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業戶的二次裝修管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通過對業戶二次裝修的管理,使二次裝修能滿足消防、供電、給排水、房屋主體結構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房屋的各項功能能夠實現,從而達到維護廣大業戶的權益,讓業戶滿意的目的。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廣場業戶的二次裝修管理。
3.0職責
3.1客戶服務中心負責有關業戶二裝申請、咨詢和手續辦理。
3.2電氣工程師負責電氣專業的裝修工程圖紙審核及現場的管理工作。
3.3空調工程師負責空調和給排水專業的裝修工程圖紙審核及現場管理工作。
3.4土建工程師負責土木結構、裝修裝飾工程圖紙的審核以及裝修現場的全面管理及協調工作。
3.5保安隊負責裝修現場的物料出入控制及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
3.6機電管理部負責配合管理處的各項裝修管理工作。
3.7管理處主任負責監督、協調、批準二次裝修的各項工作。
4.0作業用具
4.1用于裝修手續辦理的各類表格、筆紙、《裝修規則》、《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治安、消防責任書》及國家關于裝修管理的辦法。
4.2用于現場工作的安全帽、絕緣鞋、水靴、測電筆、手電筒、漏電測試儀、噪音測試儀等工器具 。
5.0作業準備
5.1二次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準備
5.1.1客戶服務中心應備齊《裝修申請表》、《裝修規則》、《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和《治安、消防責任書》等表格和資料(環保/安全要求時告知業戶(業主)施工單位法規)。
5.1.2工程師應備齊相關參考工程圖紙或技術資料。
5.2二次裝修施工過程的檢查、監督、驗收準備
5.2.1進行工作前,可根據需要備好:安全帽、絕緣鞋、水靴、測電筆、手電筒、漏電測試儀、噪音測試儀等工器具或安全防護勞保用品。
5.2.2裝修施工前的現場查驗、登記:客戶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專業工程師約定業戶、施工隊對欲裝修區域及相關公共區域進行查驗。
5.2.3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6.0 作業內容
6.1 裝修過程對服務質量要求
主要執行《裝修規則》和《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辦法》。
6.1.1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
a) 業戶(業主)辦理完畢入伙手續后,如需要申請裝修,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受理。
b) 由客戶管理員發給業戶(業主)《裝修規則》,并指導其填寫《裝修申請表》。
c) 由客戶主管告知業戶(業主) 和施工單位,在裝修過程中,管理處對裝修質量、涉及健康與安全、環境保護的要求;并要求其對我處簽署《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和《治安、消防責任書》。
d) 在業戶(業主)有要求時,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工程師可為其提供相關的工程技術資料,供裝修設計參考使用。
6.1.2 裝修圖紙的審核及消防報建
a) 客戶服務中心在接到業戶的裝修設計施工圖后,負責組織相關工程師進行圖紙會審,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特殊情況除外),由工程師將審核意見填寫在《裝修圖紙會審表》中反饋給業戶(業主)。
b) 客戶服務中心負責指導業戶(業主)進行消防報建,在消防報建批文下達后,如圖紙存在不符合消防要求之處,應與業戶協商修改后重新審圖,并由機電部弱電專業在《裝修圖紙會審表》中記錄復核情況。
6.1.3有關二裝費用的收取
客戶主管負責依據《費用收取標準》開出《收費通知單》,協助業戶(業主)在管理處收費室交納相關費用。如業戶未繳清費用,管理處則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經公司領導特批除外)。
6.1.4 裝修工程的批準
業戶(業主)的如下裝修手續,若辦理完畢:
a)裝修設計施工圖紙通過各專業工程師審核,并簽發《裝修圖紙會審表》;
b)消防報建批文經消防局批準并發文《消防審核意見書》,方可給該單元送水電;
c)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清運費已繳清;
d)《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治安、消防責任書》和《裝修申請表》已簽署(蓋章)。由客戶主管報管理處主任審批。
6.1.5二裝現場管理
6.1.5.1治安、消防管理
a)保安隊內保巡邏人員負責二裝現場治安、消防、環境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檢查管 理工作。如發現有違規行為,應立即予以制止或要求其即時整改。若未及時整改,應通知客戶服務中心, 由客戶主管知會相關工程師依據《治安、消防責任書》中的相關條款發函并處理。
b)工程如需動明火作業,施工單位動火作業人員應持有效操作證到消防中心辦理
《施工準許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在動火現場配備1~2瓶滅火器。在動火人員妥善處理動火現場后,消防中心可發給其《施工準許臨時動火作業票》并隨時關注現場情況。
6.1.5.2施工用水用電管理
a)裝修施工用水用電必需經管理處主任批準,由電氣工程師具體安排實施。
b) 機電管理部記錄水電表底數在《用水用電登記表》上,同時要求業戶或施工隊負責人應在其上簽字,以明確各方的責任。
6.1.5.3裝修過程施工人員出入、物品進出及堆放控制
a) 施工人員進場前
,應到客戶主管處辦理《臨時出入證》,并按《費用收取標準》收取辦證工本費。b)當施工單位需要加班時,客戶服務中心應要求其填寫《裝修加班申請表》,經管理處主任審批后轉保安隊,由保安隊值班人員按表放行施工和定時清場。
c)當施工單位因材料管理需安排施工現場留宿人員時,客戶服務中心負責為其辦理《施工現場留宿人員登記表》,并要求提供留宿人員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經管理處主任簽批后,轉交保安隊,保安隊值班人員負責查驗留宿人員情況(單個單位裝修最多留宿兩人,整層裝修最多留宿為五人),如發現不符應立即要求其離開大廈。
d)裝修所用材料、工機具、設備等物品的出入應由業戶(業主)規范填寫《物資
出入放行單》并簽章后,交客戶主管審核,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后,由保安人員根據實際物品的種類進行控制。
e)裝修所用材料、工機具、設備等物品的堆放不得超過1.5KN/M2 ,可燃與易燃具有揮發性的材料應分區堆放。
6.1.5.4裝修工程質量管理
1)土建工程
a) 任何墻體、梁、柱、板、門、窗、管道井、電線管、防火分區等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將向間隔龍骨固定在幕墻龍骨上。
b) 天花吊頂應采用A級不燃材料;隔墻、墻面、地面、應采B級阻燃材料;隔墻不得用粘土磚,一律采用輕質材料。
c) 室內允許裝修的固定木器部份,必須采用阻燃夾板或涂上專用的阻燃漆;地面采用地氈時,必須采用防火阻燃地氈。
2)電氣工程
a)所有戶內配電箱及其電源線管、公共走道和電梯廳、樓梯事故照明、疏散指示燈、回廊燈具、燈開關等都已通過市質檢站、消防局、建設局驗收,不得隨意變動。
b) 裝修使用的電工產品必須"三證齊全",包括產品檢驗合格證、電工產品認證、生產許可證。
c) 所有開關、插座、燈具敷設線路必須按照三相一零一地制或單相一零一地制,選用的線管、電線必須采用阻燃型產品。
3)給排水工程
a) 平面上改變原計劃的衛生間位置時,必須重做防水工程,并確保不滲漏。
b) 砸墻時,應做好防護原管道措施。
4)空調工程
裝修施工期間,盤管風機一律不得開啟運行,單元柜機電源不得開通。
5)消防工程
a) 裝修施工期間,所有煙感必須采取保護措施,以免塵埃污損探頭。
b)進行裝修工程時,不準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在裝修現場應按指定吸煙區吸煙。
6.1.5.5裝修現場施工過程監督、檢查、驗收
a) 由工程組各專業工程師負責監督現場施工情況,如發現有未按圖紙施工,改動或損壞原土建、電氣、給排水、空調、消防等系統主體結構情況,應立即制止,再依照《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和相關工程規范、裝修法規發出《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恢復,甚至要求賠償。
b) 客戶服務中心客戶主管在接到業戶的裝修驗收通知后,應在不遲于2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師進行驗收,驗收情況記錄在《裝修工程驗收表》中。如有不合格項,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約定時間復驗,直至合格為止。各方驗收人員應在表中簽字確認。
c)裝修工程經管理處驗收合格和消防局驗收合格、下發《消防驗收意見書》并同意投入使用后,根據《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由客戶主管負責辦理裝修押金退款手續。收費室負責依據綜合室開出的《收費通知》、《用水用電登記表》等各類單據與施工單位或業戶結算費用。
6.2裝修過程對環境保護的要求
6.2.1噪音、油漆氣味及塵埃擴散、垃圾清理由保安隊負責控制
a) 裝修施工時間應安排在AM(8:00~12:00)、PM(14:00~18:00)內進行,不得在周一至周五的(8:00~18:00)內進行拆墻及地板、油漆和使用沖擊鉆、電鋸作業。
b) 裝修場地必須進行合理封閉,以便將塵埃及噪音降低到最低程度。
c) 裝修垃圾不得拋灑或堆積在施工范圍外的任何公共區域,必須運到規定的堆放點并分類堆放(地下二層垃圾站)。
6.2.2裝修材料的符合性監督
由工程師負責對單位內裝修材料進行檢查,若發現使用《國家禁止使用部分有害裝修材料的清單》的裝修材料,應發《整改通知單》要求業戶(業主)限期更換。
6.2.3能源節耗的要求
各專業工程師、二裝巡查技術員和保安員負責在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時,若發現不存在浪費水電現象,應即時制止并責令其采取預防措施。
6.3裝修過程對健康與安全的要求
6.3.1對裝修施工臨時用水用電安全監督
a) 在送電送水之前,電氣工程師負責安排電工約定業戶、施工隊對欲裝修區域及相關公共區域進行查驗,確認條件符合要求才允許送電送水。
b) 裝修現場必須單獨安裝有漏電開關的臨時施工用電配電箱,所有施工用電設備、
照明燈具電源線必須接經漏電開關,并且每一個用電回路只允許接一個插座或一個開關,禁止電線亂搭亂接。
c)施工臨時用電電線一律采用護套軟電線或雙膠(雙絕緣)軟電線,禁止采用單膠線、裸線、絕緣老化或絕緣層破損的電線。裝修現場禁止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燈具。
6.3.2裝修過程對健康與安全要求
a) 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告知業主(業戶)和施工單位關于裝修過程的健康與安全的要點,并與其簽訂《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
b) 各專業工程師、二裝巡查技術員和保安員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若發現不符合健康與安全事項,應即時責令其改正。
c) 各專業工程師、技術員和保安員在進行二裝檢查時,需做好健康與安全的防護工作,可適當地采用安全帽、絕緣鞋、水靴、測電筆、手電筒、漏電測試儀、噪音測試儀等作業工器具 。
7.0 相關支持性文件
《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
《治安、消防責任書》
《費用收取標準》
8.0 記錄
《裝修申請表》
《裝修圖紙會審表》
《裝修加班申請表》
《施工現場留宿人員申請表》
《裝修工程驗收表》
《整改通知書》
《施工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
《施工準許臨時動火作業票(回執)》
《收費通知單》
《用水用電登記表》
《物資出入放行單》
篇2:藍灣小區裝修管理作業指導書(安全班)
藍灣小區裝修管理作業指導書(安全班)
1、目的:加強對小區裝修戶的管理,規范裝修管理制度。
2、范圍:**藍灣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樓層巡邏安全員必須對裝修戶裝修情況全面了解,每天需對裝修戶的 《裝修許可證》和《裝修工程施工責任書》進行驗證和檢查,巡查時間為早8點至晚上22點,巡查次數每天不得少于1次,并在《裝修現場監控紀錄表》上進行記錄,《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須張貼在裝修現場。
3、2對施工人員的出入證、施工情況進行檢查,對已經過期的證件要予以回收并及時通知管理處。
3、3檢查施工場地有無按規定配備滅火器,并向裝修戶講解相關消防知識,防止火災的發生。
3、4檢查裝修施工過程中有無違反《裝修申請表》所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通知部門負責人處理。
3、5在裝修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檢查作業人員有無上崗證,相關防范措施是否落實。禁止裝修隊在裝修現場生火做飯。
3、6深圳市規定裝修施工作業時間為每天7時至12時及14時至19時。巡邏崗須對裝修戶的裝修時間進行檢查,發現超時施工者應立即制止。對于無證留宿者,應予以勸離,并督促盡快往管理處辦理相關的留宿證明。
?、吮O督施工人員只能使用貨梯和指定的通道進出及搬運材料等。裝修人員搬運垃圾只能在晚上18點后進行,禁止裝修隊在清運車進場之前,把垃圾搬出戶外。
?、讨浦寡b修垃圾堆放、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清運完后,檢查清運垃圾的通道墻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設施有無損壞、磨花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協助裝修檢查人員處理。
篇3:物業項目二次裝修管理作業指導書
物業項目二次裝修管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通過人員巡查,對房屋裝修實行依法管理,及時發現施工存在的問題,維護房屋的整體結構及用戶利益,確保房屋安全使用及其使用壽命,并防止產生環境公害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存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居業主的裝修管理及現場巡查管理。
3.0職責
3.1管理處主任助理負責辦理業主(用戶)裝修申請的審批,并對裝修過程進行巡查監管及裝修驗收工作。
3.2管理處收費員核收裝修應繳費用。
3.3管理處維修人員負責對裝修線路、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監督。
3.4護管隊負責裝修過程的巡查、監督。
4.0作業用具
安全帽、絕緣鞋、水靴、測電筆、手電筒等器具。
5.0作業準備
管理處準備《裝修申請表》、《承諾書(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責任)》、《裝修登記表》、《房屋裝修承諾書》、《施工人員出入申請表》、《臨時動火作業票》、《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裝修許可證》、《**居住宅裝修管理規定》等表格和資料。
6.0作業內容
6.1裝修申請手續辦理。
6.1.1由業主(用戶)準備以下A-F項資料,交管理處審核。
A、入伙通知書/購房合同/租房合同;
B、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紙;
C、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
D、施工人員身份證及相關資料;
E、代理裝修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
F、其它相關資料、文件。
6.1.2管理處主任助理對業主備齊的資料及《裝修申請審批表》的內容進行審批,留存有關資料或復印件。
6.1.3向業主發放《裝修管理規定及注意事項》,指導業主填寫《裝修申請表》。
6.1.4告知業主和施工單位,在裝修過程中,管理處對裝修質量、涉及健康與安全、環境保護的要求,并要求其簽署《房屋裝修承諾書》、《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治安、消防責任書》、《承諾書(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責任)》。
6.1.5管理處主任助理核算業主裝修各項應繳費用,指引業主到收費室繳納相關費用。如業主未繳清費用,管理處則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經公司領導特批除外)。
6.1.6施工單位負責人填寫《裝修人員出入申請表》,向管理處提供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資料,辦理裝修施工人員《施工人員出入證》。
6.2二次裝修現場管理
6.2.1治安、消防管理
6.2.1.1護管隊巡邏人員負責對二裝現場治安、消防、環境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等檢查管理工作。如發現有違規行為,應立即予以制止或要求其即時整改。若未及時整改,應向領班、管理處主任助理匯報,由管理處主任助理依據《治安、消防責任書》中的相關條款發函并處理。
6.2.1.2工程如需動明火作業,施工單位動火作業人員應持有效操作證到管理處填寫《施工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在動火現場配備1~2瓶滅火器。在動火人員妥善處理動火現場后,管理處可發放《臨時動火作業票》,并隨時關注現場情況。
6.2.2裝修過程施工人員出入、物品進出及堆放控制
6.2.2.1施工人員持管理處辦發的本人有效《施工人員出入證》進入小區施工。
6.2.2.2施工單位需要加班時,應到管理處填寫《裝修加班申請表》,經管理處主任審批后通知護管隊,由護管班長按表放行施工和定時清場。
6.2.2.3裝修所用材料、工器具、設備等物品的出入應填寫《物資出入放行單》,經業主簽字確認后,交管理處主任審核批準,門崗隊員根據實際物品的種類進行控制。
6.2.2維修人員檢查內容:
6.2.2.1墻外人行道地表應無沉降、損壞現象;
6.2.2.2施工人員進入工地要戴安全帽及其它防護用品;
6.2.2.3施工人員不能私自接駁水、電、煤氣。如確需接駁供水設施,須經管理處同意,接駁供電、供氣設施要分別提供供電局、煤氣公司的施工許可證;
6.2.2.4裝修施工用電應提前七天向管理處申報,并說明電器、工具的種類、負荷、使用時間,并提供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6.2.2.5施工期間的臨時線路要按《廣東省臨時線路架接標準》執行,不許亂接亂拉,必須配備臨時配電盤。
6.2.2.6施工期間,不得損壞、挪用小區公共消防器材、移動消防設施;嚴禁工地長流水,造成水資源浪費。
6.2.2.7工地燒焊作業要先向管理處申請,辦理《動火作業票》,確保線路符合安全規定,周圍無易燃易爆物品,不妨礙行人,燒及草地、樹木等。審批后由持證作業人員進行動火作業。
6.2.2.8滅火器配備:每100m2≥2*2Kg干粉滅火器(杜絕使用1211滅火器),滅火器的壓力指示應在藍色區域。
6.2.2.9一旦發生上述各項問題之一者,要立即進行停工整改,經確認無誤并由管理處同意后方可施工。
6.3裝修工程完工后,由管理處主任助理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確定無違章現象。
6.4裝修工程驗收完畢,管理處主任助理督促施工隊交回《臨時出入卡》,《裝修許可證》,此時辦理退回押金手續。如存在不符合審批要求現象應立即指出限期整改,并根據情節填寫《違規裝修處罰通知單》給予相應處罰。
7.0作業要求:
7.1噪音控制:
7.1.1 噪音施工必
須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8:00進行,周末所有施工時間段不準有任何噪音施工。7.1.2 所有施工噪音音量不準超出50分貝。
7.1.3 所有超出規定標準分貝的施工必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處征詢全體業主后方可執行。
7.1.4 施工噪音的監測由品保部負責。
7.2 粉塵控制
7.2.1 所有的袋裝水泥不準進入小區,如果有涉及到水泥澆筑施工時,必須調配后方可進入小區。
7.2.2 直接在塵土上施工時必須潑灑少量水,防止塵土飛揚。
7.2.3 所有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房屋的周圍采用一定的防護措施,以防止噪音、粉塵擴散。
7.3 安全作業措施
7.3.1 所有施工單元必須有注冊資質,并留存復印件。
7.3.2 所有施工作業管理處有權進行安全檢查,對漏水、漏電、漏煤氣等安全隱患要及時制止并限期整改。
7.3.3 對消防設施、設備配備情況要及時檢查。
7.4 環境污染控制
7.4.1 嚴禁漏水、漏油車輛進入小區。
7.4.2 在施工現場不允許焚燒雜物、垃圾等物品。
8.0 相關文件及記錄
《**居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裝修申請表》
《房屋裝修承諾書》
《裝修承造商施工保證書》
《承諾書(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責任)》
《裝修許可證》
《裝修登記表》
《施工人員出入申請表》
《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
《臨時動火作業票》
《二裝現場巡查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