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上級要求指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1、學生及家長出校門規定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上課時間鎖門,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走出校門,離校必須由家長履行正常手續后接出。
(3)學生翻越圍墻進校,一律上報校長室,按違紀進行處理。
(4)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如有特殊情況,先與值日教師溝通、登記,再經學生確認無誤方可進校,并填好《明德小學進出校園登記表》。
2、教職工進出校門規定
(1)教職工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履行學??记谙嚓P規定并經學校領導批示。
(2)教職工沒有得到學校領導批示,不得私自帶與本校無關的人員進校。
3、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值日教師要問清事由,查看有效證件,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并填好《明德小學進出校園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對外來推銷各類商品的人員,一律拒絕進入校園。
4、外來車輛規定
外來車輛不得進入學校,經學校批準入內的車輛要進行登記,記錄車輛牌照、車型和出入校時間方可進入,并指定停放位置。
5、值日教師要求
(1)防止學校財產流出學校,外來借物經學校批示方可放行。
(2)外來物品入校,嚴格驗看,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
(3)按時開關校門。
(4)保持校門前環境衛生。
(5)保證學校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
(6)收報刊,送辦公室。
(7)遇有不安全的情況要及時報告并登記。
(8)詳細填寫《塔山鎮大莒城小學進出校園登記》
篇2:某學校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學校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期間,封閉校門,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嚴防壞人混入學校破壞、搗亂。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員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準的假條,經值班教師許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員來訪,無論因公或因私到校都要出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并如實填寫《來訪登記表》,得到值班教師許可,方可入內。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證件并填寫《來訪登記表》,值班教師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值班教師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報警電話:110
4、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值班室。
5、值班教師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篇3:學校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七)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七)
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特對外來車輛、人員進行登記、現將有關登記制度如下: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無論何時,不允許騎自行車進出校門。
3、凡外來人員進校,門衛必須仔細詢問,如允許進入必須登記,嚴禁閑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4、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并進行登記。
5、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結束來訪時,門衛人員應向來訪人員問詢,情況正常方可讓其離開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班主任老師的確認(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或當面確認),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記。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寫明來訪對象姓名、來訪事由、有效證件號、聯系電話等情況,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學生上、放學交接制度
1、放學時間,各班主任必須帶學生排隊出校到校門口的“家長接送區”,家長憑“家長接送卡”交接學生。
2、教師沒見到學生家長或固定的接送人不可交接。每班剩下的學生在五個左右時,班主任可填寫《家長未接小孩名單表》,把小孩帶回保安室交給保安,保安核對無誤后簽字,由家長到保安室簽領。
3、班主任安排的值日學生、科任教師輔導學生及其他興趣班老師培訓學生,要預先通知家長,告訴家長確切的接著時間,否則學生放學出現安全事故由相關老師負責。
4、上、放學時間,值周行政、值日教師、保安員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5、在學生上、放學的重要交通路口設置警示牌。
6、個別學生行動不便的,家長可以憑“家長接送卡”送小孩到班內,放學時憑“學生家長卡”可以直接到班內接學生。
7、家長有事找學生的,憑有效證件及“家長接送卡”在值班室的來訪登記本上登記后領取“來訪證,等待下課后再去見學生。
8、小孩有事不能上學,家長應及時與學校聯系,并向班主任請假。
9、各班建立學生登記表,要含學生家長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學生家長卡”編號等。家庭信息如有變動,家長應及時告訴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