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娛樂區管理制度
1、公司目前的娛樂設施有:臺球(兩張)、乒乓球(一張)。
2、娛樂區開放時間為:每天18:00-22:30。
3、開放對象為:**全體員工。(入場者須帶好工牌,否則不許進入)
4、由人事部負責相關管理事項,娛樂器材的保管、日常維護,培訓室大門的開關,娛樂器材的領用登記等。
5、有需使用娛樂器材的人員,須先到人事部辦理登記手續(領用時間、領用人姓名、工號、預計使用時間、人事部經辦人簽名),并領用相關器材。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愛護娛樂器材,使用完后歸還人事部,并作好登記(歸還時間、歸還器材完好情況、使用人簽名、經辦人簽名)。
6、使用人員需愛護娛樂區場內公物,不得肆意搗亂或損壞場內公共財物(桌、椅、乒乓臺、臺球臺等)。否則將視情況照價賠償或加倍賠償;對搗亂場內設施者,將視情況作扣分處理,并須整理好現場設施。
7、使用人需保持場內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不得在場內吸煙。否則將酌情作扣分處理。
8、領用人對領用器材和場內公物有維護的責任,并對其他入場人員有管理和監督的權利,對破壞場內環境衛生、肆意搗亂,甚至損壞公物的行為有予以勸阻或制止的權利和義務。對故意損壞或拒不服從勸阻者,可以記錄下其姓名、工號報至人事部,人事部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扣分處理及要求其賠償所損壞物品。
篇2:員工娛樂室管理制度范例
員工娛樂室管理制度
娛樂室是為豐富員工業余生活而設置的活動場所,供員工娛樂、交流等活動之用,服務對象是全體公司在職員工。為合理利用有限資源,更好的為員工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一、開放時間,自20**年12月27日起,開放時間如下:
中中午12:00~13:30下午17:30~22:30
二、娛樂項目有(球、乒乓球、電視、卡拉ok)
三、管理規定
1、娛樂室只面向公司在職員工開放,禁止一切外來人員入內。
2、公司委派專人負責活動室的各項管理工作,并負責活動室公共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秩序維持工作。同時,嚴格控制活動室的開放和關閉時間,并做好相應記錄。
3、任何使用活動室的集體或個人,在使用當天必須保證活動室的一切物品不丟失、不損壞,如有丟失或是損壞,則視具體情況由相應的集體或負責人按購價進行賠償,決不允許將活動室娛樂設施帶出活動室,一經查出按照情節嚴重給予100-300元罰款。
4、凡在活動室活動者,須遵守活動規則,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不在室內爭吵打鬧,不高聲喧嘩,不在墻壁、地面、球案上涂抹亂畫,不在室內吸煙、酗酒,不在活動室內進行賭博、結社等違法活動等以上情況一經發現,取消其以后使用活動室的權利,并根據情節嚴重給予100-300元罰款。
5、臺球及乒乓球器材非常昂貴,希望大家能夠自覺保護娛樂設施,在臺球娛樂時,
不準打“跳球”、“扎槍”或其它有損器材設備的舉動,嚴禁對臺球桌、乒乓球案磕碰,保持臺球桌、乒乓球案、臺球桿、臺球、臺泥的完好無損。凡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6、任何集體(各部門或分廠)借用活動室舉辦各種活動,須提前一周向行政人事部提申請,經批準并與其活動日的負責人協調后方可使用,否則一律不準擅自占用,違反規定者不準再申請使用活動室,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7、希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定,服從工作人員安排、管理。
8、本規定解釋權歸總裁辦公室。
9、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裁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裁批復。
篇3:娛樂活動室管理制度
娛樂活動室管理規定
一、 娛樂活動室是供業主(住戶)業余開展各種文體康樂活動的場所,不準進行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二、 按規定應買票進入活動室,憑票領取、使用活動器具。
三、 每周一、三、五下午免費為本小區(大廈)老年人開放,不對外營業。
四、 凡在活動室活動者,須遵守活動規則;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不在室內爭吵打鬧,不高聲喧嘩,不在室內吸煙。
五、 活動完畢及時歸還活動用品,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