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XX中學學生業余黨校是在校黨委領導下,對優秀團員青年進行政治素質、道德文化修養和工作方法培訓的一所業余學校,是培養特別優秀的學生加入黨組織和實施中學生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的重要陣地。
第二條 業余黨校的基本任務:組織開展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路線教育和黨史、中國近現代史、革命傳統、時事政治、國情等教育,不斷提高學生的政治素養,堅定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組織開展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工作能力和優良作風;教育引導團員學生為建設有***主義而努力學習、勤奮工作,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
第二章 機構設置
第三條 臺天中學學生業余黨校在上級黨委指導下、由學校黨委建立和領導,接受學校行政的指導和幫助。
第四條 業余黨校設立校務委員會。委員會由業余黨校校長、教導主任、班主任和教員代表組成。
第五條 每一期培訓班設正副班長各一名,小組長數名,負責學員日?;顒拥拈_展和宣傳,并組織和帶領學員討論、學習。
第三章 學員
第六條 業余黨校的學員一般由本人自愿報名,經所在的團支部和班主任聯合推薦,由業余黨校校務委員會批準。
第七條 業余黨校招收學員數額和辦班時間,由黨校校務委員會決定。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八條 學習時間:學生業余黨校每期學制為一年,教學內容及授課計劃由校務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設置。
第九條 學員管理:校部制訂《學員守則》,從思想、學習、生活、紀律等方面對學員提出具體要求。每期授課結束,校部對學員進行考核,鑒定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同時建立學員檔案。
第十條 學員推優:對優秀學員由黨校根據學員學業成績、平時表現向上級黨組織推薦,進行入黨推優。其個人推優材料裝入檔案。
第十一條 教員隊伍:聘請校內外領導、黨員、教師為兼職黨校教員,逐步形成一支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
第十二條 經費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向學校行政申請部分經費,學員也可自付教材等部分費用。
篇2:南調中學青年業余黨校章程
> 南調縣第中學青年業余黨校章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南調縣第中學學青年業余黨校是在學校黨支部的直接領導下,青年團員學習、研究、宣傳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陣地和黨性鍛煉的熔爐。
第二條 黨校的宗旨和任務:
(一)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讓青年學生了解中國共產黨的發展史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華人民的革命斗爭史。
(二)引導青年學生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跟著中國共產黨走,樹立社會主義信念和共產主義理想。
(三)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青年學生頭腦,讓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占領學生的思想陣地;教育和培養學生樹立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
(四)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青年學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人才。
(五)對經過培養,表現突出,符合黨員條件的入黨申請人,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慎重發展”的方針,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第三條 黨校的一切活動以“堅持*** 構建和諧社會”為最高準則。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重在思想政治素質的內化和提高,理想、信念的錘煉與升華,努力為社會主義事業培養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四條 青年業余黨校服從學校黨支部的領導,具體工作由黨支部、教務處、學校團委負責。
第二章 黨校學員
第五條 黨校實行學員制,凡承認學校黨校章程,思想要求進步,愿意參加黨校學習的南調縣第中學學共青團員,均可成為黨校學員。
第六條 學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參加青年業余黨校的學習。
(二)有權參加黨校組織的各類活動。
(三)對黨校工作有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要遵守黨校章程,遵守黨校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黨校聲譽,不做有損于黨校的任何事情,認真完成黨校交辦的工作。
第七條 學員的來源:
(一)黨校的學員來自本校共青團員。
(二)學員應具備的條件:
1、思想要求進步,愿意參加黨校學習,有強烈的求知欲望和進取心。
2、尊敬師長,關心集體,樂于助人,刻苦學習,努力工作。
3、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三)學員的產生方法:具備條件的成員自己提出申請,填寫“青年業余黨校學員推薦表”,由學員所在團支部的支部書記和班主任或年部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經黨校辦公室(教務處)批準后方能成為正式學員。
第八條 學員的職責
(一)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認真學習、自主探究、勇于實踐、完成學業考核。
(三)在各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
第三章 黨校教師
第九條 黨校教師由黨校領導機構聘請。
第十條 聘請黨性強、思想好、有一定理論水平和教學經驗的本校黨員教師擔任黨校專任教師。
第十一條 聘請校外黨務工作者、理論專家以及各行各業先進模范人物為黨校兼職導師。
第十二條 教師職責:
(一)要保持良好的師德風范和良好黨性修養,做到為人師表。
(二)要認真備課,保證按時給學員上課。
(三)熱情引導學員的學習與實踐活動,做學員的引路人和貼心人。
(四)認真完成對學員的考核與評價。
(五)服從組織安排。
第四章 機構
第十三條 領導機構成員構成:青年業余黨校設校長1人,由學校黨支部書記兼任;黨校辦公室設在學校團委,團委書記任教務主任,日常事務由教務主任負責。
第十四條 組織機構:黨校設若干m.airporthotelslisboa.com學習小組,超過5名學員以上的班級組成一個學習小組,由本班團支部書記或班長擔任組長;不足5名學員的班級可以與其他班級組成聯合學習小組,組長產生辦法同上。
第十五條 組織機構職權:
(一)負責黨校內外一切事務。
(二)負責黨校招生、建立學員檔案、組織考核。
(三)負責制定學年工作計劃,完成各階段的工作總結。
(四)負責制定教學計劃、安排上課時間。
(五)負責安排任課教師。
(六)負責黨校校務管理,并負責向上級匯報工作。
第五章 考勤與考核
第十七條 考勤制度:
(一)學生要嚴格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因特殊情況不能上課的要及時請假,課后要及時補課。
(三)請假必須由本人寫書面申請,由組長報黨校教務處批準。
(四)如果三次考勤缺席,取消其本期黨校結業的資格。
(五)遲到、早退每兩次記缺課一次。
第十八條 考核制度:
(一)每期學習結束,要對學員進行嚴格考核。
(二)考核內容包括對黨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以及本人表現等方面。
(三)考核形式包括閉卷、開
卷和綜合考查三種類型。
(四)每位學員必須參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獲得青年業余黨校結業證書,考核優秀者可以獲得優秀學員的光榮稱號。
(五)只有優秀學員才具備參加上級黨校學習的資格。
(六)青年學生的入黨申請人只有參加縣黨校學習并取得結業證書,方有資格被接受為*預備黨員。
篇3:二中青年業余黨校章程
縣第二中學青年業余黨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東豐縣第二中學青年業余黨校是在學校黨支部的直接領導下,青年團員學習、研究、宣傳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陣地和黨性鍛煉的熔爐。
第二條 黨校的宗旨和任務:
(一)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讓青年學生了解中國共產黨的發展史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華人民的革命斗爭史。
(二)引導青年學生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跟著中國共產黨走,樹立社會主義信念和共產主義理想。
(三)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青年學生頭腦,讓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占領學生的思想陣地;教育和培養學生樹立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
(四)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青年學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人才。
(五)對經過培養,表現突出,符合黨員條件的入黨申請人,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慎重發展”的方針,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第三條 黨校的一切活動以“堅持*** 構建和諧社會”為最高準則。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重在思想政治素質的內化和提高,理想、信念的錘煉與升華,努力為社會主義事業培養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四條 青年業余黨校服從學校黨支部的領導,具體工作由黨支部、教務處、學校團委負責。
第二章 黨校學員
第五條 黨校實行學員制,凡承認學校黨校章程,思想要求進步,愿意參加黨校學習的東豐縣第二中學共青團員,均可成為黨校學員。
第六條 學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參加青年業余黨校的學習。
(二)有權參加黨校組織的各類活動。
(三)對黨校工作有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要遵守黨校章程,遵守黨校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黨校聲譽,不做有損于黨校的任何事情,認真完成黨校交辦的工作。
第七條 學員的來源:
(一)黨校的學員來自本校共青團員。
(二)學員應具備的條件:
1、思想要求進步,愿意參加黨校學習,有強烈的求知欲望和進取心。
2、尊敬師長,關心集體,樂于助人,刻苦學習,努力工作。
3、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三)學員的產生方法:具備條件的成員自己提出申請,填寫“青年業余黨校學員推薦表”,由學員所在團支部的支部書記和班主任或年部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經黨校辦公室(教務處)批準后方能成為正式學員。
第八條 學員的職責
(一)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認真學習、自主探究、勇于實踐、完成學業考核。
(三)在各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
第三章 黨校教師
第九條 黨校教師由黨校領導機構聘請。
第十條 聘請黨性強、思想好、有一定理論水平和教學經驗的本校黨員教師擔任黨校專任教師。
第十一條 聘請校外黨務工作者、理論專家以及各行各業先進模范人物為黨校兼職導師。
第十二條 教師職責:
(一)要保持良好的師德風范和良好黨性修養,做到為人師表。
(二)要認真備課,保證按時給學員上課。
(三)熱情引導學員的學習與實踐活動,做學員的引路人和貼心人。
(四)認真完成對學員的考核與評價。
(五)服從組織安排。
第四章 機構
第十三條 領導機構成員構成:青年業余黨校設校長1人,由學校黨支部書記兼任;黨校辦公室設在學校團委,團委書記任教務主任,日常事務由教務主任負責。
第十四條 組織機構:黨校設若干學習小組,超過5名學員以上的班級組成一個學習小組,由本班團支部書記或班長擔任組長;不足5名學員的班級可以與其他班級組成聯合學習小組,組長產生辦法同上。
第十五條 組織機構職權:
(一)負責黨校內外一切事務。
(二)負責黨校招生、建立學員檔案、組織考核。
(三)負責制定學年工作計劃,完成各階段的工作總結。
(四)負責制定教學計劃、安排上課時間。
(五)負責安排任課教師。
(六)負責黨校校務管理,并負責向上級匯報工作。
第五章 考勤與考核
第十七條 考勤制度:
(一)學生要嚴格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因特殊情況不能上課的要及時請假,課后要及時補課。
(三)請假必須由本人寫書面申請,由組長報黨校教務處批準。
(四)如果三次考勤缺席,取消其本期黨校結業的資格。
(五)遲到、早退每兩次記缺課一次。
第十八條 考核制度:
(一)每期學習結束,要對學員進行嚴格考核。
(二)考核內容包括對黨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以及本人表現等方面。
(三)考核形式包括閉卷、開卷和綜合考查三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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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每位學員必須參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獲得青年業余黨校結業證書,考核優秀者可以獲得優秀學員的光榮稱號。
(五)只有優秀學員才具備參加上級黨校學習的資格。
(六)青年學生的入黨申請人只有參加縣黨校學習并取得結業證書,方有資格被接受為*預備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