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園區客用儲物間出入庫程序
1 住戶辦理物品存入儲物間程序
A.當住戶需要向儲物間中存入物品時,可直接到服務臺或通過電話方式通知服務臺自己需要使用儲物間;
B.當住戶確認自己需要將物品存入儲物間后,服務臺工作人員應向住戶詢問住戶物品的數量及是否需要幫助。此后視住戶存放物品的多少,由服務臺人員到保安中心辦理儲物間鑰匙的領取手續,必要時可向保安部尋求人力支持,到住戶房間為住戶辦理物品存入手續;
C.到達房間后,請住戶在《儲物間登記表》(BSPF-PRO-FA04-04-AC-a)上登記將要存入儲物間的物品,并由服務臺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進行清點,看是否與登記的數量相符,并需仔細檢查物品的狀態,如是否有破損等情況,如有應立即向住戶指出,并在《儲物間登記表》上備注一欄詳細標出;
D.當住戶完成登記后,將物品貼上標有住戶房號的標簽,并確保標簽與物品之間粘接牢固。之后將物品存入儲物間,并在《儲物間登記表》上記錄存放在儲物間內大致位置;
E.一切完成之后,將儲物間鎖好,將儲物間鑰匙交還保安中心。
2 住戶辦理物品提出儲物間程序
A.當住戶需要將自己存入儲物間中的物品提出時,可直接到服務臺或通過電話方式通知服務臺自己需要從儲物間提出物品;
B.服務臺工作人員應立即將儲物間的檔案調出,并協助住戶將物品提出儲物間;
C.在辦理到儲物間鑰匙的借用手續,攜帶好該住戶的《儲物間登記表》;與住戶一同到達儲物間,請住戶在《儲物間登記表》將需要提出的物品標出,并將指定的物品運送到住戶指定的位置(僅限于海晟名苑內);在住戶對自己所提出的物品完成點驗后,請住戶在《儲物間登記表》提出物品簽署一欄內簽字確認;
D.一切完成之后,將儲物間鎖好,并將鑰匙交還保安中心;
E.當住戶的全部物品均從儲物間提出之后,將該公寓住戶填寫完畢的《儲物間登記表》從儲物間的檔案中取出,存入住戶檔案。
3 相關注意事項
A.為確保住戶存放在儲物間內物品的安全,除保安部的例行巡查外,每周二由一名物業助理陪同保安員對大小兩間庫房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門鎖是否牢固、房間內是否過于潮濕、房間內是否有蟲鼠害發生,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應立即予以解決;
B.當產生其他位置發生的損壞可能會影響到庫房的安全時,如地下一層或二層發生大面積的跑水時,均應立即對庫房的安全狀態進行檢查;
C.無論是向儲物間內存放或提出物品,均建議由住戶一同前往,以監督自己的物品在整個過程中是否有損害;
D.當有長期住戶退租時,服務臺的工作人員務必要確認住戶是否還在儲物間內留存物品,如有應立即提醒住戶在退租前將物品取出;
E.因儲物間的濕度相對其他地方要稍大一些,因此當住戶向儲物間存入物品之前,應提醒住戶,物品可能會因潮濕受到損壞;一旦住戶的物品在儲物間內發生損壞,均應立即通知。
篇2:公司銷售員工作手冊:出入庫管理
更多精品源自 方案 公司銷售員工作手冊:出入庫管理
公司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對產品(含宣傳品、贈品、樣品)進行管理(以下稱為貨管員),貨管員應根據公司產品庫存品種、數量、出入庫情況,編制庫存日報表及庫房資金日報表,完成每一次出入庫手續和記錄,并每月編制月報表及盤點表。
1、入庫管理
貨到后,貨管員應與送貨員當面點清貨物,辦理入庫手續,做好入庫記錄。此外,貨管員還應做好入庫明細分類賬及總帳記錄。
2、出庫管理
貨管員憑經過營銷中心經理簽字后的銷售定單(包括樣品和贈品)出庫,并及時做好出庫記錄,同時作明細分類賬及總帳記錄。
3、對帳
貨管員應向營銷中心經理提供庫存日報表,應對貨品進行定期盤點,填制盤點表。確保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篇3:危險化學品儲存和出入庫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出入庫安全管理
編號:AQ-BZH-40
版本號:01
第一條 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并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不得隨意儲存危險化學品。公司由于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在編制總體規劃時,應當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蟹蠂覙藴实纳a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式設施;
?。ǘ┕?、倉庫的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ㄈ┯蟹仙a或者儲存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ㄋ模┯薪∪陌踩芾碇贫?;
?。ㄎ澹┓戏煞ㄒ幰幎ê蛧覙藴室蟮钠渌麠l件。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儲存注意事項:
?。ㄒ唬┰?、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者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燃點自燃點 閃點 爆炸極限 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標;
?。ǘ┌b儲存 運輸的技術要求;
?。ㄈ┦鹿蕬本仍胧?;
第三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改建、擴建的,必須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經審查批準。不得儲存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
第四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防火、滅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第五條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時候,應當在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粘貼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倉庫內粘貼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當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第六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當對本部門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生產、儲存、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對本部門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第七條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對生產、儲存裝置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評價中發現生產、儲存裝置存在現實危險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報所在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當在儲存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第九條 有毒化學品的儲存,應當對有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保安
措施,防止有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發現有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第十條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儲存危險化學品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便于裝卸、運輸和儲存。
第十一條 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有關部門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檢驗合格,方可使用。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作出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年。生產技術部應當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檢查。
第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有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儲存部門應當將儲存有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第十四條 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轉產、停產,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和同級環境保護部門備案。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應當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對剛入庫的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登記注冊。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主要包括產品標識、理化特性、燃爆特性、消防措施、穩定性、反應活性、健康危害、急救措施、操作處置、防護措施、泄漏應急處理和企業基本情況。登記注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GB13690 - 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和標志》及GB12268 - 92《危險貨物品名表》中規定的爆炸品中的化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以及其他有資料表明屬危險化學品的物品。
第十八條 對要入庫的危險化學品應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證書》,并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第十九條 對入庫的危險化學品,應向上級安全監管部門進行報備和注冊,并應取得批準。
第二十條 應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管理人員進行職業安全及相關知識的
培訓和教育。
第二十一條 對出庫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和記錄,并確認其處于安全狀態,以及告知接收人員有關出庫危險化學品的相關信息。
第二十二條 其他危險化學品安全儲存、出入庫管理的未盡事項請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