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承包經營合同范本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干。
二、承包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干基數為
2.承包方按______遞增__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計算,即___年___月交___元;___年___月交___元;___年___月交___元;___年___月交___元;___年___月交___元。
四、企業留利分配
┌─────┬───────┬─────┬─────┐
│ │ │ │ │
│ 項 目 │生產發展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
├─────┼───────┼─────┼─────┤
│ 企業留利│ │ │ │
└─────┴───────┴─────┴─────┘
五、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萬元,其中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完好率達到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
閑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__元;______年為______元;______年為___元;______年為__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ㄒ唬┌l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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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間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范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份,分送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篇2: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z區z城小區內網球場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網球場(2個場)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網球場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5月31日,為期12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網球場承包費用:每年按照¥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12個月。
2、支付方式:
網球場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3、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網球場承包經營保證金¥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網球場內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網球場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網球場收費標準:白天元/小時,晚上元/小時。
2、開放時間:白天9:00--18:00;晚上 18:00--21:00 。
3、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網球場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網球場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網球場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網球場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負責網球場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網球場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4、乙方在使用網球場及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5、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網球場顧客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顧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水電費。
7、乙方承包經營網球場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網球場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8、合同期滿,乙方將網球場、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9、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0、乙方需統一工作服。
九、處罰:
1、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網球場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網球場操作規范進行作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網球場物資清點一點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小區游泳池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游泳池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開發區z城小區內游泳池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游泳及相關配套建筑、設施設備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游泳池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9月30日,為期4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游泳池承包費用:每月按照¥2000元整(大寫:貳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4個月,總承包費¥8000元整(大寫:捌仟元整)。
2、支付方式:
2.1、游泳池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8000元整(大寫:捌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游泳池承包經營保證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游泳池內設備設施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游泳池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
1.1、游泳池收費標準:成人散票20元/張,兒童散票15元/張,成人十次會員卡(8折);160元/張,兒童十次會員卡(8折);120元/張。年卡、培訓班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制定(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甲方可協調)。所有票卡有效期至20**年9月30日止。
2、開放時間:
2.1游泳池開放時間:6月1日-9月30日每天15:30-18:30;19:00-21:00。
3、每天18:30-19:00為救生員吃飯時間,為保障游泳池的安全,該時間段需對游泳池清場。
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游泳池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游泳池、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游泳池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高危許可證、衛生證、營業執照齊全有效。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如:水循環處理設備、吸塵機),游泳池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游泳池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使用時游泳池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4、乙方負責游泳池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保額不低于¥80萬元(大寫:捌拾萬圓整)的游泳池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5、乙方必須在游泳池場地內配備不少于3名救生人員,對游泳人員進行管理、看護,救生人員須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6、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游泳者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泳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需加強游泳池衛生管理,保持環境衛生,每天定時檢測消毒,每周一次吸污,確保泳池水質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測標準,游泳池水質不達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的限期完成整改,因游泳池水質不達標所導致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經營范圍包含游泳池開放、飲料、游泳用品及相關商品的出售,不得經營違禁商品(相關經營需報甲方同意后出售)。
9、游泳池開放時間不得開設5人以上的培訓班。
10、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游泳池承包費、水電費。
11、乙方承包經營游泳池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泳池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12、合同期滿,乙方將游泳池、房屋、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13、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4、乙方需統一工作服,統一口哨,甲方提供的救生器材除外。
九、處罰:
1、游泳池開放時間甲方發現乙方開設5人以上培訓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2、甲方發現乙方人員配置未按照相關要求配置,每次處罰¥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3、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小區業主(住戶)以外人員開放游泳池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救生員操作規范進行作業(見附件救生員操作標準),發現每次處罰¥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1、《游泳池物資清點一覽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