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弱電系統設備管理工作規范(三)
1.目的
確保消防監控設備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商場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商場的消防系統、監控系統、防盜報警對講電話、通信系統、公共天線系統等的運行管理。
職責
3.1物業部門負責設備的日常運行工作。
3.2設備部門負責對設備的維護、保養。
4弱電設備運行管理規程
4.1機房管理工作程序
--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室內(巡查、檢修人員除外),若需進入,須經管理部同意,并在當值班人員允許的情況下方可進入,并在〖設備房出入登記表〗上登記。
--監控中心實行每日24小時的專人值班、監控制度,嚴格按照巡視標準檢查。
--各控制柜、顯示屏、信號燈、控制線路等的運作應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各類操作按鈕手柄應在自動位置。
--監控中心出現報警信號后,應立即核實。屬誤報,應消除信號并做好記錄;屬火災報警,應迅速報告當班領班、管理部領導組織滅火。
--監控中心內的一切設備設施、元器件、線路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立即申報領導,經批準后及時更換。
--經常保持配電房消防設施的完好齊備,保證應急燈在停電狀態下能正常使用。
--機房內嚴禁吸煙和飲食,嚴禁堆放無關貨物。配置必要的滅火設備,嚴防火災的發生。室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充足,門窗開啟靈活,防小動物設施完好。
4.2消防設備保養規范
4.2.1月保養
--根據〖消防自動報警系統月(季)度保養記錄〗內容進行日常運行檢查及設備運行情況。并根據〖消防自動報警系統樓層抽檢報告〗不定期對報警系統進行抽檢。
--觀察主機板、計算機、打印機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試驗消防背景廣播系統,各樓層廣播喇叭情況。
--手動啟動,消防送排風是否完好。
4.2.2季度保養
--煙感探測器清潔、報警功能及顯示功能檢測。
--檢測水流指示器、手動報警功能及顯示功能。
--檢測火災報警主機顯示、自檢、消音復位、報警、切換等功能。
--對上述設備清潔保養并提供檢測報告。
4.2.3年度保養
--檢測噴淋末端放水,濕式報警閥、壓力繼電器聯動功能,警鈴、水流指示信號反饋,檢測噴淋、消防泵啟動、停止及信號反饋功能,手動、自動切換功能等。
--檢測警鈴、電梯、風機消防聯動功能。
--檢測火災報警、噴淋、消防系統模擬試驗可靠性。
--檢測各系統運行安全可靠性,對各類技術指針作適當修整。
--系統設備清潔保養并提供檢測報告。
4.3監控系統保養規范
4.3.1月保養
--檢查監視器圖像,色彩清晰度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觀察計算機工作狀況,主機鍵盤功能測試。
--檢查輸入、輸出信號及饋線和接頭緊固情況。
--每月對所有監控系統進行檢查后,必須按要求填寫〖監控系統月度檢查記錄表〗。
4.3.2季度保養
--攝像機鏡頭,視頻接插件氧化物處理清洗。
--檢查攝像機光圈、聚焦、后焦按要求調整。
--錄像機磁鼓清潔保養,樓層顯示器檢測。
--切換器、多畫面處理器功能測試。
--上述設備清潔保養并提供檢測報告。
4.3.3年度保養
--檢測攝像機輸出指針是否符合要求。
--檢測旋轉云臺電機絕緣測量是否符合要求。
--攝像機鏡頭清潔,位置調整,機架、電纜線緊固。
--各電接點接觸確保良好,接觸面加固,絕緣良好。
--對終端譯碼器、字符發生器、監視器功能測試及調整。
--對系統設備清潔保養并提供年度檢測報告。
篇2:酒店弱電系統管理制度(詳細)
酒店弱電系統管理制度(詳細)
(一)消防系統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公司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在工程部的領導下完成系統的各項管理任務。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得自行換班或脫崗;特殊情況必須離開時,需經領導批準,辦理完替班手續后方可離開。
3.與本室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主控機房;不得隨意動用消防設備。
4.遵守保衛部門統一制定的消防管理制度,執行各項消防工作指令。
5.按系統設計規定的程序設置、操作系統,其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消防法規。
6.嚴禁向系統計算機輸入無關的軟件,或任意刪除、更改系統設置。
7.未經批準,系統設備的連接不得更改。
8.詳細填寫設備運行及故障維修記錄。
9.打電話簡單明了,不準占用值班電話。
10.保持室內環境整潔、衛生。
(二)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監控系統有關條例,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本系統的設置、構成均屬于保密的范疇),不得向他人泄露。
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得自行換班或脫崗;特殊情況必須離開時,需經領導批準,辦理完替班手續后方可離開。
4.與本室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室內。
5.遵守保衛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執行各項工作指令。
6.按規定的監控程序設定系統的運行,不得任意更改監控程序。
7.嚴禁向系統計算機輸入無關的軟件;或任意刪除、更改系統設置。
8.未經批準,系統設備的連接不得更改。
9.詳細填寫設備運行及故障維修記錄。
10.打電話簡單明了,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
11.保持室內環境整潔、衛生。
(三)安全監控系統工作標準
1.報警系統前端靈敏度、響應時間、防范角度達到規定的標準
2.在防護區內,入侵探測器盲區邊緣與防護目標間的距離值正常。
3.報警系統探頭人工觸發試驗正常。
4.監聽效果、監聽連動、燈光連動正常。
5.卡片、密碼系統能正確執行規定的出入。
6.電視監控系統整體技術要求:
(1)視頻信號幅度:1V;
(2)黑白電視屏清晰度:350線以上;
(3)彩色電視屏清晰度:300線以上;
(4)灰度等級:8級以上;
(5)訊噪比:40db。
7.系統主機無病毒,軟件設計的內容均能流暢地運轉。
8.發生報警后,系統顯示出探測器型號、位置,值班員應在30秒內完成對報警點的確認(通過圖像、監聽設備或現場巡視)。
9.系統在運行期間發生的操作內容要有日志文件,記錄或打印。
(四)衛星電視閉路系統管理制度
1.音像室屬重要部位,非本專業人員禁止入內。如發現有外來人員,根據情況給予當班人員批評或處罰。
2.認真執行廣電部有關音像方面的規定、法規、政策。
3.遇有內容*、色情的衛星電視節目,應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傳入系統并及時匯報主管部門。
4.按規定及服務要求播放各類音像節目,保證系統的播放質量。
5.詳細記錄運行情況,遇到故障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上級領導。
6.機房設備如有變動要做詳細記錄,并填寫設備變動記錄單。
7.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轉錄衛星節目及拷貝音像制品。
8.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9.值班人員不準擅自離崗,自行換班,有事需按規定請假。
10.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機房內嚴禁吸煙。
11.保持室內清潔,當班人員必須每天打掃機房。
12.認真完成領導下達的各項任務。
(五)衛星電視系統工作標準
1.機房設備標準
(1)保證設備隨時處于正常狀態、
(2)保證末端信號處于正常清晰狀態;
(3)設備、器材應有序存放;
(4)設備故障及時維修,確保系統正常運行,設備維修后應達到原有的技術指標參數;
(5)在合理的使用系統設備情況下應按規范進行操作。
2.外圍設備標準
(1)衛星天線安裝正常,接收角度準確,反射面無污物;
(2)接地系統完好;
(3)高頻頭表面清潔;
(4)傳輸電纜安裝穩固;
(5)中繼設備安裝正常;
(6) T/C小間中繼盤連接正常,無灰塵;
(7)終端插口安裝穩固、插頭無損傷。
3.技術標準
(1)各頻道接收電平均衡;
(2)圖像、伴音清晰,無雜波、無干擾;
(3)自辦節目按任務單要求準確播放;
(4)系統主機房出口電平:110db;
(5)系統終端電平:70一85db。
(六)視聽系統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工程部的領導下,完成系統的各項管理任務。
2.技術人員必須按要求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
3.愛護設施、設備,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開啟系統。
4.系統設備經測試驗收設定的永久狀態不準隨意設定調整,不準將固定安裝的設備擅自拆下改做他用。
5.除必要的調試和正常工作外,不得長時間運轉壽命短或貴重的設備。
6.不準利用系統設備看與工作無關的錄像帶、光盤,或復制與工作無關的音像制品。
7.機房內保持清潔,不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主控機房不準會客。
8.非本專業技術人員不準開啟、操作系統設備。
9. 注意工作禮儀,工作中使用文明語言。
(七)視聽系統工作標準
1.保證系統隨時處于正常狀態。
2.設備維修達到原技術標準。
3.確保系統的使用安全。
4.設備、器材有序存放。
5.按工作規范完成任務。
6.在合理使用系統設備的情況下完成規定的服務內容。
(八)視聽系統定期檢查維護項目
1.季度維護保養的設備
(1)投影機、幻燈機、攝像機擦拭鏡頭;
(2)錄音機、錄像機(磁頭清洗);
(3)監視器、銀幕、系統設備(除塵)。
2.年度維護保養檢查
(1) 系統連動功能試驗;
(2)系統技術標準測試檢查;
(3)系統揚聲器性能檢查;
(4)機械設備維護潤滑;
(5)系統設備除塵。
(九)電話交換機系統機(線)務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在接到工作任務單時,應及時進行處理,若在修理過程中發生影響其他部門通訊時,應先請示領導,待批準后方可進行工作。
2.嚴禁利用職務之便撥打國際、國內及各信息臺收費電話。
3.嚴禁私請其他部門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并有權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機房。
4.同事之間要使用文明用語,嚴禁在機房內大聲喧嘩、吵鬧,要注意個人禮儀。
5.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從各配線架上私搭亂接電話機;
6,嚴格按照機(線)務工作人員操作規程工作。
(十)電話號碼管理制度
1.內部電話號碼的編制,均應由酒店指定部門統一編制。
2.電話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調配、更改電話號碼。
3.電話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對某部門的電話號碼進行縮位編碼。不得擅自對已進行縮位編碼的號碼進行修改或刪除。
4.電話號碼的使用等級權應由指定部門統一制定,電話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更改電話號碼的使用等級。
5.電話號碼是否進入電話計費系統,應由指定部門統一規定,電話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增加或刪改電話計費系統內的電話號碼。
6.電話工作人員應對有關部門指定不得公開的電話號碼實行保密制度。
7.電話號碼的編碼應具有科學的一致性、秩序性、區位性,并進行統一整理編制電話號碼表。
8.所有電話號碼的縮位編碼均應由指定部門統一編制實施。
9.電話號碼的更改、編制、縮位編碼等均應嚴格執行工作任務單制度。
(十一)電話交換系統備品、備件管理制度
1.電話交換系統備品、備件的規格、型號和數量的編制,應由指定部門統一編排。
2.電話交換系統備品、備件應做到原廠、原規格、原型號、原產地生產,并統一登記造冊。
3.嚴禁電話工作人員挪用或窩藏電話交換系統的備品、備件。
4.嚴禁電話工作人員對電話系統備品、備件進行隨意的設置或更改。
5.電話工作人員領用電話備品、備件應填寫《備品、備件領用單》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領用。
6.電話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處置被更換的原廠零配件,被更換的原廠零配件應歸還給酒店管理部門指定的回收部門。
7.電話交換系統備品、備件應做到貨架整齊、貨簽清晰,無灰塵、無鼠害、無蛛網、無積水、無污垢、無強磁場。盡量保持原廠零配件的包裝方式。
(十二)電話語音記錄系統管理制度
1.電話語音記錄系統的管理,歸指定部門統一管理。
2.嚴禁電話工作人員擅自調配、更改、設置電話記錄號碼。
3.電話語音記錄系統內設置的電話號碼,電話工作人員不準擅自外傳。
4.電話工作人員不準擅自播放電話語音記錄系統的磁帶內容。
5.電話工作人員不準擅自停止電話語音記錄系統的正常工作。
6.電話語音記錄系統的磁帶應歸酒店部門統一保管,電話工作人員不準隨意窩藏、保留或改為他用。
7.電話語音記錄系統的電話號碼的設置、更改、刪除、記錄等均應嚴格執行工作任務單制度。
(十三)電話交換系統維護保養制度
1.電話工作人員每季度定期對電話交換系統進行維護保養。
2.電話交換系統維護保養的內容
(1)數字程控交換機;
(2)內部BP機發射、編碼、天線系統;
(3)內部手機基站及天線系統;
(4)UPS不間斷電源系統;
(5)配線架和語音記錄系統;
(6)話務臺系統。
(十四)電話交換系統維護保養的工作標準
1.程控交換機維護保養標準
(1)通過交換機的維護終端,用軟件程序對其內部模塊工作狀態進行掃描;
(2)對發出報警的模塊繼續跟蹤,對不同的模塊用相應的軟件程序檢測其內部故障,并打印輸出模塊內部故障檢測結果,上報相關領導;
(3)對不影響模塊運行的故障,可暫時不必更換模塊,對影響運行的故障,須按有關領導指示,在指定的時間內更換模塊;
(4)用交換機系統軟件檢測所有現場設定的內容,并打印輸出檢測結果;
(5)檢查現場設定、修改的所有參數,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6)檢查交換機柜內積塵情況,并用相應的工具進行除塵工作;
(7)檢查各種交換機儀表的指示值,并與標準工作狀態下的指示值相比較。
2. BP機系統維護保養標準
(1)在工控機上用軟件程序對BP機系統進行模塊測試,對發現
有故障的模塊進行項目測試,并登記注冊,上報有關領導;
(2)用軟件程序對發射頻率、輸出功率、聯選號碼進行測試;
(3)用場強儀等專業儀器測試每層各點在定頻率下的場強值,并記錄在冊,若此值與標準值有變化,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3.內部手機系統維護保養標準
(1)用維護終端對內部手機模塊進行內部參數檢測,并打印檢測結果;
(2)對現場編碼設置的數據進行測試并與數據正常狀態相比較;
(3)從地下一層到地下四層及地上六層、十層,每層按指定的6個點,用場強儀等專業儀器測試各點在定頻率下的場強值,并記錄備冊,若此值與標準值有變化,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4. UPS不間斷電源系統和接地系統維護保養標準
(1)對電池接線端子進行緊固;
(2)分電器進行檢查并緊固接線端子,測試分電器輸入、輸出端電壓、電流值;
(3)測試電池組電壓、電解液值;
(4)對逆變器輸入、輸出端的電流、電壓、頻率進行測試,并與標準值相比較。若有出入及時匯報有關領導;
(5)對電源室的環境進行清潔,測試環境溫度、濕度,清潔電池組灰塵;
(6)用接地電阻值測試儀表,對接地電阻值進行遙測,其值不大于1歐姆。
5.配線架和語音記錄系統維護保養標準
(1)配線架應整潔、有序;
(2)接線插口應牢固;
(3)線路走向應標準;
(4)語音記錄系統接口應牢固,磁盤運轉應靈活,指示燈應完好。
6.話務臺系統維護保養標準
(1)用軟件程序檢測系統程序設置的準確性;
(2)用軟件程序檢測現場編程的數據內容,并打印輸出,與標準相比較,若有出入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檢測鍵盤、顯示器、話筒、送話器等的對比度、靈敏度、清晰度。
篇3:小區弱電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小區弱電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為保證小區弱點系統的運行功能和管理秩序,維護住戶的正當權益,根據本小區弱點系統的使用性能和操作規范,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本小區的弱點系統包括安全閉路監控、紅外線報警、電子對講、音樂廣播、電話通訊、寬帶網絡、有線電視以及相連硬件設施等。
二、電話通訊、寬帶網絡、有線電視等室外部分由信息連接輸送單位負責維修、保養,室內自用部分由業負責維修、保養。業主開通使用須提出申請,并交納開通和使用費用。
三、安全閉路監控、紅外線報警、音樂廣播以及電子系統的室外部分等由物業管理企業進行日常的維護和小型維修,大型維修改造以業主委員會制定的《小區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行。
四、電子對講系統由施工安裝單位負責安裝、調試、開通,室內部分由業主負責維修、保養。
五、業主室內弱點系統發生故障須維修時,可委托物業管理處進行,但須承擔維修改造費用。
六、物業管理企業應加強小區弱點系統的檢查和維護工作,保證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發生故障及時維修并通報業主,電話通訊、寬帶網絡、有線電視等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系相關單位,積極組織配合。
七、室內房屋裝修改造時,應注意不要破壞弱電系統,以免影響正常使用。非專業人員請不要從事弱點系統安裝維修改造。
八、物業管理企業應配置專業的弱電工作人員負責小區弱電系統的維護、檢查。
九、一起保護好小區的弱點系統設施設備,發現損壞或違規使用的行為及時制止告之物業管理處,對破壞弱點系統的行為,當事人必須承擔賠償和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