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庫房管理規程
1目的
對物資的貯存、防護、交付、借用等進行有效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嘉園管理處庫存物資的貯存、防護、交付及借用。
3職責
3.1庫管員負責物資的入庫、存放及管理工作,保證庫存物資的完好和物資庫存處于受控狀態。
3.2客服中心負責庫房管理工作的指導及檢查。
3.3客服中心負責對庫存物資一年進行兩次盤點。
4 實施程序
4.1 物資的入庫與驗收
4. 1.1采購員依照采購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供應商以及包裝的完好情況,填寫《入庫單》。
4.1.2一切采購物資,均需由采購員提交所購物資交由庫管員辦理驗收入庫手續。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除緊急情況外一律不得領用。
4.1.3物資采購到貨后,庫管員應根據《物資采購計劃表》、《入庫單》和購置發票,按有關質量要求,檢驗、核對入庫物資的型號、規格、數量及外觀質量情況。對工程設備、儀器由工程人員配合查驗技術文件是否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經庫管員簽字入庫的物資,其責任由庫管員承擔。
4.1.4驗收不合格的商品,由庫管員通知采購員辦理退貨。
4.1.5未經庫管員在《入庫單》上簽字的物資收據或發票,財務應不予報銷。
4.2物資的管理
4.2.1入庫物資應在入庫三天內進行帳簿登記,每月25日前(遇節假日提前)對庫存物資收支進行盤點結算,制作《進銷存明細帳》,做到帳、物相符。
4.2.2入庫物資按規定堆放,標識清楚。
4.2.3管理處每季度應對工具、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4.2.4每季度對庫房內電路、門窗和通風狀況進行檢查,發現電路隱患、門窗破損、通風不良等情況及時向部門或管理處負責人匯報,通知相關人員處理,保持庫房環境適宜。
4.3物資的領用
4.3.1庫管員將每月物資領用情況匯總并記錄在《進銷存明細帳》上。
4.3.2日常維修用料憑《維修服務通知單》,事后由工程部負責人簽字確認。
4.3.3大、中修工程用料,憑單項工程用料計劃由領用人填寫《出庫單》,經管理處負責人審批后領用。庫管員應在單上注明領用數量,以便核算。
4.3.4設備、儀器憑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表》由班長填寫《出庫單》經管理處負責人審批后領用。
4.3.5有償服務領料時,應在《出庫單》上注明有償服務及服務業主/業主/用戶名稱,以便財務檢查。
4.3.6財務憑有償服務《領料單》及《維修服務通知單》開出有償服務收費單據,《出庫單》與《維修服務通知單》必須相符。
4.3.7工具的領用
4.3.7.1各工種個人必須配備的常用個人工具由使用人按規定品種、數量填寫出庫單,經管理處負責人審批后領用。
4.3.7.2班組公用常用工具由班長簽字領用。其他工具由庫房統一保管,使用時辦理借用登記,用畢及時歸還。
4.3.7.3對工具丟失或損壞的責任劃分:值班人員交接丟失由當班人員賠償;因交接不清而接班者又在交接班上簽名確認,由接班人賠償;責任不清的,由班長負責賠償。因庫管員驗收不到位的,由庫管員負責賠償。
4.3.7.4工具丟失或損壞需按規定辦理報失、報損和賠償手續,并報管理處負責人審批,未辦清手續者不得補發。
4.3.8勞保用品的領用
4.3.8.1個人勞保用品按規定品種、數量及使用年限由綜合部統一安排發放。
4.3.8.2一切物資不得自批、自領、自用。對自批、自領的領料單庫管員應拒絕發料。
4.4物資的報損
4.4.1對庫房內已不具備使用價值的物資可填寫《庫存物資報損表》申請報損。
4.5物資退庫
4.5.1下列物資應辦理退庫
4.5.1.1已經出庫但因情況變化而未使用的物資。
4.5.1.2已經出庫但在使用中節余的物資,其中成件或整件物資如燈泡、插座、閥門整張的板材等應辦理退庫;用剩的零星輔料,輔件及不完整的余料則由班組周轉庫房保管。
4.5.1.3退庫物資應由退庫人用紅筆填寫《出庫單》,經庫管員驗收簽字,庫管員應核減原領出數并予登帳。維修時回收的舊料,包括部件等原則上由各班組周轉庫保管,并在維修中盡量予以利用,大宗舊料交庫房保管,另行列帳登記。
篇2:庫房管理崗位操作規程
庫房管理崗位操作規程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加強庫房管理,根據《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89)制定本規程。
1、煙花爆竹必須儲存在專用的庫房里,并設專人管理,不準任意存放。庫房溫度應控制在35℃以下,相對濕度控制在65%~75%為宜。
2、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收存和發放煙花爆竹必須進行登記,做到賬目清楚,賬物相符。
3、庫房內儲存的煙花爆竹數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性質相抵觸的煙花爆竹,必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煙花爆竹堆垛與堆垛間應留有0.7m的通道和2m的主運輸通道。堆垛或貨架距內墻至少保持0.45m的距離,產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5m。無地板的倉庫,地面要設30cm高的垛架,鋪上防潮材料。
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嚴禁在庫區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倉庫,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他活動。
5、發現煙花爆竹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
6、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煙花爆竹,應及時清理出庫,予以銷毀。在銷毀前要登記造冊,提出實施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向所在地管理部門備案,在縣、市公安局指定的適當地點妥善銷毀。
7、煙花爆竹庫房出入口必須設置消除人體靜電裝置,庫房中設有干濕溫度計并每天檢查記錄。同時庫房必須安裝避雷設施,庫區內應設置相應的消防泵、消火栓、水池、滅火器等消防工具。
8、嚴禁在庫房內開箱、拆箱、釘箱和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業。
9、煙花爆竹的儲存有效期為3年(含鐵砂的產品為1年)。不得存放過期、變質、收繳品和"三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