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與范圍
為了確保公司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以及管理方針、目標、指標適應公司自身發展的需要,識別改進時機,尋找改進機會和區域,確定改進方向,以持續改進管理體系的業績和效率,充分滿足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
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對管理體系的正式評價,也適用于對其中某一個管理體系的評審,包括識別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以及對方針和目標指標的評價。
2引用文件
Q/PM0501-20**《管理手冊》
3術語和定義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GB/T24001-20**、GB/T28001-20**標準的術語和定義。
4職責
4.1總經理負責主持管理評審活動。批準《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報告》。
4.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管理評審活動,向總經理報告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組織編寫管理評審報告,負責審核《管理評審計劃》。
4.3品質保障部編制《管理評審計劃》,收集管理評審輸入資料,組織會務安排。、
4.4品質保障部負責管理評審會議的簽到和記錄,協助管理者代表編寫《管理評審報告》報審,并負責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實施后的跟蹤和驗證工作。
4.4各相關部門、管理處、子公司負責準備并提供全套與本部門/單位工作有關的評審資料,并負責實施管理評審中提出的相關糾正、預防和改進決定。
4.5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管理評審,傳達并組織實施管理評審決定。
5工作程序
5.1管理評審基本流程
評審的策劃à評審準備à評審輸入à實施評審à作出評審結論和決定à評審輸出à實施評審決定à跟蹤驗證活動效果。
5.2管理評審的時機和頻度
5.2.1一般情況下,公司每年進行一次管理評審,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通常于每年3月進行,安排在年度內部審核完成后或外部質量審核前進行。
5.2.2管理評審一般以會議的形式進行。
5.2.3發生以下情況時,由總經理可決定適當增加管理評審:
a)公司組織結構、經營戰略、產品和服務內容、服務范圍、資源配置、外界環境重大變化時;
b)市場需求發生重大變化時;
c)發生質量、環境或健康安全類重大責任事故。出現相關方嚴重投訴或投訴連續發生時;
d)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影響管理體系的重大變更時;
e)外部質量保證需要時,如即將進行第二、三方審核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核時;
f)審核中發現嚴重不合格時;
g)總經理認為必要時。
5.3管理評審的策劃
5.3.1總經理確定增加管理評審的具體時間,提前20天通知品質保障部。
5.3.2品質保障部按照每年3月進行的慣例,提前30天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a)評審時間、地點;
b)評審目的;
c)參加人員;
d)評審內容;
e)評審準備要求;
5.3.3品質保障部提前20天發出關于管理評審的行政通知,并附上“管理評審計劃”,通知參加管理評審的所有人員。
5.3.4參與管理評審會議的人員包括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各部門、管理處第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5.4管理評審準備
5.4.1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各部門,依據“管理評審計劃”中準備工作的要求,調查分析有關問題和實際情況,收集并提交有關文件資料。
5.4.2作為評審輸入的內容應包括:
a)內部、外部管理體系審核結果;
b)各部門、管理處、子公司所承擔的各項管理目標、指標完成情況,包括適宜性、業績、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
c)顧客及其他相關方反饋的重要信息,包括顧客滿意度調查分析的結果,業績、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或建議
d)各部門工作業績及產品和服務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績效和法律、法規、相關方要求及體系要求的符合性;
e)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實施情況,包括業績、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或建議;
f)環境污染事故與安全事故或職業病調查、處理情況;
g)糾正、預防措施等改進工作的實施情況及效果的報告;
h)上屆管理評審決定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效果的跟蹤驗證報告;
i)可能影響管理體系的內外部條件的變化;
j)市場評估及戰略計劃;
k)對管理體系、產品和服務、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資源配置的改進建議。
5.5管理評審會議
5.5.1管理評審一般采用會議形式,由總經理主持。
5.5.2管理者代表報告體系運行情況。
5.5.3參加管理評審會議的人員按《管理評審計劃》的要求內容和評審會議進程安排,對所提交的報告/資料進行逐項的匯報發言與分析、評審。
5.5.4與會者討論管理體系運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查找可能存在的系統性問題。
5.5.5對存在的問題和潛在的不足之處提出解決對策,落實責任部門。
5.5.6在評審時,對經常發生問題之處或多個部門、管理處發生的同類問題,應予特別注意,以利于發現系統性問題。
5.5.7管理評審時應指定專人對有關人員的發言要點、討論結果、意見或建議等進行記錄,形成相關記錄。
5.6評審結論和決定
5.6.1總經理對每一項評審內容作出評審意見,根據評審意見對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結論。結論可以是:
a)適宜、充分、有效;
b)基本適宜、充分、有效,個別方面需要改進;
c)不夠適宜、充分、有效,總體需要改進(包括進一步調查、驗證等)。
5.6.2總經理對評審后改進活動提出明確要求,包括體系、資源、方針、目標指標是否需要調整等。
5.7管理評審的輸出
5.7.1管理評審的結論以管理評審報告的形式輸出。
5.7.2評審結論應包括以下內容:
a)對公司的管理方針、管理目標、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評價的結論,需要改進的區域及改進措施的決定;
b)對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環境管理現狀、職業健康安全狀況評價的結論,需要改進的區域及改進措施的決定;
c)對組織結構的調整、職責權限的劃分所作出的決定;
d)對資源配置的調整或補充;
e)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決定和措施;
f)管理體系變更的需要和改進的機會
5.7.3編制評審報告
品質保障部整理有關的評審記錄和資料,編制管理評審報告,評審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a)評審的日期;
b)參與評審的人員名單;
c)對每一個評審項目的簡短描述;
d)總結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e)對改進事項確定責任,規定實施和驗證的日期;
f)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作為附件;
g)其他決定或要求。
5.7.4管理評審報告的發布
管理評審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在評審會議結束兩周內,由品質保障部依據分發范圍發放至參加評審的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
5.8實施改進
5.8.1管理者代表對管理評審中出現的不合格或改進項目組織實施改進,向責任部門發放《整改通知單》。
5.8.2責任部門按《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分析原因制定相應對策,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后同意后組織實施。
5.8.3品質保障部對其采取的對策進行跟蹤檢查,評價其有效性,并將實施效果向管理者代表匯報。
5.8.4涉及全公司范圍的改進活動由管理者代表親自組織進行改進策劃,制定相應的改進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相關部門、管理處予以執行。
5.8.5管理評審的結果引起文件更改時,由涉及文件的主管部門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組織申報,由品質保障部實施更改。
5.8.6管理評審產生的相關記錄由品質保障部《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收集、整理、保存,保存期限為三年。
6引用文件
6.1《法律、法規要求管理程序》
6.2《應急預案與響應管理程序》
6.3《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4《記錄控制程序》
7記錄表格
7.1《記錄一覽表》
7.2《管理評審計劃》
7.3《管理評審報告》
篇2:OHS管理體系管理評審
OHS管理體系管理評審
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定期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用性。管理評審過程中應確保收集到必須的信息資料,供管理者進行評價。評審工作應形成文件。
管理評審應根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的結果、不斷變化的客觀環境和對持續改進的承諾,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方針、目標以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其他要素。
1.理解要點
管理評審的依據是OHS管理體系內部審核的結果,目標、指標的實現程度,以及針對組織客觀條件變化來進行定期評審,目的是保持組織的OHS管理體系的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從而實現組織對持續改進的承諾。
管理評審是由最高管理者主持進行的,一般是每年進行一次,通過年度計劃進行安排,通常是在內部審核之后或第三方審核之前進行。但當OHS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重大事故時,可以臨時組織管理評審。
管理評審的內容包括:(1)內部審核報告;(2)方針、目標、計劃(方案)及其實施情況;(3)事故調查、處理情況;(4)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落實情況;(5)相關方的投訴、建議及其要求;(6)實施管理體系的資源(人、財、物)是否適宜;(7)體系要素及相應文件是否要修訂;(8)對體系符合性、有效性的評價等。
管理評審的完成并不意味著體系運行的終結,而是下一個運行過程的開始。在管理評審中形成新的目標和指標,制定新的OHS管理方案,并對所確定的危險因素實施控制和管理,實現新的一輪持續改進。
2.審核要點
l)組織最高管理者是否定期進行管理評審。
2)評審結果是否形成文件,是否體現持續改進。
3)每次管理評審的內容和范圍是如何確定的。
4)新的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是否得到了各相關部門的承認。
篇3:物業公司質量體系管理評審程序
物業公司質量體系管理評審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公司管理評審的要求,以保證評審有效運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管理層,特別是管理者代表、總經理及部門經理對質量體系的評審。
3.職責
3.1總經理確定管理評審時間,主持管理評審會議,批準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報告。
3.2ISO9000工作小組負責人負責制訂管理評審計劃及管理評審報告,ISO9000工作小組負責對管理評審糾正措施的跟蹤和驗證。
4.相關文件
4.1質量手冊4.1管理職責
4.2ISO9002標準4.1管理職責
5.工作程序
5.1評審時間安排
5.1.1管理層對質量體系的評審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安排在每年第一季度由總經理確定評審的具體日期。
5.1.2如果質量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或出現重大情況,總經理可隨時召集管理層進行管理評審。
5.2評審內容:
A.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和資源是否合適;
B.公司質量方針是否合適,質量目標是否明確、實際;
C.公司服務是否滿足質量要求;
D.客戶反饋的信息。
E.外部和內部質量體系審核結果;
F.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5.3管理評審會議日程
管理評審以會議形式進行,由ISO9000工作小組負 責人制訂管理評審計劃,計劃至少包括5.2節中提及的
評審內容。管理評審計劃由總經理批準,并由ISO9000工作小組提前一周分發給會議參加人員,ISO9000工作小組負責評審資料的準備及評審過程的記錄。
5.4管理評審會議
5.4.1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包括管理者代表、ISO9000工作小組負責人、各部門經理,缺席者不得超過二人,但ISO9000工作小組負責人不得缺席。
5.4.2參加人員根據會議日程對評審內容逐項評審并作記錄,最終給出評審結果。
5.5管理評審報告
ISO9000工作小組負責人根據會議記錄編寫評審報告,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報告由ISO9000工作小組負責分發給會議參加人員,管理評審報告原件由ISO9000工作小組負責歸檔保管。
5.6管理評審后續工作
管理評審中需采取糾正措施的,按照糾正和預防措施(QP-9.1)程序文件執行。
6.支持文件
6.1管理評審記錄
6.2管理評審計劃表
管理評審記錄
評審編號:評審時間: 年 月 日
參
加
評
審
人
員
簽
字
總 經 理: 管理者代表:
物管部經理: