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寵物管理制度范例
為了維護小區環境的整潔美觀,保障業主的人身安全,促進小區和諧而制定。
一、養寵登記制度
1. 業主在攜帶寵物入住小區前,需向物業公司辦理養寵登記手續。
2. 登記時,業主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寵物的品種、年齡、健康狀況、疫苗接種記錄等信息。
3. 物業公司應對業主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規定后,發放養寵許可證。
4. 業主需對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養寵資格。
二、寵物行為規范
1. 寵物主人應遵守小區各項管理規定,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
2. 寵物主人應妥善照顧寵物,確保寵物的健康和衛生,定期為寵物注射疫苗。
3. 寵物主人應文明養寵,保持寵物整潔,避免寵物吠叫影響他人休息。
4. 寵物主人應尊重其他業主的權利,避免寵物攻擊、傷害他人。
5. 寵物主人應妥善處理寵物的排泄物,保持小區環境衛生。
三、寵物活動規范
1. 寵物主人應盡量避免在清晨、傍晚等休息時間外出遛寵,以免影響其他業主的休息。
2. 寵物主人在遛寵時,應拴好寵物繩,防止寵物亂跑、傷人。
3. 寵物主人應避開人群密集的區域,如小區廣場、兒童游樂場等地方遛寵。
4. 寵物主人應注意保持寵物的活動范圍,避免寵物破壞小區公共設施、綠化等。
5. 寵物主人應尊重其他業主的權利,避免寵物踐踏、破壞他人財產。
四、寵物乘坐電梯規定
1. 寵物主人攜帶寵物乘坐電梯時,應避開高峰時段,以免影響其他業主的使用。
2. 寵物主人攜帶寵物乘坐電梯時,應拴好寵物繩,防止寵物亂跑、傷人。
3. 寵物主人攜帶寵物乘坐電梯時,應確保寵物不隨地排泄、破壞電梯設施。
4. 寵物主人攜帶寵物乘坐電梯時,如有其他業主共同乘坐,應征得他人同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五、違規處理
1. 物業公司發現業主違反寵物管理制度的情況,應予以勸阻、制止。
2. 對于多次違反規定或情節嚴重的,物業公司有權取消其養寵資格,并對寵物進行強制處置。
3. 業主有權對違反寵物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投訴,物業公司應及時處理,給予投訴人滿意的答復。
4. 物業公司應定期對寵物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小區寵物管理有序進行。
篇2:小區公共管理制度:豢養寵物管理規定
小區公共管理制度:豢養寵物管理規定
●為凈化園區居住環境,防止病疫傳播,保障園區所有業主(住戶)的健康和生活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規定。
●嚴禁飼養豬、羊、雞、鴨、鵝、肉鴿等家禽家畜。
●凡飼養觀賞性鳥類、小動物,如家兔、鸚鵡等,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占用樓道、樓梯間等公用地方;不得在窗外或門角邊掛放寵物;不得污染環境。
●業主、住戶若養犬需嚴格按照《養犬管理規定》,辦理"犬類免疫證","養犬許可證"及犬牌等,任何違規豢養或無犬牌的犬只不得進入本園區。
●園區內不得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需攜帶外出應為犬只佩帶犬牌,為犬只束犬鏈、戴口罩,由成年人牽領、看管;犬只排泄的糞便應立即收集清理。
●業主(住戶)養犬不得妨礙他人日常生活,如犬只影響他人生活休息的,養犬人必須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否則管理公司有權進行處理。
●任何人不得喚使自養或他人的犬只對旁人進行威脅性攻擊行為,造成影響,管理人員有權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或扣留犬只。
●犬只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受害人送至醫療衛生部門診治,并及時將傷人犬只送到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檢查,受傷人的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由養犬人承擔。
●飼養人對病犬走失、遺失應當妥善處理,死犬不得埋葬本園區。
●發現本規定的行為,任何人均可向本公司或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