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小區路燈、草坪燈管理規定
1.0路燈、草坪燈管理列入維修班日常維修工作內容,由維修班負責管理,保安員巡查時如發現問題,根據情況填寫《發現故障通知單》,交由維修工處理。
1.2路燈、草坪燈開關時間根據時令而定。
1.3清潔班每半月對路燈柱、燈泡清潔一次。
1.4在臺風、冰雹(地震)來臨之前,由維修工做好切斷電源,摘下燈泡等預防措施。
1.5由維修工做好燈柱、燈泡的養護工作,對損壞部位及時維修,確保桿直燈亮,完好無損。
篇2:小區路燈輪廓燈管理辦法(7)
小區路燈、輪廓燈管理辦法(七)
1.0路燈、輪廓燈管理列入管理處工程部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0路燈開關時間根據時令而定,每年5月至11月,開關時間為每日19:30到次日5:00,12月至次年4月,開關時間為每日18:00至次日6:00;逢重大節日,根據需要定時開啟輪廓燈。
3.0清潔班每半月對路燈柱、燈泡清潔一次;
4.0在臺風、冰雹(地震)來臨之前,由工程部采取必要措施,對路燈、輪廓燈進行保護,防止被損壞。
5.0由工程部負責做好路燈柱、輪廓燈日常的養護工作,對損壞及脫落部位及時維修,確保完好無損,能夠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