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
為預防電動車引發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火災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認識電動車火災危害。 近年來,我國電動車火災事故頻發,并呈逐年增長趨勢,起火原因主要為電氣故障。電動車大多在室內停放和充電,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由于電動車車體大部分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燒速度快,并產生大量有毒煙氣,人員逃生困難,極易造成傷亡。20**年4月25日,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一民房發生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年9月25日,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一群租房發生火災,造成11人死亡,這些都是室內電動車電氣故障引發的,教訓十分慘痛。
二、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 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三、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四、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五、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并按要求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一旦遇到電動車火災切勿盲目逃生,要選擇正確的逃生路線和方法。
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本通告所稱的電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20**年12月29日
篇2:電動車電瓶日常保養指南(2)
電動車電瓶日常保養指南(2)
1、新購電瓶:用鉛筆或涂改液在電瓶表面標示安裝日期。嚴禁不同廠牌新、舊電瓶混用。
2、連接線:安裝在電動車時注意連接線端子是否有氧化層,需刮凈后才能緊固螺絲、連接線變質或銅線夾雜白色粉末或變硬的必須更換。在充電時用手背觸摸連接線,如燙手就不能再使用了。
3、螺母:山地場每三天檢查一次,一般場地一周緊固一次,注意力度適中。 螺母松脫會造成螺桿發熱,熔燒鉛頭,息出火花燃燒連接線使之與氣體結合時產生爆炸、著火,所以緊固螺母環節很重要,不得馬虎!
4、早上出車前檢查:首先觀察、檢查充電機對電瓶充電是否發熱,如充電機仍在不停地充電的,即要檢查電瓶的密度、電壓和充電電流。
5、中途回場:先檢查電量使用情況,詢問故障原因,逐項排查。
6、晚上回場:清洗車輛同時清洗電瓶表面灰塵,一周最少一次清洗,減少電瓶的自放電。
7、充電機:充電機要用16A電源插座,充電時插緊插頭插座,預防“跳火”和虛充電。定期檢查充電機是否正常工作。
8、電池液:根據電瓶的失水情況,每兩周加一次電瓶專用水;加水前先測量密度,按密度高低進行加水,也可密度高的往低的注,低往高注,保持電池組的密度在1.27-1.29之間。電池的密度與天氣溫度有關,以天氣溫度25°C,密度應為1.28;天氣溫度上升10度即35°C,密度是1.27;天氣溫度15-18度,密度是1.29。天氣溫度與密度成反比。測量密度時間是充滿電后。加水標準是極板上25mm。
9、電池發熱:充電時間2-3小時時,是大電流對電瓶進行充電的時間,在此時間要觸摸電池四側看是否發熱,使用3個月后的電池要特別留意。 在車輛加負載運行中電池發熱:原因有充電效果不好,內部氧化物過多或連接線接觸不良等等。
10、電瓶液的氧化物: 充電2-3小時電瓶液沸騰時,用電筒察看電瓶液是否有污濁,電瓶的充電是從電瓶的底部往上充,如充電電流小
使電瓶液不能循環,就容易產生氧化物,氧化物越積越多,充電不滿,引起發熱、鼓包或引起正極板上部斷裂;氧化物的產生與充電機有直接關系。
11、電瓶的標準電壓、密度:
?。?)、放完電、車未運行單個6V電瓶電壓6V≥ 6.02V;8V電瓶≥ 8.04V。
?。?)、剛充完電靜止10分鐘后,1-6個月6V電瓶電壓6.40-6.45V;8V電瓶電壓8.45-8.55V之間,密度為1.275-1.29之間。7-12個月或以后的密度為1.25-1.27之間。
?。?)、充電機設定的總電壓:36V配置的設定總電壓為46.8V-49.2V,48V配置的設定總電壓為62.4-65.4V,推薦使用線圈式低頻充電機。
12、電瓶的分類重組:電瓶使用一個月后要進行一次深放電,使用90天后要進行分類重組,挑選電壓偏差± 0.1V的電瓶為一組;若6V電瓶中的三格密度是1.28;1.23;1.26不一致時,要將電瓶液密度高的往低處注,低往高注,保持密度的一致性;若電壓偏差大于±0.1V或密度不一致,勢必會引起弱能量電瓶拖壞合格電瓶,叫電瓶“傳染病”,最終縮短電瓶壽命。
13、電瓶有電無力:
?。?)、一組電瓶中有一個或二個電瓶電壓或密度不一致。
?。?)、螺母,串聯的連接線松脫,接觸不良;連接線、端子氧化。
?。?)、積聚氧化物太多,充電不足,或穩性虛電,一旦加負載使用,電壓能量瞬間下降。 清理氧化物、換電瓶液、深放電,再用均衡充電機充電(20A*3小時—9A*8小時設定)。
14、電瓶的裝運:不論是新或舊電瓶裝運,電瓶上面禁止放置金屬物品,否則會引起正負極短路而產生“火花”及至燃燒。
15、電瓶須細心呵護,勤檢查,勤保養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篇3:澳城小區電動車場地使用協議
澳城小區電動車場地使用協議
甲方: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澳城小區一期 號樓座房業主: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以下電動車停車位租賃事項:
一、停車位位置:澳城小區號樓座夾層。
二、乙方車輛型號:
車輛型號車牌號碼車主姓名車輛顏色備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將夾層場地提供給予乙方使用。
2、雙方同意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為80元/月(大寫:捌拾元整,含充電電費),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物價變化調整收費標準。
3、甲方提供智能卡壹張供乙方使用,辦卡工本費15元/張。
4、付費方式:乙方必須于每月25日前繳交下月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逾期則視作自動放棄繼續使用,甲方有權自動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車輛進入。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負責電動車場地內設施設備、清潔衛生維護工作,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2、甲方有權依法依規對小區交通m.airporthotelslisboa.com、車輛進行管理,并制定及執行相關的管理制度規定。
3、甲方有權無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將乙方違章車輛鎖扣或拖走處理,所引致的費用及后果由乙方負責。
4、在場地使用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簽訂《澳城小區電動車場地使用協議》時,必須出示業主身份證及提供車主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等證件。
2、乙方必須購買電動車的相關保險,同時將車輛鎖好,貴重物品、電動車場地使用卡切勿隨車放置。否則造成車輛及相關物品遺失或意外損壞,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使用場地內,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電動車場地使用卡禁止轉借、交換、超期使用。
5、乙方不得利用電動車使用場地作其它用途(如:裝卸或堆積物件、維修車輛等)。
6、乙方應自覺愛護電動車使用場地公共設施與衛生,若損壞設施須照價賠償。
7、乙方應按規定合理使用充電設備,違規違章操作所引致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應自覺按時繳納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訂。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及指模):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