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交接班制度(三)
1、接班時要按規定著裝,提前十分鐘到崗,此時應由交班人員在《值班記錄》上填寫交班時間并簽名。
2、交接班時,交班人員必須將需要繼續觀察或處理的問題以及工具、通訊器具等裝備,重要設備(施)的運行情況向接班人員交待、移交清楚,且做好記錄。
3、交班人員要等接班人員對管區巡視一遍進行驗收確認后才能下班。如無特殊情況,接班人員驗收時間不得超過規定的接班時間十五分鐘。
4、接班人員驗收時發現的問題,由交班人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人員離開崗位后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人員承擔責任。
5、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后,交班人員離崗前,由接班人員在《值班記錄》上填寫接班時間并簽名。
6、接班人員未到崗或雖已到崗,但未辦畢交接手續并簽名確認時,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否則,其間發生的問題,由兩人共同負責。
7、交接班時,若有緊急事故未排除時不進行交接班,應上下兩班協同排除,并詳細記錄異常情況。
篇2:安管部交接班制度
安管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按規定著裝,佩戴好名牌,準時接班。
(2).接班人員要詳細閱讀交接班記錄和有關通知單,詳細了解上一班值班情況,對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向交班者問清楚,交班者要主動向接班者交待值班情況,交班記錄要詳細完整。
(3).如在交班時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正在處理故障,應由交班人員為主排除,接班人員積極配合,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報告經理或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去,其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視事故報告分析后,再作決定。
(4).在規定的交接班時間內,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者不按時間接班,經理或主管要追查原因,視具體情節作出處理,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除公布表揚外,并發給超時工資。
(5).接班人員酒后上崗者,交班人不得交班,并及時將情況反應給本班領班,由交班領班與接班領班協調處理或報主管處理。
?。?)下班隊員由領班對本班工作進行講評后帶回。
篇3: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0部門內部交接班
1.1整理好工作臺,使下一班人員感到整潔、舒適,有條理。
1.2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1.3交班人員應將本班工作進行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向接班人員如實反映。
1.4接班人員應認真閱讀工作日記,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況。
1.5交接班人員應明確回復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并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1.6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復,接班人員可拒絕接班,并報上級領導處理。
1.7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后,接班人員方算結束。
2.0交接班檢查記錄
2.1應接規定的交接班檢查事項逐一做好記錄,檢查情況正常記“√”號,不正常情況“×”號。
2.2每天每班次都要有專人進行記錄。
2.3記錄必須交班人和接班人簽名認可,每天由領班負責審閱簽名。
2.4交接檢查事項。
3.0與保安部交接班
3.1每個工作日早8點與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進行夜班工作的交接,主要交接內容是下班后客戶提出的各種投訴和服務要求,應詳細記錄在工作交接本中。
3.2每個工作日晚6點由客服部工作人員將工作交接本交予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
3.3如在交接過程中遇特殊或緊急需處理的事情,須由客服部和保安部的工作人員立即向各自經理領導匯報。
4.0交接班檢查記錄
4.1每天每班次都要有專人進行記錄.
4.2記錄必須由交班人和接班人簽名認可,每天由領班負責審閱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