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中小企業融資外包合作協議書

4474

  中小企業融資外包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項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顧問方):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進行(股權/債權)中小企業融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中小企業融資外包合作協議:第一條合作事項: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標項目進行全程中小企業融資操作。

  第二條甲方對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的最低要求和承諾:

  1、中小企業融資額度:________萬________(幣種)。

  2、中小企業融資期限:________年

  3、投資方可控股(是/否),可占股權比例不超過___________%。

  4、若是固定回報(或貸款)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甲方愿意支付的年回報利率不超過___________%。

  5、甲方承諾并保證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資產或權證對本次中小企業融資做抵押或質押。

  (1)

  (2)

  (3)

  6、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甲方應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就中小企業融資一事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并給予現法人代表以相應授權,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正本應交乙方一份留存。股東會或董事會應在正式投資(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協議簽訂后三日內批準該項協議。若甲方法人代表不能親自負責與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相關的事宜,請公司給有關人員授權,明確授權范圍,發給授權委托書,以方便該人士的談判和有關活動。該授權書正本給予乙方一份留存。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范圍內自主與投資商溝通和談判;

  2、乙方有權按雙方協議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

  3、原則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投資商或中小企業融資對象提出了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作主張,應書面征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復后,乙方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復。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暫駐甲方項目地以負責該項目的中小企業融資前期基礎工作,包括下面(2)—(5)環節;

  (2)對項目方進行考察,并進行審慎調查;對企業所在行業前景、企業的價值以及企業的經濟狀況、技術水平、市場前景及管理團隊等進行詳盡的調研,通過專業化的分析,進而對企業得出客觀、全面的判斷;

  (3)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項目的中小企業融資策略與中小企業融資實施進度計劃;通過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對比分析,選擇與企業實際相匹配的渠道群體;基于企業評估及渠道選擇,進一步明確企業中小企業融資活動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最佳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活動成功的關鍵要素,最終制定企業最優中小企業融資規劃方案;

  (4)制作或修繕已有的符合國際/國內慣例的企業可行性分析、商業計劃書、行業分析、財務計劃等相關資料;

  (5)精心挑選切合的投資商并爭得甲方認可;

  (6)與投資商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7)組織重點投資商到項目方實地考察;

  (8)協助甲方與投資商等的談判;

  (9)負責起草相關的投資協議(草案),公司章程(草案),股東會決議(草案),董事會決議(草案)。

  (10)協助甲方安排簽約儀式。

  (11)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5、乙方應每周就目標項目中小企業融資進展書面向甲方進行匯報。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按協議約定的相應高質量服務;

  (2)甲方有權詢問并監督乙方在目標項目上的工作進展,乙方應如實詳細回答。

  (3)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本協議附件事項,不得隱瞞或虛報;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熟練準備有關針對投資者的提問,不得有誤;

  (5)甲方應對乙方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2日內作出書面正式回復;

  (6)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投資者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7)甲方應友好、周到地接待重點投資商的考察事宜,不必鋪張,在分寸上不卑不亢即可,可按乙方的指示決定是否要求當地政府部門有關領導參加接見事宜。

  (8)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并安排乙方暫駐期間的住宿與辦公條件。

  第五條 協議期限:自雙方簽訂中小企業融資外包合作協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因甲方原因導致時間的耽誤則相應期限順延。若在時間到期后,中小企業融資工作已進入實質性關鍵階段,則經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長,具體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明確。

  第六條 費用支付

  1、該項中小企業融資服務費用總額按實際中小企業融資額的 2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費用支付方式: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前期基礎工作后甲方支付0.1%的首筆費用,在首批中小企業融資資金到達有關帳戶后7日內,甲方向乙方結算剩余費用,甲方必須使用自有資金支付此費用,不得私自動用中小企業融資資金。

  2、甲方按乙方要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

  帳戶名: 帳戶號:

  第七條 雙方承諾

  (1) 乙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 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 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 違約條款

  (1) 若乙方收了費用后,無故不履行中小企業融資相關義務,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已經支付金額的雙倍返還。

  (2) 若在協議期限內,甲方按協議支付了相關費用,但中小企業融資仍沒有成功,甲方也提出終止協議,乙方應無條件答應協議終止。因甲方原因造成中小企業融資工作合理推遲,則協議期限應相應順延。若甲方要求推遲的時間過長,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3) 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向乙方和投資者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數據,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服務協議。

  (4)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工作不能繼續進行、投資商資金不能到位,如甲方破產清算;因種種原因甲方中途放棄本協議(如其它資金到位,被收購等)等,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協議,若甲方拒絕繼續履行,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保留要求賠償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在投資商領域失信于人的信譽損失等)。

  (5) 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罰金。

  第九條 甲方和乙方的選擇權

  在簽約后的一個月時間內:

  (1) 甲方的選擇權: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并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已經向乙方支付的費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賠償因合同終止導致的前期投入等相關損失。本協議提前終止。

  (2) 乙方的選擇權:若乙方通過一定時間的工作后,發現感興趣的投資商較少,則乙方有權終止服務,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亦不應向乙方索賠。本協議提前終止。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濮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均可生效,若距離較遠,也可傳真簽字,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程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主要負責人 (簽字):

  電話: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章):

  主要負責人:

  電話: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篇2: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融資及資本金管理崗位職責

  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融資及資本金管理崗位(財務經理暫代,根據工作量可設獨立崗位)

  崗位描述

  負責集團公司資信維護工作,具體實施籌資方案。負責集團公司的資金及融資管理工作。

  主要崗位職責

  (1)負責具體實施融資及資信維護工作,收集、分析國內外金融市場主要籌資工具及各金融市場的情況,對集團公司融資方案的制定提出建議;

  (2)負責根據集團公司融資計劃,具體實施人民幣資金和外幣資金籌集,保證日常還本付息正常進行,維持公司的債信;

  (3)負責維持與投資者、評級機構和境外監管部門的聯系,做好評級接待工作;

  (4)就重大金融政策變化對集團公司的影響提出建議;

  (5)負責擬定集團公司有關融資、資金管理和現金管理的政策、制度等相關文件;

  (6)負責監督集團公司各成員企業及單位之間的資金劃轉和結算;

  (7)負責擬定資金運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以提高集團公司資金周轉率;

  (8)負責研究和擬定資金清算業務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監督其認真落實執行,加強內部風險控制;

  (9)負責根據有關法規,對集團下屬企業進行授信管理及債務監控;

  (10)負責了解國內外金融市場主要籌資工具及各金融市場的情況,通過比較不同方式、不同市場籌資的特點,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擬定集團公司融資方案;

  (11)負責指導集團下屬企業關于外幣融資的方式、國家政策、公司政策,以及國家外匯其他政策的有關問題;

  (12)負責組織資金資本檔案、融資業務檔案的歸檔及文書處理。

  主要管理權限

  (1)對集團公司籌資方案有建議權;

  (2)在融資職責范圍內,有權要求相關人員給予工作配合。

  (3)在工作職責范圍內,對集團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資金資本的管理工作有主要建議權;

  (4)在融資、資金管理工作范圍內,有權要求相關人員給予配合。

篇3:民盈集團融資管理制度

  民盈集團融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集團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融資行為,加強融資管理和財務監控,降低融資成本,有效防范財務風險,維護集團公司整體利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下屬各獨立核算的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 本制度中所稱融資,包括權益性融資和債務性融資。權益性融資是指融資結束后增加了企業權益資本的融資,如追加資本金、增資擴股;債務性融資是指融資結束后增加了企業負債的融資,如向銀行借款、股東企業借款(需通過金融機構委托貸款方式)等。

  第四條 融資活動應符合集團公司中長期戰略發展規劃。其原則為:

  1、總體上以滿足各公司資金需要為宜,但要遵從集團公司的統籌安排;既要保證公司及時有足夠的資金滿足公司各項投資需要,又不能讓過多債務資金在公司賬面閑置。

  2、充分利用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融資如: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優惠利率。

  3、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

  4、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融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

  5、合理配置長短期負債的比例,不僅要降低長期負債資金成本過高,而且又要避免短期債務多而面臨短期還貸壓力過大。

  6、嚴格控制公司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第五條 融資活動內部控制目標在于:

  1、保證融資活動在發生前必須得到適當的審核和審批;

  2、保證融資業務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3、保證融資活動在執行過程中得到全面監督;

  4、保證利息正確計提和支付;

  5、保證股東權益被合理地確認。

  第二章 組織和職責

  第六條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中心是公司實施融資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

  1、完善公司融資管理制度;

  2、公司融資活動的策劃、論證與監管;

  3、審核各子公司重要融資活動,并提出專業意見;

  4、公司對外、對內擔保的審查論證;

  5、對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資活動進行動態跟蹤管理。

  第七條 公司內審部門對融資活動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審計。

  第八條 各子公司經營層負責子公司董事會授權范圍以內融資項目的審批。

  第九條 子公司董事會負責子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范圍以內融資項目的審批。

  第十條 集團公司總裁負責公司融資項目在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審批和子公司融資項目授權范圍內的審核。

  第三章 融資決策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融資管理實行審核制、審批制和備案制相結合的方式。

  第十二條 權益性籌資:

  1、集團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公司財務部管理中心審核,根據公司的相關制度,分級審批后方可執行。參股子公司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按參股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公司備案。

  2、參股子公司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按參股子公司有關規定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集團公司備案。

  3、各子公司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減少注冊資本;

  4、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債務性籌資

  各單位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均應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審核,并經集團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裁審核后,報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批準方可執行。

  第十五條 公司向股東企業借款均應報集團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四章 融資過程管理

  第十六條 融資環節 的主要業務包括:

  1、分析確定公司在短期和長期內所需要的資金數量;

  2、編制各種融資計劃確定融資規模和財務成本控制目標;

  3、按公司制度上報審批確定融資方式及融資機構;

  4、簽訂各種借款合同;

  5、定期計算和支付利息;

  6、進行相關會計核算;

  7、到期還款。

  第十七條 融資業務的職務分離1、融資計劃的編制人與審批人分離;

  2、負責利息或股利的計算及會計核算的人員與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員分離。

  第十八條 公司編制融資計劃中應詳細說明融資的理由,融資的數量,融資前后公司財務狀況的變化,融資對公司未來收益的影響,各種融資方式利益比較以及對某種融資方式的建議等。

  第十九條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中心每年編制和匯總公司融資計劃,經內部審核程序報依據《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會議事規則》、《關于授予董事長常務委員會、董事長、總經理經營管理權限的授權書》及其他公司規章 制度所對應的審批程序審批。

  第二十條 各公司在融資合作銀行的選取上必須經內部審核程序報依據《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會議事規則》、《關于授予董事長常務委員會、董事長、總經理經營管理權限的授權書》及其他公司規章 制度所對應的審批程序審批

  第二十一條 公司及各子公司融資力爭銀行的最優利率。同時應合理安排短、長期貸款比例,爭取貸款成本最低。

  第二十二條 各子公司向當地銀行申請了貸款額度后,不得擅自向當地銀行提款,在當地銀行的每一筆借款,仍需按審批程序提前進行申報,即經公司財務總經理、總裁批準后方可操作。提款后,需及時向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備案。

  第二十三條 到期還款:各級公司須嚴格履行《借款合同》有關規定,按時還本付息。

  第二十四條 提前還款:公司如有資金計劃提前還款,必須及時報集團公司審批統一計劃使用信貸資金金,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

  第二十五條 延遲還款:原則上集團所有企業不得延遲還款,特殊請況必須上報集團董事會批準。

  第五章 集團內部企業資金拆借管理

  第二十六條 各全資子公司向集團借款申請必須經過本公司財務負責人及本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才能向集團公司上報。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經理、總裁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七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據公司內部借款報批流程,對批準借款根據不同金額,從受理借款申請日起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審批、借款手續,并將款項轉入全資子公司指定賬戶。

  第二十八條 利率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

  第二十九條 各子公司向集團申請了借款后,應按計劃提款,按規定使用。

  第三十條 到期還款:各級公司須嚴格履行《借款合同》有關規定,按時還本付息。

  第三十一條 提前還款:公司如有資金計劃提前還款,必須及時報集團公司審批,統一計劃使用信貸資金,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

  第三十二條 延遲還款:原則上不得延遲還款,特殊請況必須上報集團財務總經理、總裁批準

  第七章 融資結果評價

  第三十五條 由集團內審部門負責融資結果的評價。

  1、融資業務進行前是否經過合法授權;

  2、是否符合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3、評價融資帶來的實際收益(和融資前計劃收益的,融資前實際收益比較),并估計對公司未來的影響。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規定與相關法律法規或公司章 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 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草案)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施行,修訂亦同。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