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里園小學學校突發事件處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和處理學校突發事件,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學校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事件)的預防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保障師生人身安全,預防事件的發生是學校、教師、學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社會的共同責任。事故的處理應當遵循及時、合法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監督、指導和協調下開展安全工作,落實事件預防措施,處理事件。
第二章事件的預防
第六條學校制定本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規范,配備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應當符合安全標準,并組織實施和檢查。
第七條學校制定本校衛生工作的管理規范,請求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設施、教學用具、食品和飲用水的衛生狀況依法進行監督和檢查,指導學校改進衛生工作。
第八條學校制定師生人身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對師生進行安全和自護自救知識的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事故預防制度,落實事故預防措施,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和處理突發的師生人身傷害事故。
第九條學校制定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請求公安機關維護學校治安秩序,打擊危害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和監督本校工作。請求規劃、建設、質量監督等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學校相關的安全工作。
第十條學校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理學?;馂幕蚧鹁鹿?。
第十一條學校制定傳染病防治預案,切實做好學校師生的傳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將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使用中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符合安全標準;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和設備,應當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維修或更換;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二)配備消防設備,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三)對校園內存在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依法管理。
(四)在選擇與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有關的產品與服務時應當選擇質量與安全性能符合有關標準和要求的產品與服務。
(五)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本地教學要求開體育、實驗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
(六)組織學生參加與其生理、心理特點相適應的勞動、實習、考察、社會實踐和其他集體活動,并在可預見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對已知患有不適宜從事教育教學及輔助工作的疾病的教職工,不再安排其擔任相應的工作。
(八)對已知有特異體質或者疾病不適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的學生,給予必要的照顧。
(九)對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的學生及時救助。
(十)發現或者知道學生有未到校、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情形,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并采取相應措施。
(十一)建立健全住宿學生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措施,設專人負責管理住宿學生的生活和安全保護工作
(十二)教職工應當遵守工作紀律,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得有侮辱、毆打或者體罰、變相體罰及其他傷害學生的行為,不得在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學校教職工在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時,應當根據學生的年齡和認知能力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或者制止。
第十三條指導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責任,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疾病的學生,指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安排學生健康狀況檢查,并向學校提供書面證明。
第十四條與學生學習和生活有關的產品與服務的提供者,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與服務符合國家和本地的相關質量和安全標準。
第十五條教育學生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學生人身安全的活動。
第三章事件的應急處置
第十六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
1.事件發生后,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3.聯系當地衛生部門和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4.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5.停止出售或封存剩余可疑水源;
6.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7.與中毒或患病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或病情嚴重者)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積極配合衛生疾病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檢,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肺鼠疫苗、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8.學校領導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同時,立即向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按照同級政府和衛生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施。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并
請示支持和幫助;
9.在學校的適當范圍內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和自我保護意識。
第十七條學校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并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2.采取諸如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搶救傷病員,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4.及時采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務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部門。
第十八條建筑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部門的負責同志,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迅速采取諸如切斷電源、煤氣等有效措施,并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3.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4、及時封鎖現場,疏散無關人員。
第十九條樓梯間擁擠踩蹋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行為規范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時排查擁擠踩踏事故隱患,堅決避免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2.學校一旦樓梯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學校要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必須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盡快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同時請求同級政府支援、幫助;
4.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第二十條校園爆炸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后,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2、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檢查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的人生財產安全;
3、如果發現肇事者或者直接責任者,應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4、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突發危險品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1、學校應根據各類危險品的特性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2、學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品泄漏,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災難的,應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劃定污染區。
3、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同級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協同政府有關專業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采樣分析儀器,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迅速查明危險品類型,確定主要污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況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5、對有明確污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對于化學危害品污染事故,程度輕微的,啟動學校相關應急預案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主管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由主管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6、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危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學校要配合區教育局立即采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師生撤離;
7、危險或危害排除后,學校應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污染事故;
8、發生重大事故,學校應在1小時內向市、區環保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惡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每次舉行遠距離校外活動,必須制定活動方案,組織安全導護人員,責任到人,同時報主管部門批準,與公共交通部門訂立用車協議,并報交巡警部門備案。
2、一旦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并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在現場的教職員工和責任人必須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同時報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時尋求交管、醫療、消防等急救部門救助。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4、學校要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涉及外籍師生的,要盡快按規定報告上級外事部門。
第二十三條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舉辦的各類大型群體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安全保衛方案須報教育行政部門,并報市、區同級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求助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生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3、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4、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并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四條外出組織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
2、完善通訊體系,做好定期通訊聯絡工作,定期清點人員,及時溝通信息;
3、事件發生時,及時向
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件的輕重,統一認識,統一指揮,協調好學校和事故現場兩部分工作,積極開展救助;
5、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同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第二十五條突發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應急處置
1、學校后勤各部門要做好食堂、食品倉庫、配電房等重點場所以及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保障部門的突發事件防范工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發生跑水、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學校領導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事情就當地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
3、食堂、餐廳等飲食供應部門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須要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并聯系地方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第二十六條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2.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疏導師生情緒,穩定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第四章事件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如發生師生人身傷害事件,按學?!秾W生人身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如發生傳染病疫情事件,按學?!秱魅静》乐晤A賽案》處理。
第二十九條如發生消防安全事件,按學?!断拦ぷ黝A案》處理。
第三十條其他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應當采取應急處置,及時調查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保護事件現場及相關證據,并請求公安、衛生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調查取證、了解事件情況時,學校應當協助、配合,捉供真實情況和證據。
第三十一條對事件的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也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則,書面請求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經協調,當事人對事件處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簽訂事件處理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調,或者經協商、協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加事件處理的其他人在事件處理過程中,不得擾亂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三十三條事件處理結束后,學校應當將事件處理結果書面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對重大事件的處理結果,區教育行政部門將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
**小學
20**年9月
篇2:(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安全工作不僅關系到青少年兒童安全健康,還關系到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穩定與祥和,保護中小學生安全是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責任。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學校及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按照信息準確、指揮統一、分工負責、措施有力、工作協調、處置及時的原則,結合教育實際,特制定《五蓮縣戶部鄉中心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在認真實施本預案的同時,服從上級指揮,執行上級決定。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從維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學校穩定,促進全 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需要出發,構建“協調統一、反應靈敏、措施有力、運轉高效”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提高教育行政部門應對學校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將學校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屬地為主的原則;加強資源整合,部門聯動,社會廣泛參與,預防和應急處置有機結合;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協調一致。
三、組織指揮
(一)指揮機構
1.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戶部鄉中心小學統一領導。
2.突發事件發生后,戶部鄉中心小學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戶部鄉中心小學校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件發生地學校負責人擔任,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戶部鄉中心小學辦公室,中心小學安全辦主任任主任,事件發生地學校負責人任副主任。
(二)實施機構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現場工作領導小組和五個應急專業組?,F場工作領導小組由副總指揮任組長,成員包括戶部鄉中心小學有關科室負責人、事件發生地學校有關負責人等。五個應急專業組由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分別是:
1.警戒保衛組,由戶部鄉中心小學保衛科負責,學校有關領導和保安人員配合。
2.搶險救援組,根據不同事故,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
3.醫療救護組,由事件發生地衛生部門負責,戶部鄉中心小學配合。
4.后勤保障組,由戶部鄉中心小學總務處負責,事件發生地有關部門配合。
5.善后處理組,根據實際情況由總指揮確定有關部門人員負責。
(三)指揮部職責
1.全面領導各項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向黨委、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
3.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4.執行上級指揮機構對事故應急工作的指示。
5.在職權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宣傳報導和對外發布信息,防止不符實際的報導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8.做好社會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9.辦公室負責落實指揮部的各項職責。
(四)實施機構職責
1.現場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直接組織指揮事故搶險救援,控制事故擴大。
(2)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3)確定事故現場警戒范圍,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實行交通管制。
(4)想方設法從事故現場搶救傷員和被困人員。
(5)組織排險搶修。
(6)在事故有可能對周圍人員安全構成威脅時,將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確定疏散的方向、范圍和集中地點。
(7)調集搶救、排險、搶修所需物資,如遇搶救、排險、搶修力量和物資不足,事故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時,應迅速向上級匯報,并要求支援。
(8)協調解決事故救援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2.應急專業組職責
各應急專業組按照本應急預案和現場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警戒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項工作。
警戒保衛組: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搶險救援組:按照應急搶險救援預案立即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醫療救護組: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后勤保障組:做好應急車輛、后勤物資保障工作。
善后處理組:負責及時、妥善地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四、通訊聯絡
(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組成人員及聯系電話見附表。
(二)各學校應保證校長和有關人員聯系電話的準確性,如有變動,必須立即報告 戶部鄉中心小學安全辦公室,確保應急處理過程中通信聯絡暢通。
五、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程序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學校必須立即將事件的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戶部鄉中心小學。
(二)戶部鄉中心小學工作人員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立即報告局長、分管局長。戶部鄉中心小學立即成立應急指揮機構應,啟動本預案。同時,戶部鄉中心小學安全辦公室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和其他相關部門。
(三)校長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隨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當地政府。
(四)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正式運轉前,為搶救傷員、疏散危
險區域內的群眾,首先趕到現場的部門有關人員有權根據情況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五)應急副總指揮帶領現場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各應急專業組負責人設立現場指揮部,具體指揮各項應急處置工作?,F場情況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現場指揮部須立即研究確定以下事項:
1.事故現場警戒范圍。
2.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立即組織人員及物資疏散,疏散工作要明確疏散范圍、疏散方向、疏散時間、集中地點和負責疏散群眾的部門。
3.事故搶險救援方案,需要調集的物資、設備,參加搶險救援的人員,是否需要請求支援。
4.確定現場人員分工。
5.其他需要確定的事項。
(七)各應急專業組或有關部門根據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和現場指揮部研究的意見,立即開展各項應急搶險求援工作。要確定專人及時報告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情況,遇有重大問題和困難,立即報告。
(八)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九)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十)事故單位在應急處理過程中,必須全力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及時提供事故現場的可能情況、對周邊環境的可能影響、事故后果以及與事故有關的技術、資料。要指定事故應急協調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有關機構的聯絡。
(十一)事故單位在事件發生二十四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鄉政府、 縣教育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有關事宜。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報告時間。
(十二)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參與應急工作的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由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后上報鄉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六、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作為突發事件發生后,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中所涉及的部門及有關人員要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
3.各有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預防突發事件的意識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5.各學校應依據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學校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3:(小學)大型活動中發生突發事件疏散應急程序
學校(小學)大型活動中發生突發事件疏散應急程序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準備或立即啟用大型活動緊急疏散預案。
1.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如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等。
2.因突然事故發生的事件,如室內大型活動突然停電、火警等。
3.因自然災害而發生的事件,如臺風等。
二、應急預案的啟用
(一)報警
1.學校任何人員在大型師生活動中發現或確認有上述事故發生,應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單位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
2.應急總指揮確認發生突發事件后,啟動應急預案。
3.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行動,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崗位(現場),并根據職責開展工作。
(二)疏散管理
緊急狀態下,應急總指揮授權現場指揮發布疏散命令和確定疏散路線。
1.疏散廣播:"請注意,這是緊急疏散廣播,請各個班級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在班主任帶領下,沿指定的應急疏散路線撤離。"
2.疏散原則及路線.
按就近撤離的原則,選擇最短的距離通道撤離。
疏散引導小組按就近撤離的原則引導人員分流;警戒保衛小組建立警戒區域,阻止無關人員進入。
3.通道管理
應急預案起用后,疏散引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開啟所有安全門、通道,排除障礙,確保人流疏散暢通。
(1)現場指揮視情況,指揮場內疏散秩序。
(2)警戒保衛組織人員確保應急部門車輛進出暢通。
(3)救護小組立即作好救護準備。
(4)排險搶修小組集中待命。
三、應急預案的終止
應急指揮視情況判斷事故排除、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后宣布應急狀態的終止。
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由應急總指揮決定。
應急預案終止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的發生原因作出調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向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作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