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文具管理辦法參考范文,為進一步完善物業公司物品領用手續,控制物品流失,減少浪費,根據本管理處實際情況,特別制定以下規定:
1.0凡申購物品,須由申領人填寫《請購單》,經部門主管審核,相對集中在每月5日前交往行政人事部匯總,呈報物業經理審批后于每月10日進行統一一次性購買。通過行政人事部訂購、發放,部門做好簽收、保管手續?!墩堎弳巍酚尚姓耸虏窟B同發票交予財務部進行結算。如請購物品急需待用,可個別不按上述程序辦理。
2.0每月文具用品的領用,僅可根據實際申購數量領取,在每星期一前填寫《領料單》交行政人事部進行審核,超過星期二未交單者作為不需申領文具用品處理。行政人事部逢星期二統一通知各部門分時段領取的文具用品并進行簽收。
3.0凡在物品名錄上打(*)的物品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并將舊物品與文具用品領單交給行政人事部驗證,以便發放。如有特殊情況,須詳細列明領用原因及有關細節,以便辦理。
4.0各部門如因新增人員需配備文具或物品時,應附上文字說明,并經部門主管批核,以便及時辦理發放。
5.0各部門應健全領用文具及物品的登記、保管手續。每位員工均應填寫《個人物品清單》,自行保管好領用的物品,丟失則由使用者照價賠償。
6.0《請購單》用法:
6.1凡請購物品須填寫《請購單》提出申請,呈所屬部門主管批核,若請購者備有多間供應商報價并已有選定報價之書面建議,則交同行政人事部匯報呈物業經理審批;或者交由行政人事部找多間供應商報價,向物業經理建議,待審批。
6.2請購物品獲審批后,由行政人事部復印獲批準后的《請購單》向財務部借支訂購。物品到貨后按程序辦理入庫手續。然后,《請購單》由行政人事部連同發票向財務部報銷。正本存在行政人事部。
7.0文具用品領用辦法:
7.1各部門申領文具用品根據各部門填寫的《請購單》之明細,于每星期一連同以舊換新的物品交行政人事部,經驗證后簽批。逢星期二統一將申領的文具用品發給各部門文員。
7.2發放時段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各部門,并進行簽收和發放登記。
7.3庫管于每月最后25日統計各部門的文具用品領用情況,所領取的數量總額作為下月文具用品之預算根據。
8.0《個人物品清單》用法:
8.1各部門應健全領用文具及物品的登記手續,將現有職員的個人使用物品進行保管登記,并呈報部門主管簽署確認,正本部門存檔,當職員離職時,部門須根據其《個人物品清單》核對數量,并須確認其是否移交齊備。副本抄送至行政人事部保存在其個人檔案內。
8.2若有新增的個人物品亦應及時補充在《個人物品清單》內,并抄送至行政人事部。
8.3若新入職同事,在到職后按工作需要配給文具用品,也應循此做法。
9.0文具用品購/領統計辦法:
9.1首先,行政人事部根據庫存,統計各部門請購用品數量并填寫《請購單》,經行政人事主管審核后向供應商訂購。文具用品貨到時,行政人事部進行驗收,并將實購數量填上,供應商簽名確認。
9.2然后,庫管每月底根據當月所有《請購單》將各項文具用品實際購量總數填入《物品臺帳》上,交行政人事部主管審批,將當月所有《請購單》附于發票后交財務部,辦理結付手續。
9.3行政人事部每月25日進行用品庫存盤點,填寫《物品購/領領月報表》上,并抄報至物業經理。
篇2:ST房地產公司文具用品定額發放管理辦法
ST房地產公司文具用品定額發放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節約辦公資源,加強文具用品申購、發放工作的計劃性,特制定本辦法。
1、文具用品分辦公用品和文具兩大類(詳見《辦公文具清單》與《辦公用品清單》)。辦公用品是辦公使用周期一年以下的,如簽字筆、圓珠筆、紙張等;文具是辦公使用周期一處以上的,如:筆筒、打孔機、釘書機等。
2、文具用品以既保證正常辦公使用,又能合理節約原則,實行以部門為計算單位,根據部門雇員類別、職位進行額定配備,由部門文員統計填寫YR-2000-B-002《月份文具用品計劃表》。
3、各部門經理核簽YR-2000-B-002《月份文具用品計劃表》后于每月3 日前報交人事行政部匯總,復核后,呈交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后,第一聯人事行政部存查,第二聯交中央采購部。
4、各部門文員負責填寫YR-2000-B-004《月份文具用品實際消耗總結表》于每月28 日交人事行政部復核后呈報總經理、財務部經理審閱。若因特殊需要,超過本部門額定費用指標,由部門文員填寫《物品急需單》,部門核簽后交人事行政部核備,交總經理審批,超支費用從下月額定費用指標中扣除。
5、新雇員入職時,中央采購部根據雇員類別職位核發文具用品,并按規定填寫本職位應領用的個人文具用品品種、數量、使用周期,各部門文員(資料員)和人事行政部行政秘書做好領用記錄。
6、離職手續中部門簽名時應加注意雇員離職,未到使用周期的個人文具用品應交回原部門文員(資料員),如有丟失、損壞,折價賠償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調動工作職位時,在原職位領用的個人文具用品,若未到使用周期,應交回原部門秘書(資料員),按照新職位類別重新領用個人文具用品。
8、額定費用指標:(附)
9、各部門所需辦公通用品如打印紙、便箋紙、墨盒等,在每月22 日交人事行政部,并寫清規格、數量、預算價格。
10、一般文具用品價格以市場價為準,特殊文具用品價格以購價為準。
11、此辦法公司各職員遵照執行,各部門文員參照相應的表格填寫,各部門經理監督執行。
文具用品申請程序: 文具用品領用、總結程序:
每月1 日職員提出申請 每月13 日前采購部采購回文具用品
每月14 日總經辦、企劃部、財務部、人事行政部的文員到中央采購部領用辦公用品并發送職員,做好記錄
各部門文員根據文具用品額定限額每月2 日填寫表YR-2000-002。財務部經理每月7 日審核后交總經理審批。
每月27 日部門文員填寫表YR-2000-B-004 并交部門經理、部門直屬人事行政部行政秘書根據各部門文員送
表YR-2000-B-002 每月5 日填寫YR-2000-B-001??偨浝砻吭? 日審批后轉交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經理復核后,每月6 日呈交財務部經理。每月30 日人事行政部經理復核表YR-2000-B-003,報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核、審閱。
每月16 日綠化保潔部、保安部、維修部、中央采購部、裝修部到中央采購部領用,辦公用品并發送職員,做好記錄。人事行政部行政秘書每月29 日根據各部門送表YR-2000-B-004 , 填寫表YR-2000-B-003。YR-2000-B-001、YR-2000-B-002 一式兩份,第一聯人事行政部存查,第二聯每月9 日交公司中央采購部。
每月15 日設計部、總工室、工程部、租賃部、經營管理部文員到中央采購部領用辦公用品并發送職員,做好記錄。
每月28 日各部門文員送交表YR-2000-B-004 到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復核表YR-2000-B002 后每月3日~4 日部門秘書送交人事行政部
篇3:某企業文具使用管理辦法
某企業文具使用管理辦法
主旨:為使文具管理效率化,特頒定本辦法遵照。
說明:第一條各部門如需請領各種文具用品,請于每日九點半以前至總務或相關部門統籌辦理,其他時間不接受個別辦理,以增加工作效率,辟免人力浪費
第二條如系單品采購或增購,各部門請于每周星期一早上九點半以前至總務或相關部門統籌辦理,其他時間不接受個別辦理,采購內容如系少量或僅一單位使用物品,由總務部門視情況請示申請,不得依個人需求,造成分類不便,人力、財物、倉儲之浪費。
第三條以上如系緊急需要不在此限,視情況由總務主管核定請領或請購。
第四條文具用品分為:消耗品、管制品、非消耗品三種。
一消耗品:筆芯、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橡皮筋、筆記本、復寫紙、卷宗、標簽、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打印水、訂書針等。
二管制消耗品:奇異墨水筆、簽字筆、白板筆、螢火筆、修正液、打印臺、原子筆等。
三非消耗品:剪刀、美工刀、訂書機、打孔機、日期章、計算機、膠臺、雙色印臺、打字機、印泥等。
第五條文具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二種。
一個人領用保管部分:如原子筆、橡皮擦、尺、膠水、美工刀等。
二部門領用系共同使用部份:如打孔機、大型訂書機、打字機等。
第六條請領管制消耗性文具用品時,須拿舊品更換,如原子筆、修正液、螢火筆、白板筆等。管制性文具用品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損壞、沒水應以舊品換新品,如遺失由個人或部門自行賠償。
第七條文具用品嚴禁據為私用。
第八條新進人員到職時至總務部門填寫文具用品申請單向管理單位請領文具。非消耗性文具并列入個人保管卡。人員離職應依個人保管卡所列之文具全部繳回。
第九條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