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共區域維修規程(二)
1.0目的
規范公共區域的維修管理,保障設施完好、安全、有效,提供優質服務。
2.0適用范圍
公共區域范圍的所有維修項目。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部主管。
3.2相關崗位維修人員負責日常維修工作的實施.
4.0內容
4.1當進入公共區域維修作業時,維修人員的工裝、工具箱(包)及輔助工具應整潔、完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清潔場地。對預計可能弄臟或損傷地面的作業,應在工作區域鋪墊防護用的干凈布料。
4.2當需在公共范圍進行帶噪聲或異味作業時,公共區域應在上午8:00~12:0 0或下午14:00~18:00時間內進行(緊急情況除外),應避開高峰時間段進行,并應事先與可能影響到的相關業主或租戶進行協調。
4.3如需在高峰時間進行簡易維修時,維修人員應取得部門主管的同意,且盡可能避開高峰期。對可能帶給業主不便的維修作業,應在醒目位置設置"維修進行中"告示牌,并對過往業主表示歉意。
4.4計劃維修中如需大面積停電、水、空調時,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服務中心及相關部門(緊急情況除外)。
4.5當進入業主、住戶區域維修時,應先向業主、租戶表示問候,了解所需維修的內容,確認是否收費范圍,如屬收費范圍應按《維修收費標準》計費后,告知業主、住戶可能收取的全額費用,取得同意后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4.6如需移動業主、住戶物品或需短時間停電時應事先告知業主、住戶,同時做維修防護工作,維修結束后清理現場,協助恢復物品,在工作單上填寫維修材料及收費金額,經業主、租戶驗收確認并簽字后,將工作單第二聯送交服務中心。
4.7維修人員在維修中不得向業主、住戶索要小費,住戶維修費的收取應由財務部按服務中心提供的工作單統一收取。
4.8外墻高空維修作業時,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作業時應在地面設置防護隔離帶及"高空作業,危險勿近"警示牌,并設專人監護。
4.9公共區域及配套設施維修由服務中心填寫維修工作單,并在維修后驗收確認。各業主、住戶范圍內的維修由業主、住戶電話報修或服務中心填寫維修工作單。
篇2:物業公共區域維修程序(十)
公共區域維修程序(十)
1、接到公共區域維修工作單后,按規定時間根據維修的技術復雜程度,安排維修工到現場維修;
2、維修前先與區域負責人(領班級以上)取得聯系并協商有關事宜;
3、確認故障范圍,并且放置安全警示牌;或維修指示牌;
4、確認是否有影響業主的正常工作,若有影響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與業主取得聯系后,經業主認可,方可進行維修;
5、高空作業時,最少安排倆人以上作業,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首先檢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好,如:安全帶、梯子等,梯子應與墻面成60度;
6、使用的維修器具必須干凈、整潔,并配備必要的防護器具,防止二次污染;
7、在維修期間,盡量避免產生噪音灰塵。嚴禁大聲喧嘩,嚴禁唱歌、哼曲、吹口哨,嚴禁坐在設備上與他人聊天;
8、維修完畢后必須將現場衛生打掃干凈,如產生大量垃圾可根據實際情況聯系其他部門協助打掃;
9、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配件,以防遺失或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10、通知區域負責人(首問負責人員)對報修的問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在維修單上簽字認可;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工程部
20**年2月28日
篇3:樓宇結構及公共區域維修管理規定
樓宇結構及公共區域維修管理規定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并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戶擅自拆建墻壁、增開窗戶、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墻鐵籠、檐壁、平臺或在天臺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并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墻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墻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氣窗的玻璃爆裂;
3.樓梯邊的欄桿松拖;
4.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5.內外墻壁批蕩脫落。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并報告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