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使用手冊:裝修管理
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寧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及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為保證房屋的完好性、安全性和裝修施工期間的秩序,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和公眾利益,凡進入本小區范圍裝修施工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以下施工管理規定:
1.裝修施工作業管理規定
1.1凡裝修業主(使用人)應將《裝修許可證》及《動火證》張貼于房屋分戶門上。
1.2裝飾裝修工程之時間為上午7:00時至下午19:00時,雙休日及國定假日限制施工。如需超時加班工作,必須提前向管理處提出申請,但不得從事使用電動工具和影響他人的施工。裝飾裝修人員不得在小區內留宿。
1.3小區禁止夜間施工,業主(使用人)須要求裝修公司、裝修人員合理安排施工流程。特殊情況需由業主(使用人)提前一天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征得相關鄰居理解首肯后,方可延長作業時間。
1.4所有的裝修施工都應在業主(使用人)房屋室內進行,所有工具、垃圾及雜物都應存放在業主(使用人)房屋室內,禁止堆放在室外的公共部位及消防通道上。如確需臨時占用室內外公共部位,必須經管理處批準并保證按期搬離。施工人員須自行將裝修垃圾袋裝后運至管理處指定的臨時建筑垃圾堆放點,由管理處負責集中清運處置。
1.5裝修期內所有建筑材料運輸必須提前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并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行。所有建筑材料運輸只可使用指定電梯,水泥、沙子等必須二次包裝運輸。建筑材料搬運時應對公共部位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以免給公共部位及公共設施造成損壞。如有損壞,由業主負責修復或賠償。
1.6搬運貨物、家具須事先向管理處進行申請,并按指定路線及時間進行。搬運時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以免對公共部位及公共設施造成損壞。如有損壞,由業主負責修復或賠償。
1.7攜出大件、整批或貴重物品,須由業主(使用人)、裝修單位負責人填寫《物品出門放行申請單》,經安保部主管簽批后方可被放行。
1.8施工現場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如需大量使用香蕉水、油漆及其它化學物品等,需提前向管理處如實登記,并應采取必要保護及防范措施。
1.9裝修期間內要做好防火工作,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每套房屋滅火器不得少于兩具,如不配備滅火器管理處將責令停止施工。裝修過程中如需使用明火,需提前辦理《動火證》,操作者需持有效的操作證,并做好相關防范措施?!秳踊鹱C》當天有效。
1.10施工期間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以及超出設計負荷用電或直接將電線輸入插座的違章危險用電行為。
1.11裝修工程完畢后,業主(使用人)及裝修公司應及時通知管理處進行核檢。
1.12管理處對違規裝修單位或施工者,可根據情節處理:責令停工、恢復原狀,扣留違章工具、要求賠償損失,注銷《施工人員出入證》、清場、拒絕再次進入,上報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處理等。
2.施工人員文明施工行為管理規定
1.1裝修單位須在施工前為所有施工人員分別辦妥《施工人員出入證》(辦證材料:身份證或暫住證復印件、一寸近照2張),每證工本費人民幣5元。
1.2施工人員進出小區,必須主動出示《施工人員出入證》,凡超期使用或轉借冒用的,一經發現將沒收該證。
1.3裝修人員在裝修期間,應將《施工人員出入證》佩帶在上身明顯部位,以便管理處工作人員識別。不按規定佩證,將給予警告、記錄在案,再被發現將收回、注銷其《施工人員出入證》,即刻帶離本物業管理區域。
1.4裝修人員僅限在其裝修范圍內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共區域進行施工。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其它區域,違者將受到嚴格盤查,必要時報公安部門處理,收回、注銷其《施工人員出入證》并沒收押金。
1.5裝修人員在小區內必須按規定通道通行,乘坐指定電梯,未經許可不得在小區內隨意閑逛、逗留。
1.6裝修人員需文明施工,不得有大聲喧嘩、污言穢語、赤身裸露等不文明舉動。經勸阻無效者,將收回、注銷其《施工人員出入證》并沒收押金,即刻帶離本物業管理區域。
1.7裝修人員嚴禁在本小區內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將收回、注銷其《施工人員出入證》并沒收押金,即刻帶離本物業管理區域。
1.8小區禁止裝修人員私自留宿,做飯開伙。若確有特殊原因,必須由業主提出書面申請。
1.9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需積極配合保安和工程人員對裝修現場的安全和裝修監督工作。
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定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以下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油漆、稀料、酒精、醇、酸、酮等液體;液化石油氣、烷、炔、烯、氧化劑等氣體;彈藥、雷管、鞭炮、黃磷、成包火柴等固體。上述危險品均應按本規定嚴格控制和管理。
3.1要使用加蓋密封的金屬容器存放,氣態物品要防止漏氣。
3.2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要嚴禁煙火,注意通風。
3.3特許部位存放和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物品的不同性質和化學反應分別存放使用。對遇水自燃,高溫爆炸的化學物品要采取嚴格的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3.4二次裝修施工單位帶入小區的危險品,在進入小區之前必須出示由物業工程部開具的《易燃易爆物品進場申請表》,由安保人員核實登記后方可進入。
3.5二次裝修施工單位攜帶的危險品,如稀料、汽油、酒精等,每日僅限帶入一桶(15公斤以內),供當日施工使用。未用完應帶走,不準過夜存放。施工現場不準作為庫房使用。3.6凡發現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物業公司將立即責令停工,對不聽勸告拒不改正的,報告公安消防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篇2:業主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業主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居___幢___室的業主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對裝璜工程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小區正常運作秩序,甲乙雙方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乙方都承諾遵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有關的政策法規、《業主使用公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并認同上述文件中的規定。
二、乙方要對所屬業權進行室內裝修,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必須甲方申報,并領取《裝修許可單》,貼于進戶門背。
三、乙方不得拒絕和阻礙甲方依法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四、為盡量不影響其他業主休息,雙方約定在本小區內裝潢的作業時間是每日8:00-11:30,13:30-19:00;周六、周日、法定節假日不進行有聲作業。
五、乙方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裝修公司及裝修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對自已委托的上述人員要核查其持證情況做到無證不委托,同時甲方有權對上述人員進行管理,要求其進出小區必須辦理出入證。
六、裝修前乙方向甲方繳納貳仟元裝修押金,裝修完畢后經甲方工程人員核查無違反規定的甲方全額退回押金(不計息),如在裝修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有關的政策法規、《業主使用公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的,甲方有權暫緩退押金,直至乙方將違規裝璜部分恢復。
七、乙方承諾不超過《裝修許可單》范圍進行裝修,不占用或臨時占用公共區域。
八、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場地的消防安全,應按規定配備消防滅火器,嚴禁抽煙,嚴禁擅自運用明火。切割焊接等需動用明火時應向甲方保安部、工程部提出動用明火申請,經批準并落實監護人和防火措施方能進行。同時非火災時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違章予以每次人民幣50元處罰。
九、裝修的垃圾必須袋裝化,乙方應負責及時清理至甲方指定堆放點。清運垃圾時應注意不得散落在過道、電梯內及道路上。如有散落應及時打掃干凈。
甲方負責指定堆放點的裝璜垃圾的清運工作。
十、乙方在小區內搬運黃沙、水泥、石灰時必須袋裝,不得散落在過道、樓梯、路面,如有散落,應及時沖洗干凈。
十一、高層電梯是客用電梯,乙方運送建筑材料及大宗貨物不得使用,私自使用甲方有權制止,并須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十二、乙方裝修時,對新增及改變的各種管線、設施設備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改動室內墻體、衛生間、廚房間墻面及地面、平頂露臺、護欄、原有管線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三、為保持小區環境有序、整潔,乙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人員進出的各類車輛(含兩輪車)應服從物業管理處的管理。對于亂停、亂放的車輛,管理處有權予以清離,在清離過程中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四、為小區內廣大業主的安全,搬運物品離開小區時,實行登記申報制度,出門須持有小區出門證,并經甲方管理處確認。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裝修施工人員必須配合執行。
十五、乙方搬運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響客戶辦公及進出,不得磨損及損壞大理石、花崗石、木條、不銹鋼、電梯、玻璃、照明、墻面等公共設施。如違反以上規定,須處以相應賠償。
十六、本小區內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封閉陽臺(包括使用無框玻璃);小高層業主不得安裝太陽能設施;不得封閉或改變露臺天溝,不得封閉陽臺雨水管;安裝空調必須在原設計位置或甲方指定位置。
十七、乙方應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責,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若因施工人員違章而引起的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對造成甲方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十八、現場當日施工完畢后,乙方或乙方委托人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保證現場清潔,防止留下火險隱患,廢料應及時清理完畢,嚴禁阻塞通道,并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對于易燃品,須提前做好存放工作,定點專柜負責,物品存放量不宜過多,施工完畢后,須將剩余物品帶離現場。
十九、乙方施工中損壞小區設備和建筑物應負責賠償。使用廁所依照管理處規定,必須保證洗手間清潔,嚴禁向坐廁、便斗內傾倒砂漿水、雜物,如有下水道堵塞,乙方須及時疏通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十、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嘉興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上訴。
二十一、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補充協議。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業主)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篇3:物業業主裝修管理
物業業主裝修管理
業主在收樓后有權對自己所購物業進行裝修,但裝修必須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其有關規定包括:國家建設部發布的《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和物業管理企業制定的《住戶裝修管理規定》。根據上述規定,業主在裝修前必須向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申請登記,包括填寫業主裝修申請表、領取《裝修管理規定》,根據約定在申請表上簽字,繳納裝修管理押金及保證金,經批準后方可動工。業主在裝修完成以后,物業管理企業應組織驗收,合格后即退還裝修押金及保證金。
一、業主裝修申請表
業主在裝修前向物業管理企業申請登記時,需如實填寫裝修施工內容,并注明委托施工單位及進場人數,業主、施工隊及物業管理企業三方應在申請書上簽字蓋章。
二、裝修管理規定
根據政府有關法規,為加強物業轄區管理,保證物業的完好和安全,保持物業轄區的整潔美觀,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一般物業管理企業均對裝修制定如下規定:
(一)報批程序
(1)業主應提前5天向物業轄區管理處申報。
(2)詳細、如實地填寫《裝修申請表》。
(3)經管理處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裝修施工。
(4)裝修施工隊應到管理處簽訂《裝修工程隊治安責任書》及《裝修施工保證書》。
(二)裝修管理要求
(1)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墻、柱、梁、樓板等主體結構部件。
(2)不得鑿穿地面和房頂的水泥層。
(3)不得封閉前陽臺,不得改動外門窗,保持房屋外觀的美觀、統一。
(4)裝修垃圾必須及時清運,傾倒到指定的地點。嚴禁向窗外、陽臺外、樓梯、過道、天臺等公共場所拋撒堆放。
(5)嚴禁將垃圾倒入下水管道內或將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6)按照管理處的要求,空調器安裝在指定的位置,以保持外觀統一、協調??照{出水必須接回陽臺內或室內。
(7)裝修施工應安排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20:00時間內進行,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高層住戶裝修不得使用載人電梯裝運建材、木料、工具等物品。
(9)需封閉后陽臺的,須申報管理處同意方能施工。
(10)施工隊人員應到管理處辦理臨時出入證,將臨時出入證佩戴在前胸,并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
(11)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隨意改動水、電管線走向。
(12)底層住戶裝修,不得在前陽臺違章搭建。
(13)臨平臺的陽臺、窗戶不能改裝門。
(三)押金及保證金
(1)業主裝修前須向管理處交付一定的裝修保證金。
(2)裝修施工隊在辦理臨時出入證時,須向管理處交付一定的押金。
(3)裝修施工結束后,由管理處派人對裝修工程進行檢查,如無違反本規定及物業轄區其他管理規定的行為,沒有對他人財產和公共場地、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害的,管理處將如數退還押金和保證金。
(四)違規責任
(1)在裝修施工中有違反上述規定行為的,管理處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扣罰部分乃至全部押金和保證金的處罰。
(2)裝修施工中有意或無意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和給他人財產、物品造成損害的,必須照價賠償。
(3)因裝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電、墜落等造成公共設施和他人利益損失的,裝修戶應負責修復(或承擔修復費用),并視情況給予受損害者必要的賠償。
(4)因裝修施工造成外墻破壞、污染的,由裝修戶負責修補。
(五)管理權限
(1)住戶裝修管理由所屬物業轄區管理處全權負責。
(2)住戶要求改動房內水、電管線走向的,須經物業管理企業工程部經理同意方能進行施工。
(3)住戶要求封閉后陽臺,須經管理處同意方能進行施工。
(4)因特殊情況需在戶內隔墻上開窗和開洞的,需經物業管理企業工程部經理批準。
(5)任何人均無權批準超過本規定的裝修行為。
(6)如施工隊違反本規定后,不聽從物業管理企業的勸阻和安排,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責令其停止裝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