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本學期將認真貫徹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精神,根據小學教育的特點和小學生心理發展的規律,通過各種途徑繼續認真開展小型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和指導,幫助學生獲取心理健康的初步知識,促進學生人格的健全發展。
二、具體目標
1.利用現有的心理健康的環境,注重學生心理輔導,做好學生心理咨詢工作。
2.重視未成年人心理輔導站的常規建設,努力發揮心理活動室的作用,進一步在全校做好宣傳、發動、普及、教育等工作。
3.利用心理健康廣播、心理輔導及手抄報等方式,幫助學生獲取心理健康的初步知識,促進學生人格的健全發展。
4.充分利用班隊會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自身素質
1.組織教師學習有關心理健康教育資料,進一步提高認識,充實自我,掌握基本的心理輔導知識、方法、形式等,并提倡全體教師在自己的工作實踐中運用心理知識及教育方法,不斷豐富自己的教學策略,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2.繼續通過家長會組織學習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關內容,使家長逐步認識到對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不斷地提高家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的素質。
(二)認真做好學生心理輔導及心理咨詢工作
1.加強心理咨詢室的常規建設,做好學生心理咨詢工作,并能有所側重地進行跟蹤調查,建立心理檔案。咨詢途徑:(1)學生自愿前往咨詢;(2)班主任老師推薦;(3)輔導老師訪談。
2.開設“心靈信箱”,對個別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輔導。
3.全校開展跑操活動,調節呼吸,強健身心。
4.對全校學生進行心理輔導知識講座。
5.在家教指導活動中,舉行專題講座,讓心理健康教育走進千家萬戶,使家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親子溝通,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
6.積極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各班班主任要利用晨會、班會進行心理健康教育。
四、具體工作
結合我校實際,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1)以課堂為主渠道,圍繞市級課題《綜合評價背景下的學生身心健康教育研究》進行探究,將心理健康教育滲透在各學科教學中。
2)每個班級每月開展一節心理健康課(或活動)。班主任根據本班的實際和心理健康課本進行心理健康教育。
3)開展心理咨詢和心理輔導。
4)辦好“心靈信箱”,以便個別學生表達宣泄,利用寫信的方式進行咨詢。
5)以“點”帶“面”,利用學校廣播站、黑板報為宣傳陣地,對個別案例進行解析,對一些常識性的問題進行解答,讓學生在學習、生活中隨時保持正常的心態。
6)加強家校聯系,優化家庭教育環境。
全學年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利用一切資源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全體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在潛移默化中實現師生共同成長,促進校園的和諧發展,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終極目標。
篇2:第二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第二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一、認真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加強對小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滲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教師要為人師表,言傳身教,要求學生做到的教師必須首先做到。
三、班主任工作要扎實,要成為學生發展健康心理的啟迪者和榜樣,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結合起來,在指導班集體和團隊工作中,要發展學生良好的自我意識,培養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四、心理輔導室輪值人員要熱情接待學生和家長來訪,進行個別輔導,隨時保密,并做好記錄。
五、切實開展好咨詢信箱心理熱線,接受不愿當面咨詢的學生的咨詢,并做好記錄。
六、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去提高認識,全面促進心理素質。
七、搞好宣傳板報,用黑板報集中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
八、定期對學生進行心理測驗,并做好家長學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建設好校園環境,使學生有良好的校園心理環境。
篇3:世達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條例
世達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改進學校德育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范化、專業化和科學化,根據《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和《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學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途徑和手段。
第三條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根據學生心理發展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有針對性的實施教育。
(二)面向全體學生,通過普遍開展教育活動,使學生對心理健康教育有積極的認識,使其心理素質逐步得到提高。
(三)關注個別差異,根據學生的不同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和輔導,提高他們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以學生為主體,充分啟發和調動學生的積極性。
積極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性與針對性相結合;面向全體和關注個別差異相結合;尊重、理解與真誠同感相結合;預防、矯治和發展相結合;教師的科學輔導和學生的主動參與相結合;助人與自助相結合。
第四條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學生的心理特點,通過心理科學的各種手段和方式,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導,引導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優化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和社會生活適應能力,預防和緩解心理問題;引導學生處理好環境適應、自我管理、學習成才、人際交往、人格發展和情緒調節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進德智體美能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第五條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以課堂教學、課外教育指導為主要渠道和基本環節,實行課內與課外、教育與指導、咨詢與輔導緊密結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和體系。
第六條 心理健康教育必須堅持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以科學的心理學、教育學為理論基礎,確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確方向。
第七條 心理輔導教師應符合如下條件:
(一)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以及健全的人格;
(二)熱愛并樂意從事學生心理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有奉獻精神和協作精神,有開拓進取和創新意識;
(三)具有一定教學、科研能力和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四)無條件尊重求詢者;有較強的自我分析、調節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接談、測量、指導和矯治能力。
第八條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與形式有:
(一)個別心理輔導與團體心理健康教育課;
(二)電話咨詢、信函咨詢、心理健康普查以及心理健康檔案等;
(三)幫助學生在能力、性格、氣質以及心理健康狀況方面了解自己、發展自己。
第九條 心理輔導教師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引導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學會自我心理調適,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提高承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以及社會生活適應能力;
(二)開展心理咨詢活動,幫助學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礙。
(三)開展心理健康調查,建立學生心理檔案,為學生了解個人能力、興趣、人格、氣質以及心理健康狀況提供咨詢服務,為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團體輔導以及改進學校德育工作提供資料和依據;
(四)為廣大教師的生活、工作提供心理指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