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會議制度規程
1 目的
通過管理處會議制度,體現公開、民主決策,溝通、協調以及集體討論解決管理處日常管理事務,并督導、檢查、落實相關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內部溝通的有效進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嘉園管理處各項會議的管理。
3職責
會議召集部門負責記錄,并按要求對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
4管理要求
4.1工作例會
4.1.1管理處辦公例會
4.1.1.1 會議由主任主持;
4.1.1.2 定于每周二下午16:00召開,對象為各部門主管及管理人員。如會議需要,以綜合部通知為準;
4.1.1.3 客服中心負責會議通知、布置會場、會議紀要撰寫,并按會議精神起草紀要、決議及發送和立卷歸檔。
4.1.1.4 會議內容
A.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
B.管理處重大業務及人事、制度等的決策、決定;
C.回顧上周重大的工作情況及可供參考的案例,提出下周工作計劃;
D.重大關系的協調、裁定;
E.各部門提出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和困難;
F.檢查每周工作及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等等。
4.2專項會議
專項會議即臨時召集的會議及無時間間隔的會議,會議內容不限,旨在解決問題,聯系溝通。
3.5實施程序
5.1辦公例會實施程序
5.1.1主任宣布開會
5.1.2各部門依次匯報工作
各與會人員應依次簡述上周重大的工作情況和可供參考的案例,提出需要協調溝通的問題及本周(本月)工作安排,對于日常完成事務可不作敘述。在匯報中,與會者就匯報部門提交的問題展開討論,共同商討解決辦法形成決議。對于月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各部門應在每月的最后一次例會上做出相應匯報,對于完成或未完成(說明原因)情況應敘述清楚。
5.1.3 主任作指示
5.1.3.1傳達上周(前段)管理處經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協調解決各部門有關問題。
5.1.3.2 檢查、落實工作計劃,提出有關工作要點。
5.1.3.3 安排下周(后期)工作任務。
5.2其他會議參照執行。
3.6質量要求
6.1會前應準備事項
6.1.1會議召開前,召集部門應作好會議場地的安排,準備好相關的會議資料及文件。
6.1.2會議出席者如果無法參加,應事先向會議組織者請假并將會議規定的相關材料交客服中心代為辦理。未請假或未經允許而缺席、遲到者按有關考勤規定處理,缺席者事后應及時主動閱讀會議紀錄,了解會議精神。
6.1.3會議需增加、延期、合并或擴大出席對象時,由會議主持者商定后,召集部門及時發出變更及擴大范圍的通知。
6.1.4管理處辦公例會因開會時間及人員相對固定,故不履行會議通知。
6.1.5與會人員必須認真準備會議內容。
6.2會中應注意事項
6.2.1出席會議人員應于會議前安排好工作,會議期間其他人如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會場找人、談事。如有來訪客人或來訪電話,安排適當人員作好接待記錄,待會后再通知當事人處理。如遇急事必須當事人親自接待時,應先得到會議主持者的允許,由其通知有關人員離開會場,并盡量不影響會議進程與發言。
6.2.2與會者要嚴格遵守會場紀律,尊重他人發言,手機應關閉或處于振動狀態,必須接聽的電話應離開會場接聽,以維護會議的正常進行。
6.2.3與會發言者應言簡意賅,將日常工作中需要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時反映出來提請與會者討論,切實以解決問題、提出措施為主。
6.2.4會議召集部門負責會議的記錄及整理工作。
6.3會后應完成事項
6.3.1會議結束后,召集部門應根據會議記錄在第二個工作日整理、撰寫會議紀要,并將會議紀要發給與會部門或人員,以便于學習及參照執行。
6.3.2各部門內部傳達會議精神。
6.3.3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把會議過程中產生的有關文字、聲像資料等立卷歸檔。
3.7分析改進
客服中心對本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改進意見,進行修改。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