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采購管理規定(十三)
1.0目的
保證供方提供的物資和服務符合組織要求達到的規定標準,對產品服務的最終實現提供優質保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物資采購的控制及對評價、選擇供方服務的管理;
3.0職責
3.1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物資供應商和供方,并進行供方評審確定物資供應商和供方名單;
3.2辦公室負責員工標識、辦公用品等物資的采購,管理部負責其它物資的采購;并分別制定《物資采購計劃單》;;
3.3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物業管理過程供方提供服務的控制;
3.4各倉庫由各部門(管理處)負責管理,倉管員負責各類已采購物資的質量、數量、驗收及采購物資的保存;
3.5總經理負責審批《物資采購計劃單》;
4.0程序
4.1供方評審
4.1.1相關專業人員配合管理部選擇物資供應商或服務供方,選擇依據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現狀及發展目標;
b)供方基本情況,例如服務態度、營業執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務供方還應考察人員基本素質及服務水平是否能達到公司要求;
4.1.2管理部組織人員進行供方評審,評審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營業執照和產品經營資格證書或執業資質證書;
b)顧客滿意率及行業中的聲譽和口碑;
c)有人員和設備能保證及時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務,從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合格;
d)評審時的物資樣品質量達到100%,現場操作人員服務質量達到100%的合格;
e)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考慮價格;
f)評審完畢,管理部填寫《供方評審報告》;
4.1.3評審合格的物資供應商在《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中登記,合格服務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單》中登記。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寫《不合格報告》不予登記,《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和《合格供方名單》由管理部編制,總經理審批;
4.1.4管理部對評審合格的物資供應商和供方每年進行復評,填寫《物資供應商評價報告》和《供方評價報告》以保證其持續提供合格產品的能力,復評不合格者,應從《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和《合格供方名單》中除名。
4.2各部門、小區與合格的服務供方簽訂服務分包合同時在合同中應明確:
a)提供服務的范圍、期限、質量要求;
b)公司對供方所提供服務的監督方法和供方的保證措施;
c)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d)違約責任,賠償等事項;
4.3當合格物資供應商和供方在提供產品或服務中出現問題時,各責任部門應會同采購人員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證產品、服務符合要求:
a)與供應商或供方溝通,要求其采取糾正措施將出現不合格產品的機率降至最低,必要時向其提供一定的幫助。
b)嚴密采購的驗證或檢驗過程,嚴格監控供方提供服務的過程。
c)根據合同限制或停止物資供應商供貨/供方的服務,并從《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和《合格供方名單》中另選供應商或供方以保證產品實現。
4.4 采購
4.4.1每月底各部門(管理處)制定下月《物資需求計劃》交綜合辦;
4.4.2綜合辦根據各部門(管理處)的《物資需求計劃》制定公司下月,
《物資采購計劃單》,《物資采購計劃單》應包括:采購物資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所購物資的質量等級和要求;
4.4.3采購人員根據《物資采購計劃單》內容在《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中選購,如果該物資無法在合格的物資供應商中選購時,采購人員應上報綜合辦經理,由綜合辦經理組織人員重新選擇物資供應商進行臨時評審,臨時評審準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至少應包括供方評審內容中的"a、d"項;
4.4.4各部門(管理處)每月初按本部門(管理處)本月《物資需求計劃》到公司倉庫領取本月所需物資,如遇突發事件需另外購買時,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可決定臨時購買,但應向綜合辦經理說明,各小區管理處主任可決定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物資的采購,大廈管理處主任可決定單價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物資的采購;
4.4.5服務供方項目應由相關部門根據顧客要求進行評審,并填寫《服務分包申請計劃》、《服務分包申請計劃單》包括:服務項目范圍、質量要求、期限等,經授權人審批后報管理部。
4.4.6綜合辦根據《服務分包申請計劃單》內容在合格的供方名單中選擇適當的供方。
4.5物資的驗證與接收。
4.5.1所有采購的物資,由有關采購部門或申購部門根據具體產品驗收的必要性和采購文件、資料和驗證標準分別對產品進行驗證,并記錄驗證結果,及時通知倉管員進行檢驗和入庫,倉管員按《采購物資檢驗規程》進行驗收。
4.5.2如果有必要在供方現場檢驗時,應檢驗合格后進行記錄才給予放行。
4.5.3對于服務分包項目應由分管部門在服務過程中對其服務質量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其中屬一次性分包服務項目如:外墻清洗,管理處必須加強過程的連續監控和采取竣工驗收,明確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合同的要求。
5.0相關文件
a)《合格物資供應商名單》QR-C
b)《合格供方名單》QR-C
c)《服務分包合同》
d)《物資供應商評價報告》QR-C
e)《供方評價報告》QR-C
f)《物資采購計劃單》QR-C
g)《服務分包申請計劃單》QR-C
h)《采購物資檢驗規程》
i) 《供方評審報告》QR-C
篇2:物業公司采購與分包合同、協議簽定規定
物業公司采購與分包合同、協議簽定規定
1.0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杜絕合同、協議簽署過程中漏洞,最大限度維護公司利益,使公司合同、協議管理規范。
2.0 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所屬各部門和管理處。
3.0 規定
3.1 本公司規定,凡單項付款金額在2000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都須簽相關合同或協議。
3.2 公司簽合同、協議時,若該項目是由物業公司承辦,而相關費用由"龍湖置業"承擔,則合同、協議的簽定程序按渝中建科行字[20**]18號文執行,合同、協議原件存龍湖置業物業公司留復印件;若該項目費用由物業公司承擔程序按以下規定進行
3.2.1 該項目的主辦單位應指定一名主辦人,由主辦人牽頭組織相關人員按照《工程發包、采購、外協加工的詢價制度》,進行該項目的合同洽談,主辦人草擬合同書面文本,該項合同所涉及的各職能部門負責該項合同、協議的執行工作。
3.2.2 合同書面文本草擬完畢后,提交行政部,按照《合同的文本管理流程》進行會簽。
3.2.3 合同審核人員必須嚴格審核合同中每一條款,防止漏洞出現,如發現合同審核不嚴密,出現失誤,將視其情節輕重處罰各審核人員。
3.2.4 若該審核程序中人員出差在外,經物業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免去該審核人員審核。
3.2.5 公司經理出差在外,由主辦人用電傳或電子郵件方式給公司經理審閱,再將審閱意見傳回公司后,方可蓋章生效。
3.2.6 行政部應留存相關的合同、協議原件歸檔填寫《合同、協議收文登記目錄》,并統一復印該合同分發相關部門,造冊登記執行情況。
4.0 相關文件
4.1 《工程發包、采購、外協加工的詢價制度》
4.2 《合同的文本管理流程》
5.0 相關記錄
5.1 《合同、協議收文登記目錄》
編寫:______審批:______
篇3:學校后勤管理處物資采購及領用規定
學校后勤管理處物資采購及領用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提高后勤處管理水平,規范工作流程,建設數字化后勤,根據當前后勤處工作實際,經處委會研究,制定本規定。
一、物資采購
1、采購:
?、藕笄谔幐骺剖倚栀徺I的物資由各科室提出書面采購計劃(一式兩份),經科長簽字處室負責人批準后,提前兩天交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莆飿I需用物資由物業維修主管或后勤處倉庫管理員提出書面采購計劃經分管處長(或處室負責人)批準后,提前兩天報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菍W校其他處室(院系)需購買的物資,由購買人寫出申請經本處室及后勤處負責人簽字后,提前兩天報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2、驗收:所購物資應嚴格履行三方驗收制度(即需用人、倉庫管理員、購買人對物資驗收無誤后采購計劃上簽字后方可入庫)和入庫發放制度。(購買的物資必須經過倉庫入庫后執行領用手續,特殊情況除外)
二、物資領用及管理
1、物業維修需用物資必須由物業維修主管到學校倉庫統一領取,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領用。物業領用的物資必須在一周內對物資使用情況進行說明,(到倉庫管理員處交回“物資使用說明表”)。物業對物資使用情況填寫“物資使用情況說明表”,經學校使用單位證明人簽字蓋章后交倉庫管理員)如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情況說明,倉庫管理員可拒絕物資的再領用,出現不良后果由物業承擔全部責任并根據物業管理辦法進行相應經濟的處罰。
2、后勤處各科室需用物資的領用必須持“物資領用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處長審核后,倉庫管理員方可進行物資發放,手續不全的不得發放物資。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為加強對后勤處內各類物品的管理,各科室應安排專人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本科室內的低值易耗品進行登記造冊,登記后由處資產管理員進行匯總。各科在工作過程中應及時對各種設備或工具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對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物品損耗、報廢等其他原因,應及時報告資產管理員及時銷賬。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后勤管理處
20**年1月1日
物資采購計劃表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
型號
數量
進場日期
預算資金或
特殊說明
申報人: 日期: 審核: 日期:
物資使用情況說明表
物資名稱
使用數量
使用部位
使用情況說明:
維修人: 日期: 證明人: 單位:(章)
物資領用單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備注
領用人: 日期: 科室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