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學校發展的需要,經批準,決定面向區外引進優秀教師。方案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引進人數及科目
引進優秀中學教師12名以內,具體科目不超過以下人數:語文學科2名、數學學科2名、英語學科2名、物理學科1名、化學學科1名、生物學科1名、政治學科1名、歷史學科1名、地理學科1名。
各學科具體人數視報名人員測試情況而定,測試情況達不到考評委員會要求的學科,核減崗位數或取消崗位。
三、報名條件
報名的教師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教師。
2.熱愛教育事業,基礎理論扎實,教育管理、教學實踐經驗豐富,業績突出,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專業資格證書;近三年連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4.年齡為40周歲以下 (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獲得過區(縣)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名師、名師培養人選等綜合榮譽之一者或獲得過區(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優質課一等獎等專業技術獎勵之一者。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在濟南市城歷區教育信息網上下載《城歷第二中學引進優秀教師登記表》并按要求認真填寫,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時間為7月25日-30日(8:30-11:30;14:00-17:00),報名地點為城歷二中學校辦公室(濟南城歷區董家鎮政府對面)。報名時需提供個人報名登記表、學歷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及相關榮譽或稱號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按以上順序裝訂好),本人一寸彩色照片兩張(與登記表同底)。
五、測試
由城歷二中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統一進行測試。測試包括答辯和專業測試。答辯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專業知識、實踐經驗、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等項目。專業測試采用說課或試講的形式進行。按照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及考察人員。
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及考察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進行,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負擔。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資格。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及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七、手續辦理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對考察合格的教師按照規定辦理工作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等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篇2:工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工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為適應學院教學、科研工作需要,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在《太原工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特制定本階段性補充規定。
一、引進博士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不受學科專業限制,均享受人才引進政策,按A、B類分別享受住房補貼和科研資助費:
1. A類博士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學、教育部認定的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全日制博士。
提供住房補貼30萬元(稅前);科研資助費理工類20萬元,人文社科類12萬元。
2. B類博士
指一般院校畢業的全日制博士。
提供住房補貼20萬元(稅前);科研資助費理工類20萬元,人文社科類12萬元。
二、博士到崗后,可自由選擇崗位。選擇專技崗位的按規定提供科研資助費,并進行相關考核。選擇管理崗位的不提供科研資助費,取得科研成果后按照學院科研成果獎勵辦法執行。
三、省市人才引進待遇
根據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鼓勵優秀博士畢業生來晉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晉財教〔20**〕153號),符合條件的在學院引進待遇的基礎上,到崗后經本人申請,由省財政給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補助10萬元(稅前),科研經費不低于5萬元。
根據太原市委人才辦高校畢業生(高技能人才)來并工作生活補助和租房補貼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到崗后經本人申請,享受太原市給予相應的補助政策。根據《關于20**年申報高校畢業生、高技能人才來并工作補助(貼)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的通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生活補助每月5000元(根據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鼓勵優秀博士畢業生來晉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晉財教〔20**〕153號),可獲省級相應財政補助的,按照補齊原則,每月補助標準為3333元),來并工作當年學費補貼18000元。
四、博士配偶可通過人事代理或合同制聘用等方式院內優先安置。
五、本補充規定執行時間:20**年11月-12月底。
六、其他相關待遇、要求、規定仍執行《太原工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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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限公司人才引進管理規定
有限公司人才引進管理規定
一、用人原則
1.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公司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不會因員工的民族、種族年齡、性別等狀況以及宗教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待遇;
2. “德才兼備”的招用原則。公司每一個工作崗位均應招聘具有良好道德素質和專業技能的員工,能勝任該崗位的員工才是公司挑選人才的標準;
3.計劃控制原則。各部門根據公司下發的各部門設置及人員編制,于每年年底協助行政部,制訂下一年度本部門的人員配備需求增補計劃并上報總經理批準。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該年度人員配備增補的依據;
4.各部門因特殊情況需要超年度計劃增減人員編制時,必須向行政部提交《人力需求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人力需求申請
1.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的情況提出人力需求申請。
因業務的擴大;
因員工辭職或其他原因離職;
因必要協調工作所需的人員;
其他原因。
2.用人部門在《人力需求申請表》中詳細闡明所需求人員的職位要求,并寫明需求時限。
3.行政部接受《人力需求申請表》后,分析目前人力資源狀況,是否有貯備適合人員;經現場分析可調配時,進行內部調整,并做好人員的調配工作,調配時應考慮不影響其它部門的工作。
4.行政部判斷分析應給予補充時,呈領導核準(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主管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核準)。
4.1 核準:行政部負責到人才市場或通過相關網絡、媒體招聘;
4.2 未核準:重新考慮人員滿足的調配方法,行政部應與用人部門協商。
三、招聘
1.通過人才市場招聘;
2.各相關媒體的招聘;
3.通過推薦、介紹;
4.網絡招聘;
5.應聘人員首先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交個人身份證(必交)、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榮譽證書等復印件各一份;行政部審核所提交證件的真實性,根據應聘登記表信息初步篩選并通知對應人員面試。
四、面試
1.初試由行政部執行,并將初試結果形成書面記錄,篩選出較優秀人員送用人部門復試(非一線員工的面試,行政部面試人員必須填寫《面試評定表》);行政部負責將應聘人員帶往用人部門,并將《應聘登記表》及《面試評定表》反饋給用人部門主管作為面試的初步依據。
2.用人部門根據《職位說明書》對應職位進行面試和專業考核。
3.用人部門面試后將《應聘登記表》及《面試評定表》及時反饋給行政部。
4.一般職員、普通員工等由部門經理面試;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及其他關鍵崗位人員應送總經理或指定代理人面試。
五、審批、入職
行政部根據最終面試結果,(《應聘登記表》附《面試評定表》)經逐級審批后,通知合格人員上崗;行政部負責新進人員入職手續的辦理。
六、崗前培訓
上崗前行政部和用人部門對新進員工進行公司文化培訓、制度培訓、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將培訓內容記錄于《培訓記錄表》;行政部按公司規定給新進員工發放《員工手冊》,并記錄于《員工手冊收發登記表》。
七、試用、考核、轉正
1.新員工被錄用后,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具體規定如下: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為2-3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2.新員工試用期滿前15天,行政部應當詢問有關部門,是否決定將其轉正,行政部和用人部門負責進行試用期考核,評定其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并交由總經理審定。評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3.員工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公司使用,應及時通知對方,并解除勞動關系。
4.新員工試用期滿,用人部門和行政部應及時按《員工轉正申請表》規定程序為其辦理轉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