院緩考申請表》并附有關證明,經所屬二級學院院長審核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批,否則視為缺考。
(一)重修課程不得緩考。
(二)經國際合作交流處批準出國(境)的學習交流或帶薪實習不能參加校內考核者,由教務處和國際合作交流處單獨組織考核。
第十四條 緩考課程的考核,考生原則上參加次學期初組織的本課程的補考,其成績按正考計。各二級學院應于考前將教務處批準同意緩考的學生名單及時通知任課教師和學生本人。
第十五條 免修免考。
(一)對于休復學、留降級、轉專業、轉學等學籍異動的學生已修并合格的課程;因疾病、因傷或其他情形等情況免修免考的課程;小語種(如中學學習俄語、日語)學習者不能隨班學習英語語種的,可以填寫《X工學院免修免考申請表》,申請免修免考。上述申請免修免考的課程,學生應選修其它課程替代,以滿足學分要求。
(二)退役復學學生的體育課、軍理理論課,創新創業學生的創新創業課程可免修免考課程,學生填寫《X工學院課程學分認定及成績轉換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由相關教學單位直接認定后計成績和學分,不需選修其它課程替代。
第三章 學分認定與成績轉換
第十六條 因病、因傷或其它特殊原因,學生不能參加人才培養規定課程學習的,可以修讀相近的課程,填寫《X工學院學生課程學分認定及成績轉換申請表》,經認定后計成績和學分。
第十七條 轉學、轉專業等原因,學生在原學?;蛟瓕I已學習并通過考核(成績在60分或及格以上的)的相同或相近課程,填寫《X工學院轉專業學生課程學分認定及成績轉換申請表》,經認定后計成績和學分;
第十八條 合作辦學、出國(境)外交流、學習者,學生學習(業)結束回國后,依據課程相同或相近原則,填寫《X工學院交流學生課程學分認定及成績轉換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經認定后計成績和學分。不符合學分轉換的課程需進行補修。
第十九條 學生選修學院發布的公共選修課程,只需確認所選課程,課程學習合格后計成績和學分。其他網絡選修課程參照《X工學院網絡選修課程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 學生考核資格認定
第二十條 學生課程考核資格由任課教師和任課教師所屬二級教學單位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參加相應課程考核的資格:
(一)未辦理免修手續,缺課累計達到或超過課程規定學時數的三分之一者;
(二)缺交作業累計達到或超過應交次數(或數量)的三分之一者;
(三)缺做實驗累計達到或超過應做次數(或數量)的三分之一者;
(四)理論含實踐的課程,其實踐環節不合格者;
(五)嚴重擾亂課堂秩序、抄襲他人作業情節嚴重者。
第二十一條 任課教師應于考核前兩周將被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及學生姓名、學號及原因等相關信息報學生所屬二級學院審批,審批通過后及時通知學生本人,被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相關信息由所屬二級學院教學秘書錄入教務系統。
第二十二條 未辦理選課手續或未經批準而修讀課程者不得參加考核。
第二十三條 學生對已確認的課程考核資格有異議的,由學生本人申請,開課單位教研室初核、開課單位復核、教務處認定。
第五章 考核方式和成績評定
第二十四條 課程考核原則上按課程大綱要求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分考試和考查。
(一)課程成績評定比例應遵照本章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之規定,成績評定辦法由任課教師確定。課程成績評定比例和成績評定方法由任課教師在開第一課時告知學生。
(二)考試課程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綜合評定。平時成績包括對作業、實驗(不包括單獨設課的實驗)、課程設計、階段測驗、論文等方面的考核,期末考試成績以期末考試卷面成績為依據;原則上課程的卷面成績應隨參與考試的學生人數呈正態分布。
(三)考查課程考核要加強過程管理,一般根據平時作業、測驗、實驗報告、課程設計等方式綜合評定成績。
(四)課程考核結束后,任課教師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成績單、考勤表和平時成績過程管理等完整的考核依據,考核依據材料留存開課單位。
第二十五條 考試課程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計分,評定辦法如下:
(一)只有理論的考試課程,成績總評原則上按平時成績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70%計算。
(二)既有理論又有實驗的考試課程,成績總評原則上按實驗部分成績(按百分制給分)占20%,理論部分平時成績占20%,期末考試成績占60%計算,總評成績由理論課教師給出。
第二十六條 考查課程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級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記分。評定辦法如下:
(一)采用試卷方式進行綜合測驗的,原則上成績總評按平時成績占60%,期末考試成績占40%計算;未采用試卷方式進行綜合測驗的,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大綱和教學設計制定考核標準。
(二)既有理論又有實驗的,成績總評按實驗部分成績(按百分制給分)占40%,理論部分成績占60%計算。
五級制優秀相當于90-100分、良好相當于80-89分、中等相當于70-79分、及格相當于60-69分、不及格相當于59分及以下。
第二十七條 鼓勵教師參與混合式教學、考核方式改革等特色課程項目,采用多種方式進行課程考核。特色課程按項目管理,課程考核方式、內容和要求以上級文件或項目申報、結題文件為依據,但原則上考試類課程期末考試試卷卷面成績占總成績比例不得低于40%。
第二十八條 體育課成績采用考勤與課內教學內容考評及身體素質部分考核三部分評定,課外鍛煉活動可以作為加分項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十九條 課程設計成績根據學生設計任務完成情況、設計報告、設計成果的質量綜合評定;集體進行的研究或設計項目,以個人承擔的部分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
第三十條 實習成績(含思政實踐)由指導教師參照實習單位的意見評定;實訓成績由指導實訓的工人、技術人員綜合評定。
第三十一條 未獲得期末考核資格的課程,該門課程成績按“0”分記,并取消該課程補考資格,該門課程應予重修;無故不參加課程學習或考核,該門課程成績按“0”分記,取消補考資格,只能參加重修;學生考試作弊者,該門課程成績按“0”分記,取消補考資格,只能參加重修。綜合成績不及格者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合格后,成績一律記為60分或及格;
第三十二條 課程補考不及格者不能認定該課程的學分,按相關規定必須參加重修。
因個人發展需要的,經申請批準后可參加重修,重修后的成績按卷面成績記載,并在成績后注明“重修”字樣。重修成績不得作為評優評先的依據。
第三十三條 閱卷教師對試卷評閱、成績評定負責,不得私自應學生及其有關人員的要求進行加分改分,違者按《X工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處理。
第三十四條 符合考核成績更改條件者,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寫明更改理由,報任課教師同意后,由任課教師填寫《X工學院課程成績更改申請表》,并附相關佐證材料,教研室主任初審,二級教學單位院長(主任)復審,教務處終審。違者按《X工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9月9日發布的《X工學院考試管理辦法》(X工教字〔2015〕40號)和2010年12月21日發布的《X工學院學生成績管理規定》(X工教字〔2010〕37號)同時廢止。
篇3:初中中招模擬成績分析會講話稿
初中中招模擬成績分析會講話稿
一、堅定信念---信心來自哪里?
1.堅定不移的推進24字教學模式課堂改革,時間證明我們走的路是對的,方向是正確的;
2.創新學校管理,提升課堂教學;
3.扎扎實實抓落實,持續抓好每一件事。
二、最后一個月干什么?
1.保溫階段:---不折騰,穩步走,調整好孩子的狀態,保持好的習慣,能正常發揮自己的水平;
---有針對性的補缺;
2.學會歸因:---預設中招考試會有什么結果?目標和現實之間的差距有多遠?理由是什么?哪些是經驗可持續積累,哪些是深層次原因,如何改進提升?只有年年積累,持續,改進,才能年年提升。
3.依法依規做好中招工作:校長要做好引領:---業務的引領,校長要站在制高點研究課堂教學,引領教師業務,課堂從關注教師的教轉為關注學生的學,慢而有效;
---管理的引領,做精細化管理,投入時間,將學校的人、財、物向教育教學整合。
校長要做好規劃:---校長要有三年規劃,初一入學抓什么?怎么抓?暑假學習提升同時,該為新學期準備什么?怎么準備?怎么抓落實,向每一天每一節要質量。
校長要有情懷:---要有敬畏教育的情懷,關心教師的生活,關心教師的發展;關愛我們的學生,從初一做起,帶著學生一起成長。
**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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