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令[第100號]
《青海省節能監察辦法》已經2014年2月7日省政府第21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省 長 郝 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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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節能監察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節能監察行為,保障節能法律、法規的實施,推動全社會合理節約用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察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節能監察,是指節能監察機構對用能單位(以下統稱被監察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用能行為依法予以查處的活動。
第四條 省節能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察管理、協調工作。
省節能監察機構具體負責全省節能監察工作,指導各地開展日常節能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主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專項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節能監察工作的領導,加大設區的市、自治州和重點用能地區縣的節能監察機構和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考核制度,將節能監察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節能監察不得向被監察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條 節能監察應當遵循監察與服務、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依法、公正、規范的開展監察工作。
第七條 節能監察機構應當設立并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電子郵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行為的舉報投訴。
第二章 節能監察職責和內容
第八條 省節能監察機構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在5000噸標準煤以上和國家、省節能主管部門確定的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節能監察。
設區的市、自治州節能監察機構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在5000噸標準煤以下2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實施節能監察。
縣(區、市)節能監察機構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在2000噸標準煤以下的用能單位實施節能監察。
第九條 節能監察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潭ㄙY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的執行情況,項目建設過程中合理用能措施落實情況以及投入運行后能源消耗指標達到節能評估審查要求的情況;
?。ǘ﹪颐髁钐蕴蛘呦拗剖褂玫挠媚墚a品、設備和生產工藝規定的執行情況和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能效強制性標準、能效標識制度的執行情況;
?。ㄈ┙ㄖこ?、公用設施建設、設計、施工、投運各環節建筑節能標準和能耗標準執行情況;公共建筑室內溫度管理制度和民用建筑能效公示制度執行情況;
?。ㄋ模├吓f交通運輸工具淘汰、更新制度的執行情況及交通營運車船燃料消耗國家限額標準的執行情況;
?。ㄎ澹┕矙C構落實執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相關節能法律、法規的情況;
?。┕澞芄芾碇贫纫约肮澞苣繕撕蛯嵤┓桨附?、執行情況;
?。ㄆ撸┕澞芙逃?、培訓和宣傳情況;
?。ò耍┲饕媚茉O備合理用能情況;
?。ň牛┓?、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對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_展能源審計、編制內部節能規劃、落實節能措施和年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
?。ǘ┠茉蠢脿顩r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
?。ㄈ┠茉垂芾韻徫辉O置及備案情況;
?。ㄋ模┠茉垂芾砣藛T和能源管理負責人接受節能培訓情況。
第三章 節能監察程序
第十一條 節能監察采取書面監察、現場監察方式。
實施書面監察的,被監察單位應當按照節能監察機構規定的時間、內容等要求,如實報送節能監察有關資料和實物。
第十二條 被監察單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實施現場監察:
?。ㄒ唬┠茉蠢脿顩r和整改情況需現場確認的;
?。ǘ┲饕哪茉O備、生產工藝或者能源消費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
?。ㄈ┥a工藝或者耗能設備未采取節能技術措施的;
?。ㄋ模┥嫦舆`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的;
?。ㄎ澹┓?、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實施現場監察的,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將實施節能監察的時間、范圍、內容、方式和具體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被監察單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節能監察機構不受事先告知條件限制,可以直
接實施現場監察:?。ㄒ唬┥霞売嘘P部門交辦或者同級有關部門移送的節能監察事項;
?。ǘ┦芾砉?、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投訴需要查證的事項;
?。ㄈ┮猿椴榉绞綄嵤┑墓澞鼙O察活動。
第十四條 實施現場節能監察時,節能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在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后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儐栍嘘P人員,并記錄或者錄音;
?。ǘ┎殚?、復印或者抄錄與節能監察事項有關的原始記錄、報表、技術文件等資料;
?。ㄈΡ槐O察單位生產現場進行檢查,對有關資料、工藝流程、生產場景、設備、設施和產品等進行錄像、拍照;
?。ㄋ模┮蟊槐O察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就節能監察所涉及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
?。ㄎ澹Ρ槐O察單位實際能源利用情況進行現場監測;
?。┓?、法規和規章規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條 現場節能監察過程中,節能執法人員應當聽取被監察單位和人員的陳述和申辯,如實制作節能監察筆錄,并由節能執法人員、被監察單位負責人或其委托人簽字蓋章,被監察單位拒絕的,節能執法人員應當在筆錄中注明。
第十六條 被監察單位應當如實說明有關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和實物,配合現場監測,不得拒絕、阻礙節能監察,不得隱瞞事實真相,不得偽造、隱匿、銷毀、篡改有關資料和實物。
第十七條 節能監察機構應當依法維護被監察單位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不得泄露被監察單位的技術和商業秘密,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八條 節能執法人員與被監察單位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節能監察公正處理的,應當自行申請回避。
被監察單位認為節能執法人員應當回避的,應當書面向節能監察機構提出回避申請。
節能執法人員回避由節能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
第十九條 節能監察機構發現被監察單位違反有關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應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
節能監察機構發現被監察單位尚未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但存在明顯不合理用能行為或者不符合節能要求的,應當對其發出節能監察意見書,要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第二十條 節能監察機構根據被監察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整改期限。
被監察單位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15日內提出延期申請。節能監察機構應當在收到延期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但延長整改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被監察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和改進的,應當將整改和改進結果報送節能監察機構備案。
第二十一條 被監察單位對責令改正通知書或者節能監察意見書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節能監察機構申請復查。節能監察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查結論,并告知申請單位。
第二十二條 節能監察機構應當重點跟蹤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或者節能監察意見書的被監察單位,督促其整改或者改進。
第二十三條 節能監察機構應當在職責范圍內為被監察單位提供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指導或者服務;被監察單位也可以在節能主管部門或者節能監察機構職責范圍內,要求其提供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指導或者幫助。
第二十四條 節能監察機構不具備相應的檢測和評價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客觀、公正地進行檢測,真實提供有關數據和分析報告,并對出具的檢測、評價結論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被監察單位對檢測、評價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測、評價結論之日起15日內,書面向本級或上一級節能監察機構提出復測申請。
節能監察機構應當自收到復測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出具書面答復。決定受理的,應當自決定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組織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復測。重新檢測的,不得委托原檢測機構。
上一級節能監察機構組織的復測結論為最終檢測、評價結論。經復測證明被監察單位異議成立的,復測費用由節能監察機構承擔;不成立的,由被監察單位承擔。
第二十六條 省節能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于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經整改后未達到要求的用能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措施;對于淘汰類、限制類的用能企業實行差別電價措施。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被監察單位阻礙或者拒絕節能執法人員依法進入現場實施節能監察的,或者拒不說明情況、提供相關資料、實物及不配合現場檢測的,由節能監察機構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阻礙依法實施的節能監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被監察單位偽造、隱匿、銷毀、篡改有關資料和實物的,由節能監察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對被監察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被監察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落實責令改正通知書或者節能監察意見書實施整改措施的,由節能監察機構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并將其不合理用能行為向社會公布。
被監察單位整改后仍未達到要求的,由節能監察機構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處理。
第三十一條 節能監察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由行政監察機關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ㄒ唬┎灰婪男泄澞鼙O察職責的;
?。ǘ┬孤侗槐O察單位技術和商業秘密的;
?。ㄈ├寐殑罩阒\取不正當利益的;
?。ㄋ模┻`法向被監察單位收取費用的;
?。ㄎ澹┢渌麨E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4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青海省節能監察辦法》同時廢止。
篇2:某大學用電節能管理辦法
> 大學用電節能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用電管理,提高電能使用效率,建立更加合理的用電節能管理機制,推進節約型校園建設,根據《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發[20**]531號)、《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學校按照 “統一供電、定額免費、分類管理、分級實施、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實施用電節能管理工作。
凡由學校供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用電節能管理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用電節能管理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后勤管理處、資產管理處、基本建設處、財務處、審計處、教務處、研究生院、人事處、科學技術研究院、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機關行政辦公室、學生處、團委負責人組成,學校用電節能管理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后勤管理處。
學校用電節能管理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用電節能改革政策制定及相關重大問題決策;負責核準各單位用電補貼額度。
后勤管理處負責制定學校電力運行規劃和日常用電節能管理工作,定期核算各單位的用電補貼額度。
資產管理處負責按照學校電力運行規劃,對學校供電線路及設備、設施進行大中修繕和改造,并將施工項目的相關資料報后勤管理處備案。
基本建設處負責按照學校電力運行規劃,對學校新建項目供電線路及設備、設施進行建設,并將建設施工的相關資料報后勤管理處備案。
財務處負責向使用預付費電表的單位和個人售電,接受使用非預付費電表單位和個人的電費繳納,負責按照補貼額度為各單位辦理用電補貼賬戶及充值手續。
審計處負責學校電費收支情況的審計監督。
教務處、研究生院和人事處負責協助后勤管理處完成學校各單位用電補貼額度的定期核算工作。
科學技術研究院負責制定與本管理辦法銜接和匹配的學??蒲薪涃M管理相關規定。
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負責協助后勤管理處,完成學校各單位用電補貼額度的定期核算工作和學校新購大功率用電設備的備案工作。
機關行政辦公室負責學校機關行政辦公用電的管理工作,并采取相應的節能措施,使機關行政辦公用電保持在補貼限額范圍內。
學生處、團委負責在學生中大力開展節電節能宣傳活動,增強學生的節電節能意識,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節電節能行為和習慣。
各用電單位負責落實學校用電節能改革各項工作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用電節能管理工作。各用電單位要制定相應的用電節能管理措施,保證合理用電,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第三章 電力設施和用電設備管理
各用電單位和個人應按照學校要求,協助安裝并使用用電計量設施。用電計量設施如出現不能使用或損壞的情況時,用電單位應立即按相關流程(見附件1)報后勤管理處申請更換,用電個人應立即報后勤客戶服務中心申請更換。
學校所有供電接口必須有明確的責任人,所有固定用電設備、器具必須有明確的使用人。責任人負責用電設備、器具的用電管理;使用人負責用電設備、器具的安全保護和使用管理。各用電單位和個人嚴禁使用老化、壞損或列入國家明令淘汰的用電m.airporthotelslisboa.com設備及器具。
各用電單位新購大功率用電設備應按相關流程(見附件2)報后勤管理處備案,并建立使用臺賬。
各用電單位和個人應自覺維護和正確使用學校電力設施和用電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行。嚴禁私自改造線路、破壞或更換用電計量設施。對偷電、漏電等違規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學校有關部門將依法依紀,予以追究。
第四章 電價和計量收費
學校的供電電價分為國家供電部門確定的基本電價和學校電價。學校電價根據國家供電部門的基本電價及校內供電線路、設備設施損耗和供電運行保障等支出進行核算確定(見附件3)。
使用預付費電表的單位和個人,按用電補貼審核及使用流程(見附件4),根據用電用途按相應電價到財務處結算中心購電。
對使用非預付費電表的單位和個人,由學校后勤動力服務公司負責定期抄錄其電表用電額度,并下達扣除用電補貼后的繳費通知單。被通知的單位和個人,應在收到繳費通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到財務處結算中心繳納電費,逾期每日按應繳電費的3‰收取滯納金。
第五章 用電分類和電費分擔
學校用電按用途分為以下幾類:
(一)家屬(個人)用電;
(二)后勤保障用電;
(三)學生宿舍用電;
(四)機關行政辦公及直屬單位用電;
(五)人才培養用電,包括公共教室用電、公共教學實驗室用電、學院教學實驗室用電、本科生、碩士生及博士生完成畢業設計及論文用電;
(六)科研實驗室用電;
(七)公共服務用電;
(八)各類經營性單位用電及基建、大中修項目建設單位用電。
家屬(個人)用電按照供電局確定的基本電價繳費,費用由各用戶承擔。
后勤保障用電按照學校電價繳費,費用由各用電單位承擔。
學生宿舍用電按宿舍計費,學校根據北京
市教委關于學生用電定額標準給予用電補貼(見附件3),超出補貼部分按照供電局確定的基本電價繳費,費用由住宿學生承擔。
機關行政辦公及直屬單位用電:
(一)學校機關行政辦公用電,由學校機關行政辦公室負責管理。根據用電補貼核算標準(見附件3)核算各單位的用電補貼,超出部分按照學校電價繳費,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二)各學院機關行政辦公用電,根據用電補貼核算標準(見附件3)核算用電補貼,超出部分按照學校電價繳費,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三)校醫院、圖書館、體育部、附小等單位用電,根據各單位近三年用電平均量的90%核算用電補貼,超出部分按照學校電價繳費,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人才培養用電:
(一)公共教室、公共教學實驗室及學院教學實驗室用電,按照三年用電平均量的90%核算用電補貼,超出部分按照學校電價繳費,費用由各使用管理單位承擔;
(二)本科生、碩士生及博士生完成畢業設計及論文用電,根據學院的學科特點和實驗用電情況進行分類補貼(見附件3),對各類學院的本科生、碩士生及博士生按人數核算用電補貼,超出部分按照學校電價繳費,費用由各學院承擔。
科研實驗室用電,按照學校電價繳費,費用由各實驗室承擔。購電使用的經費應符合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關經費使用的規定。
公共服務用電,由物業管理部門依據物m.airporthotelslisboa.com業管理用電規范負責管理,并積極采取相應的節能措施,有效降低能耗水平,相關用電費用由學校承擔。
各類經營性單位用電及基建、大中修項目建設單位用電,根據供電部門的相關政策核定繳費單價,費用由各用電單位承擔。
第六章 附則
本辦法中關于用電補貼標準及額度的確定,將根據學校用電環境的變化和實際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本辦法發布之前,學校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篇3:學校后勤管理處基建與節能管理科職責
> 學校后勤管理處基建與節能管理科崗位職責科長:z 科員:zz
主要崗位職責:
1、處理學院基建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基建項目總體設計任務書及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基建工程招投標的組織管理工作。草擬維修計劃,負責各類零星維修。
2、熟悉施工規范,監督安全文明施工。辦理施工圖的修改,保存好聯系單。保管好基建的文件、圖片等技術資料,待基建結束移交學院檔案室。
3、深入施工現場,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圖紙及有關規定施工,隨時掌握工程進度,認真做好分項目工程驗收,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確保工程質量。
4、負責基建工程預、決算及審查,協助財務辦理決算送審。
5、負責學院所有公房、出租門店的租金、水電費的收繳工作及租賃合同的管理工作,保證收繳費及時上交學院財務處。
6、強化節能宣傳、營造節能氛圍。采取各種形式(如校園網、廣播、???、畫廊等),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和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的宣傳活動。
7、開展節能減排教育活動。將節約資源宣傳教育作為師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根據本院特色,編寫適合學生學習的節能環保教育輔助資料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將節能減排教育活動納入學院課堂教學。
8、開展節能環保社會實踐活動。依托校內和社會實踐的活動場所,開展以節能環保為主題的社會實踐活動。
9、全面采取節能減排措施。嚴格執行國家節能標準,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加強節電、節水、環保設備和器具的推廣應用,積級推廣綠色照明和智能控制,節約每一滴水、每一度電、每一粒糧食、每一張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