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股份公司二級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二級公司財務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與協調,保證二級公司會計信息合法、真實、及時、完整,確保二級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增值,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二級公司,是指公司出資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不同類型的二級公司及參股公司,公司將采用不同的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方式。
(一)全資子公司
如果全資公司的規模比較大、業務量較多,由本公司直接委派財務人員。委派對象可以是財務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具體委派對象和委派人數由本公司決定。
如果全資公司剛成立或規模較小、業務較簡單,不便于設置財務機構和配備財務負責人的,可以由公司財務部直接負責其財務工作。
(二)控股子公司
對于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可以通過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會決定向其委派財務負責人。如果控股子公司剛成立或規模較小、業務比較簡單,不便于設置財務機構和配備財務負責人的,可以通過控股子公司董事會委托代理記賬公司代理財務會計工作。
(三)參股公司
對參股公司的財務監督由公司財務部采取按季度或年度獲取財務報告方式,并將收集的財務報告進行財務分析,上報公司領導。
第四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對本公司和被委派公司董事會負責;委派到二級公司的主管會計協助委派到該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工作。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人員業務上接受該公司財務部領導。
第五條 本公司二級公司的非委派財務人員可以由該公司自主招聘,也可以由本公司推薦,由其自主招聘的財務人員必須通過本公司財務部的資格認定并備案。
第二章 財務委派人員的管理
第六條 本公司對二級公司的財務人員實行下管一級制度。委派到二級公司財會人員的人事行政關系在公司保留,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由財務部根據考核結果統一管理、發放,并由被委派公司承擔,獎金等在其公司發放,有效地實行雙向經濟牽制。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被委派公司享受其他任何工資福利待遇,不得在被委派公司報銷各項費用。
第七條 為了保證財務委派人員的質量,委派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本公司正式員工。
(二)具備財會專業知識,具有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品行端正,依法辦事、廉潔奉公。
(三)身體健康,男性一般應在50周歲以下,女性一般應在45周歲以下。
(四)與被委派公司的負責人沒有親屬關系。
這里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
(五)與被委派公司沒有直接經濟利益關系。
第八條 委派的財務負責人除具備本制度第七條的基本條件之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會計工作5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具備較全面的財會專業理論知識、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第九條 委派的主管會計除具備本制度第七條的基本條件之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備大學??埔陨蠈W歷;會計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具備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第十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財務委派人員
(一)經營不善破產清算企業的財務主管,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
(二)因失職瀆職造成過重大經濟損失的;
(三)因監控、審核、操作失誤,導致企業資產嚴重流失的;
(四)不堅持原則,不如實反映被委派公司財務情況,參與被委派公司賬目上弄虛作假的;
(五)違反財經紀律、制度,利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的;
(六)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第十一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接受本公司和被委派公司經營班子雙重領導,依法行使用下列職責:
(一)列席董事會有關會議和參加被委派公司經營班子有關會議,并提出財務管理和財務運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被委派公司的日常會計事務、會計核算和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和管理被委派公司其他財會人員工作;
(二)對規定事項與被委派公司負責人進行聯審聯簽,對認為有損本利益的事項有權拒簽;
(三)參與擬訂被委派公司經營的重大計劃、方案、預算的編制;考核、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財務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被委派公司各項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五)負責組織、領導被委派公司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和預算執行情況監管工作;及時向本公司、被委派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準確、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
(六)制止被委派公司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可能對本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經營行為,并向本公司和被委派公司董事會報告;
(七)定期向本公司提供被委派公司的財務報告;隨時向本公司報告被委派公司財務方面出現的重大問題以及其他規定必須隨時報告的事項;
(八)按規定參加公司財務部組織的會計例會;
(九)組織實施對被委派公司財會人員的考核、監督工作,對被委派公司的財會人員任用、調動、獎懲方面提出建議。
(十)完成本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主管會計的職責為:
(一)依法進行會計核算,按國家規定的費用標準和開支范圍,正確核算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二)編制被委派公司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
(三)對被委派公司資產營運、執行財經紀律情況進行監管,保護被委派公司資產安全完整;
(四)審核或參與被委派公司項目投資的可行性報告和重大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重要經濟文件的擬訂;
(五)對被委派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議,維護本公司利益;
(六)辦理其他會計事項。
第十三條 建立被委派公司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聯簽制度,被委派公司的下列事項須聯簽批準方有效:
(一)重大資金調度,包括大額現金的提取和支用、銀行轉賬、信用卡賬單等;
(二)提供貸款擔保、債務擔保、資產抵押;
(三)在一定限額范圍外不良資產的處理;
(四)呆爛賬及盤盈盤虧處理;
(五)超過管理規定標準和年度預算的費用支出、費用報銷;
(六)金額在一定范圍以上的材料物資購入業務;
(七)金額在一定范圍以上的公司內外借出款事項;
(八)重要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的報出;
(九)對內對外投資,包括設備更新、固定資產大修等;
(十)產權轉讓;
(十一)對內對外承包、租賃;
(十二)其他需要聯簽的事項。
二級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其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聯簽制度細則,規定各項聯簽事項的限額范圍,并報財務部審批、備案。
凡規定聯簽的事項,未經財務負責人簽字同意而付諸實施,有關工作人員和負責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承擔下列責任:
(一) 不按有關規定進行“聯簽”,以及對被委派公司的違規行為不加勸阻,或者知情不報,甚至主動參與,造成失誤或經濟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由公司根據有關法規給予行政處分并酌情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 對被委派公司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與被委派公司負責人共同承擔責任;
(三) 對未能發現和制止被委派公司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四) 對參與擬定的計劃、決策事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五)對被委派公司因財務管理混亂、財務決策失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主管會計承擔下列責任:
(一)對所審核的費用和開支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
(二)對所編制報表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六條 二級公司應該為委派的財務人員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有關業務部門應主動配合委派的財務人員工作。二級公司有義務向為委派到該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提供聯簽事項、會計資料以及和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一切文件、合同等資料;有義務接納財務負責人參加或列席有關經濟、投資、財務和審計等會議;有義務保證財務負責人能夠檢查企業對外投資、對外擔保、產權運作和資產重組等重大事項。委派的財會人員有權查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等會計資料,并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作出解釋。對防礙、阻撓財會委派人員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應追究其責任。
第十七條 從公司選派財會委派人員,除遵照公司有關人事任免程序,還須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財務負責人由公司財務部提出意見,報經領導審批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財務負責人由公司在職財務人員專職擔任。
(二)主管會計由財務部負責人提出人選,報領導批準。主管會計由公司在職財會人員專職擔任。
第十八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該公司的正、副董事長、經理、審計部長等職務。
第十九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專職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日??记谟杀晃晒疽曂締挝粏T工進行管理,請假三天以上者,經被委派公司同意后須同時向公司財務部申請并備案。
第二十條 被委派公司有責任加強對財務委派人員日常工作的管理并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給公司財務部。
第二十一條 對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施輪崗制度,一般三年輪換一次,最長不超過六年。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會人員職務升降、續派、解派由公司財務部嚴格考核后,根據其任職資格、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意見,經領導審核決定。
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權對委派的財務負責人、主管會計進行改派。
第二十二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人員要認真參加財務部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第二十三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解派:
(一)患病無法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
(二)經財務部考核不稱職的;
(三)工作中違法亂紀、瀆職失職、造成重大失誤的。
第二十四條 委派到二級公司的財務人員由財務部和被委派公司共同考核,但以財務部為主,并注意聽取被委派公司的意見??己朔譃槎ㄆ诳己撕腿纹诳己藘煞N,其中定期考核為日??己?,一般分為期中考核和年度考核兩次;任期考核在財務人員委派期結束時進行。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每年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和委派人員的工作表現予以獎懲,對年度考核優秀和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的委派人員予以獎勵。對年度考核不合格和不能勝任委派工作的財務人員按照人事管理規定予以處理,一次不合格的將停止委派崗位工作半年,進行學習或培訓后重新上崗;再次考核不合格者,調離財務工作崗位;對違紀違法委派人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三章 會計政策與會計核算方法一致制度
第二十六條 為了真實地、完整地、準確地反映本公司的財務狀況,便于本 公司編制合并財務報表,二級公司必須采取和本公司統一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核算口徑。
第二十七條 二級公司的會計科目和財務報表格式的設置,必須與本公司現行的核算要求基本吻合。
第二十八條 有條件實行電算化的二級公司,財務軟件的應用必須與本公司財務部一致。在條件成熟時與本公司財務部電腦聯網,從而實現會計電算化聯網。
第二十九條 為了更好地為二級公司融資提供服務,增加資金結算量,提高本公司在銀行的信譽,二級公司的銀行賬號需與本公司財務部協商同意后開設。
當本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時,本公司設立內部結算中心,二級公司全部納入內部結算中心結算。
第三十條 二級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投資項目、經營合同及工程等重大 項目或重大事項,必須報本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 所有融資、擔保、抵押業務必須上報本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二條 重大資產處置及壞賬損失報本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的決議及重大經營決策等必須報本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四章 財務報表上報制度
第三十四條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月報)、損益表(月報)、現金流量表(年報) 利潤分配表(年報)及財務狀況說明書(月報) 收入、 費用明細表(月報)等。
第三十五條 二級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及時上報本公司,月報在月份終了后十日內報出,年報在年度終了后三十日內報出。
第三十六條 參股公司必須按照本制度第三十四、三十五條規定提供報表。
第五章 財務審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對二級公司實行審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二級公司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財經規章的執行等進行審計監督。
第三十八條 二級公司的年終決算由本公司聘請并經各公司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查賬報告。
第三十九條 本公司成立審計室,按《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開展對二級公司的各項審計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施行。
篇2:物業會所財務管理規定
物業會所財務管理規定
根據我公司會所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規定,供各會所執行:
一、會所收支必須建立項目明細帳目及總明細帳目,所有收支均需進入明細帳。
二、明細帳應符合有關財務規定,嚴禁涂改帳目。
三、前臺收銀和管帳不允許同一人兼任。
四、收銀和管帳每月3日前詳細核對上月收入,在收入準確無誤雙方簽字認可。具備條件的會所每天應向管理處財務室上繳前一天的收入,不具備條件的會所須在每周一向公司財務部或屬管理處財務上繳上周收入。
五、不得動用營業收入,會所所需物品的采購,須按公司有關財務規定、配送制度的程序辦理。特殊情況需支付營業款時,公司直屬會所須經商業管理部經理批示,管理處管理的會所需經管理處主任批示。
六、會所收入不得存放于宿舍或家中。
七、嚴禁將會所收入與私人錢物混放。
八、會所游泳池禁止售票員兼任收票員。
九、各會所自商業管理部領取的各種票據、門票、消費卡應建立帳目并根據實際收入銷帳,嚴禁將各種有價票、卡贈送親朋好友。
十、顧客消費完畢,必須將顧客消費單須將顧客聯交顧客,不得存留。
十一、不得收取小費。
十二、凡截留、瞞報、貪污營業收入者,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責任。
附:
一)消費卡收入登記表
二)會所日收入登記表
篇3:物業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物業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一、目的。本規定規定了公司資金、現金、票據、費用開支、會計檔案的管理辦法,旨在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正確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更好地為物業管理工作服務。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財務部對資金、現金、票據、費用開支、會計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財務部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并監督公司全體員工執行本規定。
四、工作內容和要求
1.本規定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對公司的財務活動實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
2.財務部是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財務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3.財務人員管理
(1)會計人員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試后,由總經理直接面試后決定。
(2)公司重大項目的決策須有財務部負責人參加。
(3)財務人員必須具備專業技術資格,持證上崗。
4.資金管理
(1)原則上應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銀行帳戶,開設或撤銷銀行帳戶時,必須報總經理批準。確需在非國有商業銀行開戶的,在申請開設帳戶的同時,須報審帳戶資金最高限額。財務負責人必須監督帳戶資金限額的執行情況,并對執行結果負責。
(2)必須按銀行及公司規定使用現金。
(3)庫存現金限額,按開戶銀行的規定執行。開戶銀行沒有核定限額的,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5.實物管理
(1)關于材料物資管理的規定:
a)購進的材料物資,原則上應先進倉,后領用。
b)對生產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輔助材料,確需直撥使用的除按規定審批外,必須經項目負責人驗收并簽名,方可報銷。
c)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須辦理退倉手續。
d)材料、物資必須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盤點二次。會計人員必須實地監督盤點,財務負責人必須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e)對材料物資出現盤盈、盤虧的,必須查明盈、虧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對庫存材料進行復點。
6.固定資產管理
(1)各管理處、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固定資產實物保管責任人,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責。
(2)固定資產必須設置卡片帳進行管理,卡片帳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責任人簽名,保管責任人變更的,必須及時變更卡片帳。
(3)在每年的六月,財務人員必須會同固定資產專責及實物保管責任人全面盤點固定資產。會計人員必須實地監督盤點,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4)盤點中出現的損溢,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報批。
7.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儲存會計資料的磁盤是企業的重要經濟資料,要定期裝訂、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1)會計檔案管理實行分階段負責制。按會計憑證的傳遞流程分出納責任期、主管會計責任期。其中出納責任期從出納審核并接收業務部門的原始憑證起,到出納將憑證傳遞給主辦會計為止;主管會計責任期是從主辦會計審核并接收出納傳遞過來的憑證起,到將會計檔案移交給檔案室保管為止。
(2)在出納責任期,出納對交存的原始憑證及自己填寫的記帳憑證負保管責任,按規定于每月28日前傳遞給主管會計。
(3)在主管會計責任期,主管會計對出納交存的會計憑證、電算產生的記帳憑證、所有科目匯總表、裝訂成冊的憑證本、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已登錄的檔案袋、儲存會計資料的磁盤等負責保管,同時應按歸檔要求對各類檔案負責立卷、裝訂成冊、分類分柜保管。存放場所應加鎖,鑰匙由主管會計掌握。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征得主管會計的同意并約定歸還期,辦理登記手續。借用期內借出資料的借用人負責保管。超過借用期限,主管會計未催討追索,造成會計資料丟失的主管會計負連帶責任。
(4)會計年度終了后,當年的會計檔案半年內仍保存在主管會計處,期滿后編造清冊移交公司的檔案室。
(5)會計檔案必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8.定期公布管理規定
(1)按業主管理委員會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費用收支情況、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2)對較大費用的支出要分析情況、加以說明。
9.財務管理安全管理規定
(1)注意防盜,財務管理部門嚴禁閑雜人員逗留,下班關好門窗,鎖好保險箱,密碼加鎖,密碼注意保密。
(2)保險箱鑰匙不得在辦公室過夜。
(3)注意防火,室內嚴禁抽煙,下班切斷電源。
10.財務人員工作要求:
(1)財務部經理
a)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國家法律、法令。
b)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c)負責公司資金的平衡、掌握和監督資金的合理使用,監督資金回籠,考核資金使用和投資效果。
d)參與策劃重要的經營策略,并對重要經濟合同及投資項目進行評議。
e)向上級領導提供季度分析報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議。
f)負責收付憑證的審核、工程結算工作。
g)負責編制公司年度預算,制定各部門考核指標并監督執行。
h)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2)主管會計
a)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認真審核、分錄、算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b)根據公司的特殊性,分門別類進行分部門分小區建帳核算,使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各小區領導能及時掌握盈虧情況,
c)編制各種記帳憑證,及時編制會計報表,為領導的管理工作提供有關的數據資料。
d)負責妥善歸檔保管好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一切檔案資料。
e)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收入明細表、成本明細表,并與其他報表相互核對,有對應關系的數字必須保持一致,年終編報財務狀況變動表及財務分析。
f)依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按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做好有關資料的報送工作,按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發票的保管及發出工作。
g)嚴守機密,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及時裝訂會計憑證,年底結算完畢,將全年會計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h)指導出納,定期檢查或抽查出納的現金庫存情況。
i)編制每月經營情況分析并提供分析報告。
(3)出納員
a)遵守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
b)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各銀行結算業務,負責登記現金的銀行存款日記帳,每月終及時做出銀行存款調節表。
c)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結算憑證、空白支票、收據和有關印章。
d)認真審查每一筆款項的支付和費用報銷,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嚴禁白條取款入帳。
e)負責工資表的編制及發放。
f)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和檔案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