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政府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目標:
1、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科學的內部決策機制、執行機制、監督機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3、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貨幣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及財務專用章。
2、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
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
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八條
財務應當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核定的庫存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交存銀行。
第九條
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F金的使用范圍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等各類獎金、對職工個人發放的勞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員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付款等各個環節中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第十一條
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二條
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出納人員要認真記載現金日記賬,并與會計核對總分類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四章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
單位除了按規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及時核對銀行賬戶,確保單位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出納報告單”,一并裝訂在當月會計憑證中。對核對過程中發生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單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資產應由需要部室編制計劃,做出預算,呈報領導審核、批準。
篇2:物業會所財務管理規定
物業會所財務管理規定
根據我公司會所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規定,供各會所執行:
一、會所收支必須建立項目明細帳目及總明細帳目,所有收支均需進入明細帳。
二、明細帳應符合有關財務規定,嚴禁涂改帳目。
三、前臺收銀和管帳不允許同一人兼任。
四、收銀和管帳每月3日前詳細核對上月收入,在收入準確無誤雙方簽字認可。具備條件的會所每天應向管理處財務室上繳前一天的收入,不具備條件的會所須在每周一向公司財務部或屬管理處財務上繳上周收入。
五、不得動用營業收入,會所所需物品的采購,須按公司有關財務規定、配送制度的程序辦理。特殊情況需支付營業款時,公司直屬會所須經商業管理部經理批示,管理處管理的會所需經管理處主任批示。
六、會所收入不得存放于宿舍或家中。
七、嚴禁將會所收入與私人錢物混放。
八、會所游泳池禁止售票員兼任收票員。
九、各會所自商業管理部領取的各種票據、門票、消費卡應建立帳目并根據實際收入銷帳,嚴禁將各種有價票、卡贈送親朋好友。
十、顧客消費完畢,必須將顧客消費單須將顧客聯交顧客,不得存留。
十一、不得收取小費。
十二、凡截留、瞞報、貪污營業收入者,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責任。
附:
一)消費卡收入登記表
二)會所日收入登記表
篇3:物業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物業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一、目的。本規定規定了公司資金、現金、票據、費用開支、會計檔案的管理辦法,旨在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正確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更好地為物業管理工作服務。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財務部對資金、現金、票據、費用開支、會計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財務部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并監督公司全體員工執行本規定。
四、工作內容和要求
1.本規定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對公司的財務活動實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
2.財務部是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財務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3.財務人員管理
(1)會計人員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試后,由總經理直接面試后決定。
(2)公司重大項目的決策須有財務部負責人參加。
(3)財務人員必須具備專業技術資格,持證上崗。
4.資金管理
(1)原則上應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銀行帳戶,開設或撤銷銀行帳戶時,必須報總經理批準。確需在非國有商業銀行開戶的,在申請開設帳戶的同時,須報審帳戶資金最高限額。財務負責人必須監督帳戶資金限額的執行情況,并對執行結果負責。
(2)必須按銀行及公司規定使用現金。
(3)庫存現金限額,按開戶銀行的規定執行。開戶銀行沒有核定限額的,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5.實物管理
(1)關于材料物資管理的規定:
a)購進的材料物資,原則上應先進倉,后領用。
b)對生產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輔助材料,確需直撥使用的除按規定審批外,必須經項目負責人驗收并簽名,方可報銷。
c)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須辦理退倉手續。
d)材料、物資必須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盤點二次。會計人員必須實地監督盤點,財務負責人必須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e)對材料物資出現盤盈、盤虧的,必須查明盈、虧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對庫存材料進行復點。
6.固定資產管理
(1)各管理處、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固定資產實物保管責任人,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責。
(2)固定資產必須設置卡片帳進行管理,卡片帳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責任人簽名,保管責任人變更的,必須及時變更卡片帳。
(3)在每年的六月,財務人員必須會同固定資產專責及實物保管責任人全面盤點固定資產。會計人員必須實地監督盤點,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4)盤點中出現的損溢,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報批。
7.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儲存會計資料的磁盤是企業的重要經濟資料,要定期裝訂、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1)會計檔案管理實行分階段負責制。按會計憑證的傳遞流程分出納責任期、主管會計責任期。其中出納責任期從出納審核并接收業務部門的原始憑證起,到出納將憑證傳遞給主辦會計為止;主管會計責任期是從主辦會計審核并接收出納傳遞過來的憑證起,到將會計檔案移交給檔案室保管為止。
(2)在出納責任期,出納對交存的原始憑證及自己填寫的記帳憑證負保管責任,按規定于每月28日前傳遞給主管會計。
(3)在主管會計責任期,主管會計對出納交存的會計憑證、電算產生的記帳憑證、所有科目匯總表、裝訂成冊的憑證本、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已登錄的檔案袋、儲存會計資料的磁盤等負責保管,同時應按歸檔要求對各類檔案負責立卷、裝訂成冊、分類分柜保管。存放場所應加鎖,鑰匙由主管會計掌握。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征得主管會計的同意并約定歸還期,辦理登記手續。借用期內借出資料的借用人負責保管。超過借用期限,主管會計未催討追索,造成會計資料丟失的主管會計負連帶責任。
(4)會計年度終了后,當年的會計檔案半年內仍保存在主管會計處,期滿后編造清冊移交公司的檔案室。
(5)會計檔案必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8.定期公布管理規定
(1)按業主管理委員會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費用收支情況、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2)對較大費用的支出要分析情況、加以說明。
9.財務管理安全管理規定
(1)注意防盜,財務管理部門嚴禁閑雜人員逗留,下班關好門窗,鎖好保險箱,密碼加鎖,密碼注意保密。
(2)保險箱鑰匙不得在辦公室過夜。
(3)注意防火,室內嚴禁抽煙,下班切斷電源。
10.財務人員工作要求:
(1)財務部經理
a)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國家法律、法令。
b)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c)負責公司資金的平衡、掌握和監督資金的合理使用,監督資金回籠,考核資金使用和投資效果。
d)參與策劃重要的經營策略,并對重要經濟合同及投資項目進行評議。
e)向上級領導提供季度分析報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議。
f)負責收付憑證的審核、工程結算工作。
g)負責編制公司年度預算,制定各部門考核指標并監督執行。
h)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2)主管會計
a)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認真審核、分錄、算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b)根據公司的特殊性,分門別類進行分部門分小區建帳核算,使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各小區領導能及時掌握盈虧情況,
c)編制各種記帳憑證,及時編制會計報表,為領導的管理工作提供有關的數據資料。
d)負責妥善歸檔保管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一切檔案資料。
e)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收入明細表、成本明細表,并與其他報表相互核對,有對應關系的數字必須保持一致,年終編報財務狀況變動表及財務分析。
f)依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按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做好有關資料的報送工作,按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發票的保管及發出工作。
g)嚴守機密,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及時裝訂會計憑證,年底結算完畢,將全年會計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h)指導出納,定期檢查或抽查出納的現金庫存情況。
i)編制每月經營情況分析并提供分析報告。
(3)出納員
a)遵守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
b)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各銀行結算業務,負責登記現金的銀行存款日記帳,每月終及時做出銀行存款調節表。
c)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結算憑證、空白支票、收據和有關印章。
d)認真審查每一筆款項的支付和費用報銷,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嚴禁白條取款入帳。
e)負責工資表的編制及發放。
f)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和檔案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