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規程
1、目的
規范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工作辦理程序,確保公司上述人事管理工作公平合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 薪人事管理工作。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審批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手續;
3.2、綜合/人事部負責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手續的辦理;
3.3、部門/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提出本部門/管理處部門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建議。
4、規程
4.1、轉正、晉升、調薪的條件
4.1.1、轉正:
a)正常轉正的條件:
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績效考評合格。
b)提前轉正的條件:
員工于試用期表現特佳,有顯著工作業績。
4.1.2、晉升/調薪:
a)晉升/調薪的條件,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方可予以申請:
表現優異,半年之內的月度績效考評分數有 次列本部門第一者;
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
為同行業競相爭取者。
b)晉升/調薪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需遵守以下規定:
員工晉升原則上每 年一次,時間定為每年的 月 月各一次;
升職、調薪間隔原則上不少于 個月;
原則上不允許跳級晉升及調薪(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4.1.3、降級: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違反公司管理制度,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c)一年內記大過一次,記小過兩次者;
d)績效考評連續兩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e)其他須給予降職、降薪的處分者。
4.2、轉正、晉升、降級、調薪的辦理與審批
4.2.1、部門/管理處提出申請:
a)轉正、降級申請的提出:由部門/管理處依據月度績效考評結果于每月15日前向綜合/人事部提出,并附獎罰單;
b)晉升/調薪申請的提出:由部門/管理處依據半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于每年的6 月或12月份向綜合/人事部提出(特殊情況除外),并附獎罰單。
4.2.2、綜合/人事部發給部門《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一式兩聯,綜合財務部、綜合人事部各一聯)。
4.2.3、部門組織員工填寫《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員工填寫內容包括:所在部門、姓名、性別、職位、入職日期、自我總結(工作范圍、自我評價)等。
4.2.4、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給出評定意見并簽名。
4.2.5、綜合/人事部復核:綜合/人事部根據員工績效考評分數或獎罰單并結合部門意見給出復核意見并將員工轉正前與轉正后工資記錄在《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內,報總經理審批:
a)正常轉正復核:
根據員工每月績效考核分數合格者,按正常手續辦理;
根據聘用合同中的約定,套入相應工資。
b)提前轉正或轉正工資要求比聘用合約工資高的復核:是否符合 4.1款條件的有關各項要求,并寫出復核意見與建議;
c)用人部門提出推遲轉正或降低員工轉正工資標準的復核:本著實事求是與尊重部門意見的原則,給出復核意見和建議;
d)晉升/調薪的復核:是否符合4.1.2項的規定;
e)降級的復核: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4.2.6、總經理審批:
a)對綜合/人事部的復核予以檢查合格后,予以批準;
b)總經理根據權限及4.1款規定可直接對員工進行轉正/晉升/降 級/調薪。
4.3、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日期計算方法
4.3.1、轉正日期計算方法:
a)按入職時間,以每月的15日為界限,15日(含)前入職者,轉正月份從當月算起,加上試用月數得出轉正月份,轉正工資從轉正月份1日起計發;15日后入職,轉正月份從次月算起,加上試用月數得出轉正月份;(各管理處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b)員工在試用期間調職的,其轉正時間可遵照以上方式計算。
4.3.2、晉升日期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下,從提出申請的當月1日起計算,經總經理特殊批準的按批準日期計算。
4.3.3、調薪/降級日期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下,從提出申請的次日1日起計算,經總經理特殊批準的按批準日期計算。
4.4、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工資的計發:綜合/人事部依據《轉正/晉升/降級/ 調薪表》的審批意見于次月3日前將調整后的工資報綜合/財務計發。
4.5、資料的記錄
4.5.1、綜合/人事部將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情況記錄在《員工花名冊》及人事檔中的員工記錄表內,注明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日期及現實工資。
4.5.2、綜合/人事部將當月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員工的工資調整情況匯總在人事月報中報總經理參閱。
4.6、資料的存檔:綜合/人事部將該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于次月10日前存入本人檔案。
附件表格: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匯總表
篇2:轉正定級職務變動和定期調薪管理制度
轉正定級、職務變動和定期調薪的管理制度
1.為激勵新進公司的試用期員工和內部晉升的見習員工,保持人員的基本穩定、反映公司的景氣和與社會整體生活水平提高相適應的角度出發,凡因員工轉正、職務發生變更(升職、降職、平調)及績效考核達優良或以上的,公司將根據其實際表現、整體薪酬水平和內外部環境變化進行薪資調整。
2.轉正薪資福利的定級管理:員工試用期經考核評估合格后給予轉正的,可根據其綜合表現和考核結果定級其崗位工資,其它的如福利津貼、保險等按相關規定調整。
3.職務變動薪資福利的調整管理:員工因升降職、平級調動而發生崗位或職務變動的,其薪資福利待遇同時可作相應調整。
4.凡轉正、晉升涉及員工薪酬等人事異動情況,薪資調整的生效日期規定如下:每月的15號為分界點,人事異動關系生效日期在14號(含)之前的,當月1日就為薪資調整生效日期,人事異動關系生效日期在15號(含)之后的,次月1日為薪資調整生效日期;凡是降職、降薪等涉及員工薪酬人事異動情況,人事異動生效日期即為薪資調整生效日期。
5.調薪管理:主要包括普遍性調薪、績效考核調薪、臨時調薪三種類型。
6.公司內部m.airporthotelslisboa.com薪資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
7.調薪管理權責劃分:《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副總經理(含總助)以上員工調薪由總經理及執行董事決定;經理以上(含)人員調薪可由部門負責人提交申請、主管領導審核、行政人事部復核、總經理審批后施行;經理以下人員調薪由部門負責人提交申請、主管領導審核、行政人事部復核后施行;
7.1.普遍性調薪:如市場物價水平、外部經濟環境變化、公司經營發展狀況等發生重大變化,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將對所有員工的薪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系數、調整的方法和時間等另行文通知確定。
7.2.臨時調薪的管理:上調: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確定臨時提薪的金額,標準亦應與薪資基本結構等級表一致。
7.2.1在本職崗位上為公司做出特別、重大貢獻的;由于取得新學歷或職稱,其原來薪資結構不足以與該學歷及任職資格的薪資相適應的;在經營管理、顧客服務、評比競賽、技術革新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堪為楷模的;根據勞動協約規定,長期休假者復職后與其同等者相比其工資被認為存在特別明顯差別時;任職于特殊崗位或職務的員工經行政人事部門考核評定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7.3.降級: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經執行董事審批后將給予降級處理:
7.3.1在職期間有失職、瀆職或嚴重違紀行為的;績效考核未達標的;市場內外部環境急劇惡化導致公司經營受到嚴重影響的;認為的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司經營業績和利潤嚴重下滑的時;違反薪資保密規定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
篇3:X物業轉正、晉升、降級、調薪管理規程
物業管理公司轉正、晉升、降級、調薪管理規程
1、目的
規范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工作辦理程序,確保公司上述人事管理工
作公平合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
薪人事管理工作。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審批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手續;
3.2、綜合/人事部負責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手續的辦理;
3.3、部門/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提出本部門/管理處部門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建議。
4、規程
4.1、轉正、晉升、調薪的條件
4.1.1、轉正:
a)正常轉正的條件:
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績效考評合格。
b)提前轉正的條件:
員工于試用期表現特佳,有顯著工作業績。
4.1.2、晉升/調薪:
a)晉升/調薪的條件,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方可予以申請:
表現優異,半年之內的月度績效考評分數有次列本部門第一者;
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
為同行業競相爭取者。
b)晉升/調薪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需遵守以下規定:
員工晉升原則上每年一次,時間定為每年的月月各一次;
升職、調薪間隔原則上不少于個月;
原則上不允許跳級晉升及調薪(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4.1.3、降級: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違反公司管理制度,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c)一年內記大過一次,記小過兩次者;
d)績效考評連續兩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e)其他須給予降職、降薪的處分者。
4.2、轉正、晉升、降級、調薪的辦理與審批
4.2.1、部門/管理處提出申請:
a)轉正、降級申請的提出:由部門/管理處依據月度績效考評結果于每月15日前向綜合/人事部提出,并附獎罰單;
b)晉升/調薪申請的提出:由部門/管理處依據半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份向綜合/人事部提出(特殊情況除外),并附獎罰單。
4.2.2、綜合/人事部發給部門《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一式兩聯,綜合財務部、綜合人事部各一聯)。
4.2.3、部門組織員工填寫《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員工填寫內容包括:所在部門、姓名、性別、職位、入職日期、自我總結(工作范圍、自我評價)等。
4.2.4、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給出評定意見并簽名。
4.2.5、綜合/人事部復核:綜合/人事部根據員工績效考評分數或獎罰單并結合部門意見給出復核意見并將員工轉正前與轉正后工資記錄在《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內,報總經理審批:
a)正常轉正復核:
根據員工每月績效考核分數合格者,按正常手續辦理;
根據聘用合同中的約定,套入相應工資。
b)提前轉正或轉正工資要求比聘用合約工資高的復核:是否符合4.1款條件的有關各項要求,并寫出復核意見與建議;
c)用人部門提出推遲轉正或降低員工轉正工資標準的復核:本著實事求是與尊重部門意見的原則,給出復核意見和建議;
d)晉升/調薪的復核:是否符合4.1.2項的規定;
e)降級的復核: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4.2.6、總經理審批:
a)對綜合/人事部的復核予以檢查合格后,予以批準;
b)總經理根據權限及4.1款規定可直接對員工進行轉正/晉升/降 級/調薪。
4.3、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日期計算方法
4.3.1、轉正日期計算方法:
a)按入職時間,以每月的15日為界限,15日(含)前入職者,轉正月份從當月算起,加上試用月數得出轉正月份,轉正工資從轉正月份1日起計發;15日后入職,轉正月份從次月算起,加上試
用月數得出轉正月份;(各管理處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b)員工在試用期間調職的,其轉正時間可遵照以上方式計算。
4.3.2、晉升日期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下,從提出申請的當月1日起計算,經總經理特殊批準的按批準日期計算。
4.3.
3、調薪/降級日期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下,從提出申請的次日1日起計算,經總經理特殊批準的按批準日期計算。4.4、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工資的計發:綜合/人事部依據《轉正/晉升/降級/ 調薪表》的審批意見于次月3日前將調整后的工資報綜合/財務計發。
4.5、資料的記錄
4.5.1、綜合/人事部將員工的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情況記錄在《員工花名冊》及人事檔中的員工記錄表內,注明轉正/晉升/降級/調薪日期及現實工資。
4.5.2、綜合/人事部將當月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員工的工資調整情況匯總在人事月報中報總經理參閱。
4.6、資料的存檔:綜合/人事部將該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于次月10日前存入本人檔案。
附件表格: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
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