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航頭鎮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航府(20**)147號
航頭鎮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加強航頭鎮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根據《上海市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20**)》(滬府辦發〔20**〕13號)、《關于加強本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滬府辦發〔20**〕3號)、《浦東新區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浦府辦發〔20**〕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現就加強航頭鎮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提升人民群眾的居住滿意度為目標,以解決住宅小區中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落實主體責任和夯實基層基礎為重點,以提高業委會自管能力和政府部門指導監督能力,努力構建“政府監管、市場主導、社會參與、居民自治”四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格局。
(二)基本原則。一是加強領導、合力推進。發揮各居委會、工作站在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中的領導作用,整合資源,合力推動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單位履行職責。二是市場主導、專業服務。加快實現物業服務收費全面市場調節,進一步培育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服務市場。三是問題導向、聚焦民生。聚焦安全隱患和頑癥難題,加大協調解決力度,著力解決住宅小區中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民生突出問題。四是居民自治、社會參與。發揮居民自治作用,調動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積極性,提升業主大會、業委會的自治能力,強化居委會的指導、服務和監督功能,引導專業社會中介組織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管理。
(三)主要目標。至20**年,完善住宅小區管理體制、機制,綜合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形成以住宅小區為基礎單元的住宅小區自治和社會共治機制,業主自我管理能力和住宅小區社會共治能力明顯增強;建立“按質論價、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協商和監督機制,推動物業服務市場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建設,物業服務水平和行業滿意度明顯提高;基本解決住宅小區中涉及民生的突出問題,居民居住生活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二、完善管理體制機制,提高住宅小區綜合管理水平
(一)建立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按照《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要求,建立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定聯席制度,明確聯席會議工作職責,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和專項工作經費,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信息通報、綜合協調、考核督辦等相關工作,及時牽頭協調解決住宅小區中跨部門、跨領域的問題。
(二)推動城市網格化管理進住宅小區。在本鎮住宅小區中實施網格化管理,加強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居委會等對住宅小區突出問題的發現能力,暢通報送渠道,加大城市網格化管理對住宅小區內綜合管理問題的處置解決力度,推動鎮和社區基層從發現、受理、處置解決的有效循環,提高問題發現率和處置率。
三、發揮市場作用,促進物業行業健康發展
(一)建立物業服務市場機制。堅持市場化方向,按照“按質論價、質價相符”的原則,引導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建立物業服務價格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物業服務價格的變動。建立市場信息發布機制,定期發布區域內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拂去價格等參考信息。建立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積極配合政府做好“社區建設”工作,推進物業服務企業綜合素質提升。
(二)建立物業服務費收繳信息平臺。建立責任明確、相互支撐、互相支持的社區管理體制,在對物業服務企業實施政府補貼及優質服務獎勵的基礎上,建立物業服務費收繳信息平臺,將物業服務費繳納的情況納入個人誠信管理檔案,將個人的繳納情況分為優、良、中、差四等,直接登記入信息平臺,供各個職能部門進行調閱審核,如未繳清物業服務費的人員,應當做不錄取,不評優,不補貼等處理。
(三)健全物業企業優勝劣汰機制。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建立動態檢查和物業資質批后監督管理評估機制。對物業企業取得資質后開展執業準入后評估,對不具備從業資質的,建立企業資質升降獎懲機制。完善物業招投標管理,規范招投標代理行為。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推動物業服務企業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組,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較大規模的物業服務企業,引導規模小的物業服務企業走專業化發展道路。
四、發揮居民自治和社會共治作用,增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能力
(一)理順物業自治管理機制。強化各居委會、工作站對業主大會、業委會組建、換屆、日常運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督職責。提高業主大會、業委會的組建率。加強基層對社區的掌控力,重點負責選擇推薦好業委會成員特別是業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原則上業委會主任應在居委會主任或成員中推出人選,選舉產生并兼任。對于兼任業委會成員的居委會主任或成員,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依法從物業管理收益中提取報酬或由適當調高津貼補貼考核系數,以調動相關人員積極性。
(二)形成物業矛盾調處機制。制定《關于開展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辦法》,落實相關經費和人員,完善住宅小區矛盾化解長效機制,充實人民調解專業力量,提升調解人員的專業水平,實現小區層面調解工作的全覆蓋。
(三)落實物業保安專項治理機制。以老小區為重點,分別采取專業分包、勞務輸出、聯動執勤、人技共防等多項措施,解決人員來源復雜、薪酬待遇偏低、管事效率
較差方面的問題,以社區保安隊伍一體化為原則,提高小區安全、秩序和社區治安管理水平。
五、整合各方資源,解決住宅小區民生突出問題
(一)加強老舊設施設備改造和居住環境改善力度。結合專項維修資金的補建、續籌,重點對航頭、下沙老舊住宅小區的消防設施、電梯等高風險隱患設施,實施更新改造。通過規劃、建設、管理等措施,努力緩解住宅小區“停車難”矛盾。
(二)加強違法建設、“群租”等頑癥治理力度。繼續完善違法建設和破壞房屋承重結構、“群租”、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影響房屋使用安全行為的發現、報告、勸阻、處置機制,落實管理執法主體相應責任、建立快速處置工作流程。有效整合法律、行政、社會和社區規范等資源,整治和消除一批群眾反映強烈、重復信訪的違法違規建設和使用房屋的行為。依托物業服務企業和社會專業機構開展住宅小區閑置住房的代理經租,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保障,從源頭上遏制“群租”現象蔓延。
(三)加強專項維修資金補建和續籌力度。切實解決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缺失問題。對特定期間規定范圍的住宅小區,按照“業主出資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的原則,解決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缺失的歷史遺留問題。對原以職工住宅立項“售后房”小區的公共設施維修資金缺失問題,按照初始籌集標準,由市、區縣政府支持解決。在此基礎上,“售后房”小區維修資金由三項歸并為一項,與商品房住宅小區并軌。對維修資金余額不足初始歸集額30%的住宅小區,制定完善續籌辦法,建立維修資金續籌的長效機制。
(四)加大整治“居改非”違規行為力度。堅決制止 “居改非”違規行為,根據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抵制“居改非”勢頭的擴散和蔓延,消除因居住房屋“居改非”而帶來的擾民現象及安全隱患,保障社區居民安居生活,進一步改觀小區的整體環境面貌,推進小區平安建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將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
(二)加大財政投入。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機構正常運行,以及工作人員培訓、課題調研項目、服務平臺建設、輿論宣傳等需要的經費要予以保證。
(三)加強培訓力度。圍繞本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和物業管理工作內容,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不斷完善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落實相關經費,加強對居委會、業委會、社會中介機構、各職能部門等相關人員的培訓。
(四)加大考核力度。依托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建立工作評價指標體系,完善住宅小區督促考核和工作評價機制。建立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第三方測評制度。健全由行政監察部門牽頭的跟蹤督辦和問責機制,將考核督查結果與相關部門的獎懲績效掛鉤。
篇2:住宅小區工程質量維修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維修控制辦法
為了及時解決小區居民的工程質量問題,向住戶提供完善的服務,滿足住戶的合理要求,進一步提高公司的信譽,結合小區維修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熱情接待、聽取顧客報修的責任,并設身處地為其解決實際問題,不可以職權范圍為借口推諉顧客。
第二條 當住戶(顧客)來電或上門報修時,第一接收人應及時填寫《產品質量維修記錄》,明確維修項目的來源,問明事由,記清樓號、位置、顧客姓名。
第三條 對住戶(顧客)報修與求助應耐心細致,對收費項目及時說明服務標準、服務方式、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四條 項目辦應由專人負責住戶的維修工作,及時同住戶溝通根據《產品質量維修記錄》和具體的情況分清責任:
1.施工方責任分為施工工藝不當或材料不合格兩方面的原因,維修負責人應及時聯系施工方到現場查看問題,拿出解決辦法。并且最遲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給予徹底維修,達到顧客(居民)滿意。若施工方不能按約定的時間予以維修,或維修后仍存在質量問題,項目辦可自行聯系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施工方保修金中雙倍扣除。
2.顧客自身原因:由于顧客使用不當的質量問題,應及時、妥善地向顧客說明情況,并協助顧客聯系物業部門給予有償服務。
3.保修期外,如果顧客(居民)向項目辦反映質量問題,項目辦應向顧客作好解釋工作,協助顧客聯系物業部門給予有償服務。
第五條 對于明確維修的質量問題,項目辦維修負責人員及時電話通知承包方(或掛號信通知并查詢),承包方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維修好,經住戶簽字認可后報項目辦。作為工程維修金的支付憑據。如承包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修理好,項目辦可自行安排進行維修。
第六條 維修過程中,項目辦應安排專門人員對維修過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維修過程和結果進行確認。
第七條 維修好的房屋要由項目辦(兩人以上)簽字認可并經住戶簽字,維修方在一個月后進行回訪檢查,無質量問題后,辦理工程量驗收單進行結算。以上發生的費用扣承包方工程款。
第八條 維修時間:為不影響住戶的生活,項目辦人員應確保所維修項目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1.對急修項目(如:自來水設施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供暖設備漏水、漏電),要在30分鐘內到位,12小時內修復,若不能,要有緊急處理措施,并對住戶(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釋,做出限時承諾。
2.一般維修原則上2日內修復,特殊情況必須做出說明和限時承諾。維修時限不得以節假日和休息時間順延。
第九條 項目辦負責人對維修的過程和結果負責,確保維修結果達到預期的要求。
篇3:住宅小區開發五大弊端透析
近年來,住宅小區的規模越做越大,質量越做越高,這是可喜的現象。但綜觀各類住宅小區,有些明顯的弊病仍在蔓延通行,影響著小區的健康發展。
重內輕外--區內一枝花,區外臟亂差
現今許多開發商都明白了住宅小區做好環境這個概念,因此在這方面是下了功夫的。一些小區的綠化率在不斷提高,亭閣樓榭、流水噴泉、園林景觀一應俱全。小區內的會所、游泳池、網球場等設施高檔。但小區外卻坑坑洼洼、污水橫流、垃圾遍地,蒼蠅蚊子滿天飛,臭氣四溢;車輛停放亂七八糟,地攤、排檔滿目皆是,一派臟亂差不堪入目的樣子,內外環境極不和諧。
重表輕里--注重外表看相,不顧內在質量
這兩年許多樓盤一改過去方正規矩、整齊劃一的建筑外型和灰暗單調的色彩,造型多樣、色調豐富。歐式建筑的羅馬柱、幾何線條、花飾浮雕、鐵花欄桿以及流行的八字窗、飄窗、彩色坡屋頂等外立面裝飾越來越普及。許多建筑物的外表感覺很不錯。但是單元入口處簡直像一個雜物間。各種管線表箱密密麻麻明布在外,墻面地面不平、缺棱少角、開裂空鼓;許多門窗框洞不周正不對稱;門窗不嚴實、開啟不靈便,還有顏色不一致等問題。屋面漏水、墻面滲水、廚衛冒水等隱蔽性問題也很常見。
重大輕小--只顧抱西瓜,不顧揀芝麻
眼下許多開發商觀念轉變很快,尤其是在接受海外和沿海樓市的經營理念上行動迅速,如在搞概念、做環境、修會所、強力推廣等方面加大力度,而其他諸如小區外的環境、室內工程質量、售后服務等視作芝麻小事。抓大放小,如一些地方房型越做越大,外觀越做越漂亮,但不注重細部處理。該通風通氣的地方不通風通氣,該安全的地講話踩,產品經不起細看和推敲。細部雖小,卻影響整體效果和使用效果。
重建輕管--開發很用功,物管太稀松
愈來愈多的開發商在小區的地段、環境、規劃設計、公建配套、工程質量上下功夫。但與此同時,物業管理卻沒能同步發展。由于重建設輕管理,往往把物管工作當做附帶性工作來抓。有的開發公司還給物業公司作出了自負盈虧的要求。不少物業公司經費緊張,管理偷工減料。不少小區的物管公司人員和設施都不到位,諸多的服務工作無人做,業主反映的問題和維修工作得不到及時解決。還有收費不合理、帳目不公開、管理不民主等問題層出不窮。
重利輕人--以人為本是概念,重利輕人很常見
這幾年越來越多的開發商打起了以人為本的旗幟。有的開發商并沒賦予其真正的內涵。上面談到的那些通病現象就是缺乏了以人為本內涵要求的表現。在一些小區有許多怪現象,如業主交了物業管理費后還得按常住人口買電梯月票;有的開發商把候梯廳封閉起來作為營業房出租;還有的開發商把樓房出入口等公共部位搞成了地攤或排檔區,煙火薰烤和噪聲污染不斷;還有的樓盤規定晚10點關電梯,早8點開電梯,其余時間業主只能爬人行梯;還有那些把半價陽臺封閉后全價出售、公攤面積加大等,這些作法與以人為本大相徑庭。至于用虛假廣告使業主上當、經濟關系和產權關系不清而使業主長期辦不了產權證等行為更是典型的見利忘義的違法行為。
上述這些通病在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中不是個別、孤立、偶然存在的現象。它表現得相當普遍,個別地方還相當嚴重。這折射出目前的小區開發還處在一個不成熟時期,總體開發水平不平衡,差異較大,尤其是內地大大落后于沿海發達地區。追根溯源,這里面除了一些開發商的經營指導思想有偏差外,同時也反映出一些開發商缺乏對品知識的全面認識。他們不懂得商品房作為特殊商品,也具有所有商品的一些共性,如商品的多層次性。商品房同其它商品一樣由核心產品、有形產品和延伸產品3部分構成。如果說房屋本身是核心產品,那么室外環境、建筑風格、小區規模、公共配套等就是其有形產品。而小區外的周邊環境、開發商信譽、售后服務等則是其延伸產品。這三個部分是相輔相成有機結合的統一體。只有當它們成為統一體的時候,才叫做完整產品或優良產品。注重某一部分,忽視某一部分都會給這個統一體造成缺陷,最終所形成的必然是不完整產品。因此,開發商一定要拋棄那種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態,自覺樹立做完整產品的開發理念,在開發中扎實有效地工作,創優良小區,出精品樓盤,這才是今后住宅小區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