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后勤處經營部門財務管理規定
為規范財務行為,簡化核算程序,完善核算手續,加強內部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后勤管理處經營部門包括:經營中心的各個經營服務網點、膳食中心食堂及各個餐廳、學生浴室等。
二、凡經營部門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必須設置核算員崗位。
三、經營部門每學期初從財務科借備用金,學期末歸還。備用金用于超市商品采購,食堂、餐廳等原料采購。各經營部門可根據業務需要,提出額度申請,由后勤管理處處長審核批準。周轉金原則上由核算員負責。
四、核算員崗位職責
1.負責對財務科報賬、結算及有關票據的管理。
2.負責中心內部成本核算,負責與本中心各經營核算部門對賬、與財務科對賬。
3.負責月末盤點表的匯總,并上報財務科。
4.負責保管本部門業務周轉金,在規定權限內履行財務手續后,負責辦理進貨商品結算。
5.負責現金的管理,庫存現金應控制在核定的限額內。
6.負責按時將收入款項送交財務科或銀行。
7.根據財務科要求辦理各項結算和核算業務。
五、審批權限
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科室將部門一支筆審批簽字,送交財務科備案。
1.凡以銷售為目的的商品及食堂餐廳原料采購業務,由科長審核,主管副處長簽字審批。
2.經營費用必須由科長審核,主管副處長簽字,后勤管理處處長審批方可報銷。各科室應嚴格控制經營費用,杜絕白條列支。
六、商品的采購與結算
1.商品、物資的采購必須有經手人簽字、驗收人驗收審核、領導審批等財務手續,經手人和驗收人不得一人同兼。
2.商品采購清單一式三份,須由經手人、驗收人、科長、主管副處長簽字齊全,方可結算。
七、財務科收款與結算
1.現金交款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3:30
2.非現金交款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4:30
3.結算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財務科負責一卡通結算,每月結算兩次,結算單一式兩份,財務科、核算員各一份。
八、成本核算
1.當月發生的各項收入與支出,應于每月28日前列報。
2.商品盤點時間根據業務性質可定于每月27日。
3.核算員于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將財務科要求的有關報表經科室負責人,主管副處長簽批后報送財務科。
九、經營部門不得私設小金庫,一經發現追究負責人責任。
此規定自20**年4月1日起實施。
篇2:物業會所財務管理規定
物業會所財務管理規定
根據我公司會所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規定,供各會所執行:
一、會所收支必須建立項目明細帳目及總明細帳目,所有收支均需進入明細帳。
二、明細帳應符合有關財務規定,嚴禁涂改帳目。
三、前臺收銀和管帳不允許同一人兼任。
四、收銀和管帳每月3日前詳細核對上月收入,在收入準確無誤雙方簽字認可。具備條件的會所每天應向管理處財務室上繳前一天的收入,不具備條件的會所須在每周一向公司財務部或屬管理處財務上繳上周收入。
五、不得動用營業收入,會所所需物品的采購,須按公司有關財務規定、配送制度的程序辦理。特殊情況需支付營業款時,公司直屬會所須經商業管理部經理批示,管理處管理的會所需經管理處主任批示。
六、會所收入不得存放于宿舍或家中。
七、嚴禁將會所收入與私人錢物混放。
八、會所游泳池禁止售票員兼任收票員。
九、各會所自商業管理部領取的各種票據、門票、消費卡應建立帳目并根據實際收入銷帳,嚴禁將各種有價票、卡贈送親朋好友。
十、顧客消費完畢,必須將顧客消費單須將顧客聯交顧客,不得存留。
十一、不得收取小費。
十二、凡截留、瞞報、貪污營業收入者,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責任。
附:
一)消費卡收入登記表
二)會所日收入登記表
篇3:財務報銷管理規定范本
財務報銷管理規定范本
1、經手人對需報銷的憑證應按有關規定在發票或收據背面由經手人、驗收復核人、“一支筆”審批人三者簽字,并按規定填寫“集團經費結算本”,交財務部報銷。
2、對需向財務部解釋的有關事項、內容應負責向財務部經辦人員解釋,對財務人員退回需要補辦手續的憑證,應及時按規定補辦手續。
3、報銷手續應符合《內部牽制制度》,《審批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及有關崗位職責規定。
4、經辦人員所報銷的發票或收據,必須是由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財政局監制的收據、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憑證,及校財務處、集團財務部印制的結算憑證。
5、對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制度的憑證,財會人員有權予以制止。
6、購置設備或大宗材料以及支付臨工工資,金額在2萬元(含2萬元)以上,由購置或報銷部門報批后提前一天報財務部,財務部根據需要和集團內資金情況,按輕重緩急調集資金,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