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
津政令第90號
《天津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已于20**年6月20日經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長 戴相龍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本市行業協會行為,促進行業協會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起組建行業協會,開展行業協會活動,以及對行業協會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行業協會,是指經依法批準成立、由同一行業經濟組織及相關單位和個人自愿組成、自律管理的行業性社會團體,包括協會、商會、同業公會等(以下統稱為行業協會)。
第三條本市鼓勵和支持同一行業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經濟組織按照自主辦會、自愿入會的原則組建行業協會,自理會務、自籌經費,發揮行業自律、行業代表、行業服務和行業協調等職能,加強與社會、政府的溝通和聯系,促進行業經濟的發展。
第四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扶持和促進行業協會的發展,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將行業協會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逐步轉移由行業協會承擔,支持和保障行業協會獨立開展活動。
第五條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負責全市行業協會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政策制訂,依法履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賦予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管理職責。
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部門負責行業協會的登記管理。
市和區縣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對相關行業協會提供產業發展、行業規范等方面的指導和服務。
第六條行業協會主管部門、登記管理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之間應當實現行業協會管理信息共享,及時交換下列信息:
p; (一)行業協會的發起、籌備、成立、變更和注銷; (二)行業協會的章程及其修改;
(三)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情況及變更;
(四)行業協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情況;
(五)年度檢查和執法檢查情況;
(六)其他需要共享的信息。
信息共享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發起組建行業協會應當先向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提出發起申請,經批準后,再由發起人憑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依法向社會團體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發起籌備期間的法律責任,由發起人共同承擔。
第八條發起組建行業協會,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6名以上已在本市取得營業執照并連續經營2年以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作為發起人;
(二)發起人已達到或者承諾在6個月內達到擬吸收入會會員占全市同行業經濟組織總數20%以上,或者營業額占同行業營業總額50%以上;
(三)有發起人共同推舉產生的擬任負責人;
(四)章程草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發起人未按照承諾達到發起條件的,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撤回其批準文件。
第九條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收到發起人提交的發起申請和全部證明材料后,應當在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進行審查時,應當充分聽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行業協會可以按照行業設立,也可以按照職業、產品、經營方式、經營環節或者服務功能設立。
行業、職業和產品的分類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行業協會名稱應當表明其行業屬性,并冠以“天津市”字樣。
除行業協會外,其他社會團體不得使用帶有行業協會特征的名稱。
第十二條行業協會實行會員制,同一行業中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經營規模的經濟組織享有平等的入會權。入會具體條件應當在章程中予以規定。
行業協會會員應當以同行業經濟組織為主,也可以吸收與本行業有關的專家學者入會,但吸收比例不得超過會員總數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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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行業協會可以吸收外地經濟組織或者專家學者入會,具體條件應當在章程中予以規定。 第十三條行業協會章程應當對會員的權利、義務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保障會員權利、義務平等。
任何會員不得利用經營規模、市場份額等優勢,剝奪或者限制其他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行業協會有權自主決定協會的民主表決機制,會員表決權的具體分配標準應當在章程中予以規定。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是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數量在100個以上的行業協會,可以選舉產生會員代表大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的具體產生辦法應當由會員大會決定并在章程中予以規定。
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定期召開。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的條件,應當在章程中予以規定。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應當經有表決權的會員或者會員代表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方可通過。
對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決權的會員或者會員代表贊成方可通過:
(一)章程的修改和廢止;
(二)會長、法定代表人、理事或者監事等人員的產生和免職;
(三)行業協會的分立、合并與自行解散;
(四)其他涉及會員基本權益的重大事項。
對前兩款規定事項的表決通過,行業協會章程規定應當高于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行業協會應當設立理事會,作為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
行業協會可以設監事或者監事會,監事不得兼任行業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或者理事。
理事會、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工作制度以及理事、監事的產生辦法、職責、任期等,應當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決定,并在章程中予以規定。
第十八條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從事本行業2年以上,熟悉本行業情況,具有本行業專業知識;
(二)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三)無刑事處罰記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九條行業協會的機構、人事、財務應當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團體相分離,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行業協會工作。
行業協會應當與其專職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第二十條行業協會可以通過收取會費、接受捐贈、開展服務或者承辦政府委托事項取得資助等途徑,籌措活動經費。
行業協會會費標準應當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定,并在章程中予以規定。
行業協會接受捐贈或者獲得政府資助的,應當依法接受審計。
第二十一條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財會管理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匯報協會資產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具體期限由行業協會章程規定。
一個行業協會只得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举~戶開立后7日內應當向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行業協會應當維護行業整體利益,發揮行業自律、行業代表、行業服務和行業協調的基本職能,積極從事下列活動:
(一)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制訂并組織實施本行業的行規行約,對違反協會章程或者行規行約、損害行業整體利益的會員,采取相應的行業自律措施;
(二)代表本行業向有關國家機關反映涉及本行業利益的事項,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的建議,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的制訂;
(三)代表本行業經濟組織提出反傾銷、反壟斷、反補貼調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請,參與反傾銷的應訴活動;
(四)組織市場拓展,發布市場信息,推介行業產品和服務,開展行業統計、培訓和咨詢,出具行業證明文件,促進國內外的交流與合作;
(五)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涉及經營活動的爭議,以及本行業協會與其他社會團體的相關事宜; (六)其他行業自律、服務、協調等活動。
行業協會從事前款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引導、推動行業協會獨立行使職能,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將行業統計調查、行業評估論證、行業技術標準制訂和行業技能資質考核等行業協會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移交行業協會承擔。
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可以委托有關行業協會承擔公共服務職能,但應當向該行業協會支付相應費用。
第二十四條政府部門向行業協會移交有關職能,或者委托行業協會承擔有關公共服務職能,應當在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行業協會:
(一)具有與所移交的事項或者受委托的職能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二)具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能力;
(三)其單位會員數量應當達到全市同行業經濟組織總數的51%以上,并且單位會員年度營業額應當達到同行業年度營業總額的51%以上;
(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五條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起草、制訂涉及行業利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公共政策、行政措施、技術標準或者行業發展規劃時,應當聽取行業協會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行業協會會員認為行業協會規定的行規行約或者其他行業協會決定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應當按照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處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業協會章程對爭議處理未作具體規定的,行業協會可以根據需要制訂行業內爭議處理的規則和程序。
第二十七條行業協會會員之外的其他組織或者個人,認為行業協會的行規行約及其他措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舉報。
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收到舉報后,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舉報事項屬于特定主體之間民事糾紛的,不予受理。
(二)被舉報行為可能會造成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不特定第三人合法權益受損害的,應當予以公示,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必要時可以組織聽證。
經調查,有關行業協會的行規行約或者其他措施確實會對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
第二十八條行業協會開展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行業協會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行業協會籌備活動,或者未經登記,擅自以行業協會名義進行活動,以及被撤銷登記的行業協會繼續以行業協會名義進行活動的,由登記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行業協會自行解散、被撤銷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應當在市行業協會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清算。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市現有行業協會的改革調整,按照市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方案執行。
篇2:大連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2004)
大連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20**)
大連市人民政府令
第55號
《大連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業經20**年6月21日大連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長 夏德仁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大連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行業協會管理,保障行業協會依法開展活動,促進行業協會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業協會,是指由同業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自愿組成的,實行行業服務和自律管理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行業協會(含商會、同業公會)管理。
第四條 市及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是本級相關行業協會的業務主管部門;市及縣(市)區民政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業協會登記管理機關。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扶持行業協會發展,將應由行業協會管理的職能轉移給行業協會承擔,并保證其獨立開展工作。
第二章 登記、變更和注銷
第六條 行業協會可以按行業或產品、經營方式、經營環節、服務功能五種方式設立,但在一個行政區域內同業或同一個領域原則上只能設立一個行業協會。
行業協會可以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分支機構。
第七條 成立行業協會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0個以上企業及其他同類經濟組織(以下統稱企業)會員;企業不足30個的,需有80%以上的企業參加;
?。ǘ┯幸幏?/a>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ㄈ┯泄潭ǖ霓k公場所;
?。ㄋ模┯信c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ㄎ澹┯泻戏ǖ馁Y產和經費來源,有3萬元以上的活動資金;
?。┯歇毩⒊袚袷仑熑蔚哪芰?。
行業協會的名稱應表明其屬性,可以使用“行業協會”、“同業公會”等名稱,并冠以行政區的名稱。
第八條 被依法撤銷的行業協會,從被撤銷之日起2年內不得成立相同的行業協會。
第九條 成立行業協會,應由登記管理機關召開由相關部門、擬加入協會的企業以及有關專家、學者參加的聽證會,對其必要性、宗旨、業務范圍、收費標準、企業意愿等情況進行聽證。經聽證認為可以成立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 行業協會變更登記事項或修改章程,應按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核準手續。
第十一條 行業協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ㄒ唬┩瓿尚袠I協會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ǘT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做出解散決議的;
?。ㄈ┓至?、合并的;
?。ㄋ模┯捎谄渌蚪K止的。
第十二條 行業協會注銷或解散,應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成員由理事會確定。理事會不能確定的,由登記管理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指定。
清算組應制訂清算方案,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業務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謇硇袠I協會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ǘ┨幚硇袠I協會未了結的業務;
?。ㄈ┣謇韨鶛?、債務;
?。ㄋ模┨幚硇袠I協會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ㄎ澹┐硇袠I協會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十四條 行業協會財產應先支付清算費用、工作人員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清償債務。
清算完結后的剩余財產,按協會章程處理。章程沒有規定的,在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行業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五條 行業協會清算完結后,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并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公告。
第三章 會員和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同一行業或產品、經營方式、經營環節、服務功能相同的企業,以及與該行業協會相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認協會章程并交納會費,經該行業協會批準可以成為該行業協會的會員??缧袠I或有二種以上產品、經營方式、經營環節、服務功能的,可分別加入相應的行業協會。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由協會章程規定。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為行業協會會員:
?。ㄒ唬┢髽I處于破產整頓期內的;
?。ǘ﹤€體工商業者在刑罰期內的;
?。ㄈ﹤€體工商業者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被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第十八條 行業協會實行會員制,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會員較多的,可由會員推選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利機構,其職權由章程確定。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行業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為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依照協會章程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履行職責。
第二十一條 理事人數在30人以上的行業協會,可從理事中選舉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或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或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或理事長1人、副會長或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理事或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由會長或理事長主持。會長或理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應由其授權的副會長或副理事長主持。
第二十五條 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應由會長或理事長擔任,其他人員擔任的,應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同一會員單位的人員不得有2人以上擔任同一屆協會秘書長以上的領導職務。
第二十六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行業協會的會長或理事長、副會長或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領導職務。
第二十七條 被依法取締的非法民間組織發起人、負責人或擬任秘書長以上職務的人員,5年內不得在任何行業協會擔任領導職務。被撤銷的行業協會法定代表人,2年內不得發起和擔任其他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行業協會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分支或代表機構,其職責由協會章程規定。
第四章 經費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行業協會經費主要有以下來源:
?。ㄒ唬┦杖M;
?。ǘ┙邮芫栀?、資助;
?。ㄈ╅_展服務收入;
?。ㄋ模┓?、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行業協會的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行業協會收取的會費應主要用于會員活動。
第三十一條 行業協會接受捐贈、資助,應符合章程的規定,按照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期限、方式和用途使用,并向業務主管部門報告和向社會公布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情況。
第三十二條 行業協會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經費的使用應接受會員和民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
行業協會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應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行業協會會員退會或被除名,其已繳納的會費或資助、捐贈的財產不予退還。
第五章 活動管理
第三十四條 行業協會的活動應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并行使下列職能:
?。ㄒ唬┩ㄟ^法律、法規、規章授權或政府委托,進行行業統計調查,收集、發布行業信息,以及行業準入資格、資質審核等工作;
?。ǘ┙M織行業培訓、技術咨詢、信息交流、會展招商以及產品推介等活動;
?。ㄈ﹨⑴c政府有關行業發展、行業改革以及與行業利益相關的決策論證,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的建議;
?。ㄋ模┐硇袠I企業進行反傾銷、反壟斷、反補貼等調查,或者向政府提出調查申請;
?。ㄎ澹┮罁f會章程或者行規行約,制訂、修訂本行業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服務標準,推進行業標準的實施;
?。┍O督會員單位依法經營,對于違反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損害行業利益和會員利益的,采取警告、業內批評、通報批評、開除會員資格等措施;
?。ㄆ撸┙ㄗh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對非會員單位的違法活動進行處理;
?。ò耍﹨f調會員與會員,會員與行業內非會員,會員與其它行業經營者、消費者及其它社會組織的關系;
?。ň牛╅_展國內外經濟、技術、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ㄊ┓?、法規、規章授權或政府委托及章程規定的其它職能。
第三十五條 行業協會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ㄟ^制訂行業規則或者其他方式壟斷市場,妨礙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非會員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或社會公共利益;
?。ǘE用權力,限制會員開展正當的經營活動或者參與其他社會活動;
?。ㄈ┰跁T之間實施歧視性待遇;
?。ㄋ模├媒M織優勢開展與本行業經營業務相同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行業協會會員對行業規則、行業自律措施或者其他決定有異議的,可提請行業協會復核或依法提請政府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非會員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認為行業協會的有關措施損害其利益的,可要求行業協會調整或變更,也可依法提請政府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 行業協會應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后,于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現為事業單位的的行業協會、公會應根據本辦法逐步向社會團體過渡,退出事業單位序列。
第四十條 由鑒證類市場中介機構組成的行業協會或法律、法規規定執業人員必須加入的行業協會,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